21.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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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一角,苏羽斌在某餐厅遇见了与邹灵长得有五分相似的小护士陈怡。
而城市的另一角,在sunshower咖啡馆里,常筝也遇到了一个故人。
一个真正的故人。
叶靖背对着午后的阳光眯着眼笑,“我要一份‘caramel macchiato(焦糖玛奇朵)’,麻烦送到楼上。常筝,别来无恙”
新来的小服务生听不懂英文,愣在原地满脸打问号,常筝转头向他吩咐了两句,小伙计顿悟,钦佩地朝常筝竖起大拇指,随即向后厨飞奔而去。常筝犹豫片刻,还是随叶靖上了楼。
她微笑,“找我有什么事啊?”
叶靖保持笑容,“多年没见你了,过来和你打个招呼。早就约你出来喝咖啡,你一直不回应,我还以为你是故意躲着我呢……”
常筝在心中默默点头,猜得没错,我确实是故意躲着你来着……
叶靖继续说:“原来你自己就有一家咖啡馆啊!生意这么忙,怪不得你不回复,大概忙得都上不了网了吧你不早说,早说我就多来喝几次咖啡了。”
常筝心想,你可千万别。
常筝一直没有说话,叶靖就着阳光打量她现在的模样。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长着小黑脸、身上藏肉、顶着锅盖头的姑娘,如今居然长成一位亭亭玉立的秀丽佳人。曾经她天天跟在他后面,眼中的爱慕之情藏都藏不住。可现在,她坐在他面前,态度用“冷漠”形容都不为过。那个时候的他,虽然不喜欢常筝,但他知道她是个好女孩,对她也很不错。可自从上次聚会后,叶靖发现,那晃娟秀的身影始终萦绕在他的心里梦里,这种感觉与之前是完全不同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最后想要从常筝身上得到什么,但是他要找到她,他不能坐以待毙。
两人无话许久,常筝无意间抬眸瞧了一眼,叶靖被这一眼鼓励到,开始回忆往昔:“你记不记得……”
这几个字一开头,常筝就觉得头痛。
记得,全记得。
怎么能不记得。
她那个时候穿着打扮和男生无异,单纯得简直像初生的小牛犊,性子也是横冲直撞。为了保护关系好的女同学,她不惜和村子里的小流氓发生冲突,事后还觉得自己像武侠小说里行侠仗义的英雄。
可即便神经大条如她,面对那样耀眼的叶靖,也不过是个青涩的小女生。而面对同样耀眼的林清雅,她心中钦佩又喜爱着。
叶靖和林清雅是那么的般配,或许只有林清雅才配得上叶靖,也只有叶靖才配得上林清雅。丘比特爱上了普赛克,当他们站在一起时,世上不会有更动人的风景,他们之间根本容不下第二个人。
与丘比特和普赛克不同的是,叶靖和林清雅之间并没有所谓千难万险的阻隔。他们实在太般配了,般配得让所有男生和女生都哑口无言。
常筝知道自己是平凡的、不起眼的,所以她喜欢上他,是她一个人的事,她从没奢望过什么美好结局。在她眼里,叶靖是男神,林清雅是女神,她喜欢叶靖没错,可她也喜欢林清雅。
她希望叶靖和林清雅能一直在一起,希望王子和公主的童话最后永远是“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她的爱情。
童话永远都只是童话,他们却会逐渐长大。十二点的钟声敲响,灰姑娘的马车就会变成南瓜,最后被践踏得面目全非。
叶靖的一番追忆不知道进行到了哪里,常筝看着桌子上的焦糖玛奇朵咖啡,奶泡上用焦糖绘出一朵栩栩如生的玫瑰花。
caramel macchiato,甜美的印记。
“叶靖。”她终于打断他的话,“其实我喜欢过你,在初中的时候,你知道吗?”
