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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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车倾一顾,惊动洛阳尘。
沙尘和落英被飞扬的马蹄带起复又被紧随而至的车轮碾落,驾车的是两个少年人,略高的那个五官着皂衣深邃精致,个子低些的穿青衫潇洒隽逸一身风流,打眼看过去就不像普通车夫。
车窗的帘子被轻轻撩起,从窗外看到一截皓腕,只听车中人道:“阿诩,还有几里地,几时能到啊?”声音婉转温柔,不难想象,马车里会是怎样的一个美人。
“娘,就快到了。”穿青衫的那人扭头说到。
车里的人探出头,似乎是想确认下时辰,辨别下路程。三千青丝仅用一只外形拙朴白玉簪绾起,也并未簪珥。岁月似乎格外宽待于她,时光流逝带来的仅仅是他历经沧桑后沉淀下的温柔和眼角浅浅几条纹路。
当然,也不能忽略她眉宇间与一般妇人不同的……英气。
只见马车里的美妇秀眉微蹙,对着赶车那人道:“莫言之你个小兔崽子走岔路了!”
齐嫣心里想,开口毁面相这种事说不定真不能怪莫诩,还可能是家族遗传。
“娘!都走一路了你现在才说。”莫诩把马车停到路旁,还不忘跟他娘顶嘴,“下次骂我也别这么不分敌我了。”
莫诩他娘脸一拉,道:“还敢顶嘴?看我不揍死你个滚球。”
莫诩赶紧讨饶。
莫诩扭头正好看到齐嫣带着笑意的眼睛,本身齐嫣眼睛颜色就深,这一笑更是要把人吸进去,莫诩愣了一瞬,才回神说:“小嫣儿你不厚道,你也笑我。”
齐嫣掐他一下,笑道:“我笑谁也不敢笑阿诩少爷啊。”
齐嫣总喜欢做些亲昵的小动作,莫诩都已经习惯了齐嫣的亲近。
这次跟莫母一起出门去白马寺,一方面是为了趁孟春出来游玩散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祈福。
他娘年轻时其实不信神鬼,有了莫诩以后却开始信因果轮回,觉得老莫家是靠战功起家,一将成万骨枯,造下太多杀孽,现在镇国公府一脉单传就是报应。莫母唯恐报应到莫诩身上,每年总要抽出空到庙里小住几天。
这回京城又出事儿了,虽然他家在外,但毕竟顶着镇国公的爵位,总会有人想把他家拉回去淌浑水。
对于京中的事,莫诩他爹娘对他三缄其口,他爹娘不愿意让他牵扯进这些事儿,情愿让他当个闲散公子哥,一辈子锦衣玉食无忧无虑。
换回正路后一直是齐嫣驾车,莫母直夸齐嫣是个好孩子比莫诩做事妥当,莫诩生了一路闷气。
到了白马寺,才发现来的不是时候。
白马寺有“释源”之称,一向香火鼎盛,又正值暮春之际,人格外的多。
莫母进大殿神佛菩萨一一拜过,齐嫣和莫诩不信这玩意儿但也不好冒犯,就坐在外边等。
一坐下就不得了了——这处景色好,做了不少来踏青的女孩子,三五成群,嬉闹笑骂。
本朝民风开放,男女大防并不苛刻,对女子也并非一味要求三从四德,看莫诩他娘就能见微知著。
尤其是在洛阳,无论是求才名还是真学问的才俊少不得都得来洛阳城里走一遭,洛阳城里的姑娘见得多,接触起来就更大方。
在洛阳城里,长得好看的男人出门都像惊弓之鸟,就算再想青史留名也不想走“看杀卫介”的路子。
如果来的只有莫诩一人还好说,洛阳城里的世家女也就那么多,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都那么熟了谁不知道你什么德行,就不玩儿你了。但是齐嫣不一样啊!好不容易碰到了一个新鲜的面孔,可不得多瞅几眼?
你你你,就是穿浅绿袄裙的那个,你话本子拿反了,看了小嫣儿十来分钟了你腻歪不?
还有那个!穿桃红襦裙的那个,拿个团扇挡着就当我看不见你瞄了我家嫣儿好几眼了是吧!
莫诩看着偷瞄齐嫣的小姑娘们越想越气,头次觉得女孩子太放的开也不是件好事,一会儿又想齐嫣这玩意不学好,整天沾花惹草,往齐嫣那儿看过去发现他还是一脸状况外,只好自己闷着不高兴,大拇指指甲都快被食指磨秃了。
——其实以前他是用啃的,不过这样实在太不雅,后来就改成磨了。
齐嫣看见莫诩在磨指甲,心下明白莫诩心里不快,问道:“阿诩怎么了?”
莫诩闷声说没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跟个娘们似的。
又坐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莫诩实在坐不住了,就拉着齐嫣在寺里转悠起来。
白马寺是古刹,绕是莫诩和齐嫣不信佛也感受得到这里一草一木,一花一叶的禅意。
本身莫诩只是想避开来礼佛的世家女,到现在已经沉浸在了古刹的禅意里,不由放缓呼吸。
莫诩有着从当年老镇国公身上的敬畏之心,对自己不了解的事物不管观感如何都有一分敬畏之心。故莫诩虽一向不解丹青,不晓文墨,洛阳城里的文人再清高的也会对他说几句好话。
齐嫣看莫诩沉浸在禅意里,就站在旁边把莫诩护了个严实,生怕莫诩不看路磕磕碰碰。
就在此时,脚步声和女儿家的娇笑远远来,扰乱了满园静谧。莫诩回过神来,神色不愉。
齐嫣笑着逗他:“你方才神游,我还思忖着你这不是要顿悟了吧。”
莫诩一看齐嫣冲他笑了,也笑道:“顿悟非凡人可及,惠能祖师是其中之一。渐悟又要有大毅力,神秀禅师打柴汲水六年,我这一身懒骨头受不来的。”
齐嫣并没有听清莫诩在说什么,齐嫣喜欢看莫诩笑,喜欢的心里发疼。风吹过莫诩一角,齐嫣突然想起了那句禅语。
是幡动,还是风动?
不是幡动,不是风动。
仁者心动。
方才的脚步声又近了,还有女孩子说话的声音,莫诩心塞难得的清净地就这么没了。莫诩和齐嫣也不想再走了,就蹲坐在一个不易被发现的角落里。
一大群女孩子在聊天,其中一个穿着浅粉半臂的姑娘说了句,:“你们还记得程老吗?”
几个小姑娘愣了一下,程老他们当然知道,程绛程连清,算是当代大儒。不过已经是她们爹爹辈的人了,他们谈话很少涉及。
不过他们母亲那边倒是长谈,程连清与他的妻子举案齐眉,赌书泼茶,妻子死后几十年未娶续弦,妇人们觉的他简直是好男人的典范,恨不得让自己男人奉为圭臬。
但是这毕竟都是上辈人的事儿了,比起程连清,他们很喜欢谈新进城的少年人家在何处,哪家的公子哥可有妻妾,李家公子王家公子的断袖之癖。
所以几个小姑娘都不想接这个话茬,可是穿粉色半臂的下一句话就惊了他们一跳。
“你们知道吗,我听人说,他给青楼里的姑娘赎了身。”
这下女孩子们可坐不住了,虽说程连清已经是上一辈的人了,但是程连清符合了他们对婚姻爱情的一切幻想。所以程连清为青楼女子赎身这话一说出来,就让她们心里掀起波浪。
“是哪个?”一个人问。
“还能是哪个?小楼里的延墨姑娘。”粉色半臂说。周围的人都在询问他这件事,她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嘴角勾起笑。
莫诩认得粉色半臂,是一个富庶的大商人家的女儿。有钱则有钱,但就是出身不行,一身铜臭市井味连姓氏叫的都是钱,想捧他的人都不好意思给他扯上儒商的招牌。
城里的人家都想交好他家,可又看不上他们家,可能是当家人的态度影响了后院,钱姑娘想必也受了不少白眼。
也许是这次程老为延墨赎身的消息让她得到了从前没有感受过的存在感,使她没有意识到这种方式可能有失分寸。
小楼这名字叫着风雅,里边也都是些清倌人,甚至老鸨还是当年极富盛名的才女,但世人眼里她们还是娼妓。
小楼的老鸨姓林,待字闺中就才名远扬,少年时莫诩他娘一直拿她当对头,虽然两人的才名完全在两个方面,林小姐是典型的大家闺秀而莫诩他娘与其说是才名不如说是“凶名”。
林小姐后来家庭变故流落风尘,后来又有一番机遇给自己赎身,又建了小楼,给这些可怜女子一处栖身之所。坎坷的经历带给林小姐的并非怨天尤人,而是一种很深刻的东西,莫诩还说不上来是什么。
莫诩受自己爹娘的影响,只被一些狐朋狗友骗着去过一次青楼,刚进门就闹个大红脸出来了。
听他那群狐朋狗友说,知道他去的时候,那青楼里的妓子们还开盘下注押谁能给莫公子包个红封,没想到莫公子窜的那么快。
当时莫诩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原来青楼女子也这么有趣啊。
虽说做皮肉生意的青楼只进过一次,但小楼莫诩还是去过几次的,有时候兴致上来了,还会学文人骚客给姑娘们谱的新曲填上词——虽然水平不怎么样就是了。
莫诩曾经还问过小楼的姑娘,虽然知道世间对女子苛责,但并非除了进风尘之地就没有出路,像小楼的姑娘一样卖才卖艺一样可以啊。
那姑娘说,能来小楼,是我一生的运气。
延墨是小楼的人,卖才卖艺卖笑不卖身,琴弹的极好。莫诩在小楼见过程连清听延墨弹琴,只是没想到他会给延墨赎身。
莫诩心里想了很多,等回过神,刚才的少女们都已经离开了,只有齐嫣还蹲在旁边给他赶飞虫。
莫诩心里正想想齐嫣连蹲着都这么好看,能跟齐嫣在角落里蹲一辈子也挺好的。
然后就听见齐嫣说:“言之兄,你腿麻不?”
“……qaq”
↑刚站起来就因为腿麻又坐地上的莫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