叶靖双眼一亮,说:“我知道,但我……”
“其实我高中有一段时间也喜欢你来着,”常筝透过落地窗看向远方,“你可能不记得了,那时每次见到你,我都是用各种奇怪的姿势跳到你面前,然后打你一下。其实我心里非常紧张,手心里都是汗。”
“我……”
“林清雅当时去参加歌唱大赛你记得吧我当时发动全班去拉票,因为你说担心她。”
叶靖没想到她会说起林清雅,有点心虚地摸了摸鼻子,“那个,常筝……”
“也是歌唱大赛的时候,你问我会不会唱《平凡之路》,还说,可以用吉他给我伴奏。”常筝想起那时候的自己,笑了笑,“那首歌我循环听了一个星期,后来再也不能听了,因为一听就会吐。”
叶靖心里有点激动,不自禁向前挪动靠近她。
“我那个时候喜欢你,但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因为你,你是那么好的一个男生,只有林清雅那样的女生站在你身边才合适,可我呢,我只是一个假小子。所以那个时候,我非常希望你和林清雅能一直在一起,虽然我知道你很花心,但可能是因为喜欢你就会淡化你的缺点吧,而且林清雅又那么完美,我一直坚信你们会在一起的。”常筝转过头与叶靖平视,“可是后来我知道你们两个分手了,说实在的,我非常失望,甚至是生气。因为我知道林清雅不会错,做错事的人肯定是你。”
叶靖垂头,没再企图转移话题。
常筝看了他一会儿,“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知道你和林清雅分手的时候,我其实喜欢上了另一个男生。当时我还在纠结,因为我一直认为自己喜欢的人是你,可还是被他吸引。”
苏羽斌的模样于记忆深处渐渐显露,常筝出神地回忆,“我每天上课偷看他,目光偶尔撞上就会脸红。误以为他已经有了女朋友,那一阵子每天放学很早就冲出教室,想看看他的女朋友长得什么样子。和最好的朋友聊天,张口闭口都是他,他和谁说了什么话,又做了什么好玩的事,甚至于,他换了什么颜色的鞋,都是我最喜欢的话题。我满心满脑都是他,可我又觉得有种负罪感,因为我觉得我喜欢的人应该是你才对啊。我不停地给自己写字条,告诉自己这样是不对的,这样不行,这样太不要脸了,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去想他。”
她平静地看着叶靖,“是你和林清雅分手这件事,让我看清了很多东西。我终于明白你已经是过去完成时,而他,才是我的现在进行时。”
其实也不只是叶靖的关系让她下定了决心。在她整个纠结历程的最后一天早上,她拎了一大堆东西往班级走。左手是她自己的东西,右手则是高凡托她拿的东西。刚走出宿舍大门就遇到苏羽斌,他帮她拎了右手上的所有东西。
两人聊天过程中,苏羽斌知道自己拿的是高凡的东西,不由得哀叹:“早知道这是别人的东西,我就不拎了。”
她心中一大动,“可是你还是帮了我啊。”
可你还是帮了我啊。
她的少年啊,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了。
常筝自嘲地想,还有什么好纠结的,这么长时间,她都在纠结什么呢?
当天晚上,常筝严肃地集合了宿舍的小伙伴们,向他们郑重宣布:“我喜欢上他了!”
小伙伴们纷纷抓着她不放手,追问苏羽斌的名字和样貌。只有秦悠然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们,因为她知道常筝作出这个决定实属不易。
叶靖艰难开口:“常筝,我知道我从前不懂事,做了很多错事。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已经三十二岁了,不会再像以前那么幼稚,我们……”
“我也已经三十二岁了,叶靖。”常筝站起来,有点怜悯地看着他,“我不会再轻易地对任何一个人动心了,那种感觉对我来说已经不可能了。如果要做朋友,我随时欢迎你来这里做客,如果有什么地方我能帮到你的,我也会不遗余力。可是,如果要做女朋友的话,对不起,我真的没有这个想法。”
叶靖仍在挣扎,“可你当初那样地喜欢过我……现在为什么……”
“即使是最喜欢你的时候,我也从没想象过和你有什么未来。但是后来我喜欢上的那个男生,我曾经想过我们的未来,是很美好的样子。”常筝的睫毛上带了水珠,“我们不合适,这就是原因。”
……
常筝走出了雅间,叶靖没有去拦她。
还没走到楼梯口,却听见楼下一声巨响,像是柜子倒地的声音。常筝不作犹豫,匆匆往楼下赶去。
楼下大人小孩围了一个小圈,苏羽斌就站在这小圈中间,神色尴尬地面对着一位怒火冲天的妇女,妇女身边的小男孩咧着嘴大哭。
妇女头上的青筋暴起,“……怎么回事,啊?好好的楼梯不走,你跳什么楼啊?想跳楼你在这跳干什么?吓着我们孩子,你能负责吗?……”
常筝走下来,瞟了苏羽斌一眼,蹲下身柔声安慰受惊的小男孩,“怎么了,吓到啦?你不是勇敢的男子汉吗,男子汉怎么能哭鼻子呢?叔叔是表演节目给你看呢,怎么还把你吓哭了呢?”稳住了小孩,常筝起身,不卑不亢向妇女道:“这位顾客您好,很抱歉惊到了您的小宝贝,是我们咖啡馆的责任,不如您和小宝贝在这里多坐一会儿,这一单算我请了,您看这样行吗?”
混乱的局面很快扫清,苏羽斌抱着毛毛坐在吧台,毛毛正在吃蛋挞,小脸和小手都弄得油亮亮的,常筝握着她的小爪子细心地一点点擦油。
苏羽斌低头看着她擦拭的动作,沉声开口:“其实刚才在楼上,听到你们的对话了。虽然不是故意的,但实在不好意思。”
常筝说:“没事。”后颈到耳根处却很快漫上一层红色。
苏羽斌再次沉默。
夕阳入户,咖啡馆里的孩子们退出大半,音响里的纯音乐不知何时也停止了。
“他是我初中的班长,我那个时候喜欢他。”常筝打破寂静,说出的话令苏羽斌有些意外,“因为太喜欢他,所以后来上了高中后,就不能再称呼别人为‘班长’了,只能直接叫对方的名字。”
苏羽斌“哦”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过后来就不喜欢了,”常筝注视着他,“因为,我喜欢上你了。”
她直视他的眼睛,苏羽斌被她这样盯着,一张黑脸倒也看不出红是没红。半天,常筝“噗哧”一声笑出来,“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有什么好紧张的啊”
“我紧张?开玩笑吗不是。”苏羽斌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专心看着被毛毛吃得惨不忍睹的蛋挞,“没有,我没紧张。”
“好啦!不说这些了!”常筝笑容明媚,隔着毛毛伸手拍他肩膀,“你今天不是相亲去了吗,那个姑娘怎么样啊来八一八啊。”
苏羽斌想到陈怡,目光沉了一下,“还行……但有一点挺别扭,就是,她长得,特别像邹灵……”
常筝眨了眨眼睛,“像邹灵还不好啊?邹灵多漂亮啊,那这个姑娘一定也很漂亮吧。”
“不是,”也许是因为常筝先提到了当年的事,苏羽斌突然觉得自己能和她敞开心扉了,“其实,高中那时候,我喜欢邹灵。”
“我知道啊。”
“你知道!”苏羽斌坐不住了,“你怎么可能知道,我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啊……”脑海中有什么一闪而逝,“难道你……”
“能看出来的,”常筝笑着说,适时截住他的所有回忆,“虽然不太明显,但是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的。我那时候喜欢你,观察得特别细,所以早就知道了。”掉转话题,“现在这个姑娘既然也长得这么漂亮,你应该加把劲,把她追到手啊,还是说,你还喜欢邹灵”
苏羽斌摆手,“早忘了,就是年轻那时候有点美好的回忆。而且,我今天看着陈怡——就是和我相亲的这位——想起来邹灵,总觉得我当时执着的那些东西,好像现在来看,有点……”想不出形容词。
常筝好奇道:“有点什么啊?”
苏羽斌绞尽脑汁了半天,灵光一闪,“非主流!哎,没错,就这词儿。”
“不至于这样吧!”
苏羽斌的目光像飘得很远,“我从小到大都听我妈的话,她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她让我考军校我就考军校。我觉得我可能是想反抗她,但是每次她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又蔫了。所以我一直都喜欢那种反抗意识特别强的女孩,就我小学喜欢一女生,后来初中就辍学打工了,厉害了吧”
常筝心悦诚服,“啊……怪不得你不喜欢我。”
“你很好,你特别好,真的。”苏羽斌惆怅道,“可我那时候就只喜欢那样野蛮小女友型的女生,现在想起来也是挺无奈的。”
“其实你喜欢的应该不是野蛮女友吧,”常筝说,“你其实是喜欢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吧!”
苏羽斌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可是我觉得,自由自在也分很多种的,但不管是哪种,都是要在道德和责任范围内的,不然自由自在就不是自由自在了,是任性妄为啊。”常筝说,“举个例子来说吧,就我们上学的时候,如果那个时候人人都向往自由的话,和老师父母对着干,那完了,我们都要回家种地了。不管怎么说,你能成为今天这个样子,如果没有阿姨对你的期望和鞭策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的。”
“但我也很理解你啦,因为我自己其实就是一个不喜欢被束缚的人,你看我现在做咖啡馆就能知道了哈哈……不过,如果是我的话,大概不会愿意让别人给我规划好一条光明灿烂的路,然后带着抗拒心理走到头。我可能会更愿意自己去闯吧,就算磕得头破血流才磕出来一条路,我也是愿意的。”
“当然了,我的选择,我自负后果。”
她说了半天,此时才感觉出不对劲。明明是要安慰别人的,怎么说着说着就跑到自己身上了呢?
常筝用手腕敲了敲额角,“哎呀,我想说什么来着……等我想一分钟……”
手腕突然被什么温暖的物体包裹住。
常筝睁大眼睛,苏羽斌的手正抓着她的手腕。
视线顺着他的手一直移到肩膀,下颔,嘴唇,鼻梁,最后是他深邃的眼。
有风铃的声音。
“常筝。”他嗓音低沉,似是当初,却非当初。
她怔愣,“……啊?”
“我们试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