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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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长安。明月山庄。
小月一脸紧张,看着小姐在荡秋千,那秋千越荡越高,小月的心跳也就越来越快,脸色有些发白,她不敢出声叫小姐下来,怕她分心而出意外,虽然小姐从来没有出过意外。
怎么也想不透以小姐那瘦弱的身躯为什么会喜欢这种危险的游戏。
揪了良久的心在看到小姐平安的跳下秋千时,才安定下来。匆匆跑到小姐身旁,“小姐——”,小月拉长了声音叫着明月枫,声音充满了不满之意,“你不要老是吓我好不好,迟早有一天会被你给吓死”。伸手将小姐有些凌乱的头发顺了顺,退后一步,仔细看了一眼,暗暗点了一下头,嗯,在这种情况下,小姐还是那么美。
“小月——”,明月枫学着小月,也拉长了声音,“你不要总是这样胆小好不好,荡秋千很好玩的,你要不要试一下呀”,小月微微一笑,面色柔和,语气却绝不妥协,“谢小姐,奴婢不想试”。
小月只有在非常不同意她的看法时才会用“奴婢”两字称呼自己,看来她是不想玩了,唉,很为她可惜呀,荡秋千很好玩的,不是吗?
唉,小月也在心理暗叹,小姐哪知啊,其实她以前很喜欢荡秋千的,可是在看到小姐那种荡法后,她就再也不敢玩了。
明月枫在肯定和自己情同姐妹的丫鬟小月确实不喜欢荡秋千之后,也只是不很在意的耸耸肩,“好吧,不试就算了”,她大大的眼眸溜溜一转,“对了,小宇呢?”,这时候应该在习武吧?
“刚刚过来时,看见少爷在练剑。”
“果不出所料啊!小宇可真是用功啊”,她喃喃自语,声音轻得很,语气中有着一丝羡慕。
唰、唰、唰,明月宇正在练武场上练习家传的明月剑法,虽只有十岁稚龄,但身子已抽长许多,大大的眼儿红红的小嘴,长相十分可爱,共有三十八式的明月剑法在他手中使起来显得格外轻松,潇洒自若,最后一式明月向松间,只见他腕上一使力,挽了一个繁复的剑花,下盘稳住不动,一眨眼间,“唰”的剑已入鞘,整套剑法已然使完。
稍稍调了一下气息,便走向姐姐明月枫,姐姐来的时候他是知道的,他的听声辩位练得也很好,一里之内的任何声响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他知道姐姐很喜欢看人练剑,也知道她的身子不适合习武的无奈,所以只要有空就会弄一些小玩意来哄她开心,他可是很早熟的乖小孩呢。
“姐,你的荷花绣完了么?”,他满面笑容的调侃着明月枫。
明月枫也露出微笑,但笑容似乎有些僵硬,“哦,那个呀,不知怎的就找不到了,所以就没法绣了啊!”。这个死小子,明知我不喜欢绣花,还敢这么问,要不是想让娘高兴,我又怎么会苦了自己的手指呢,嘿嘿,当娘知道我开始试着绣时便已经很高兴了,结果倒不是那么注意。
“小宇啊”她伸手掐了掐弟弟可爱的小脸,当做报复,“你的武功是越来越高了,姐姐很为你高兴啊”。
“姐姐,我还没学完爹爹的所有功夫呢,还不算厉害”他装模作样的谦虚道。
“去,神气什么”她拍了那个还不算厉害的高手一下,就知道他在炫耀,这个死小孩,绝对是欠揍。想到生气处,又打了弟弟几下。
明月宇根本就不在乎姐姐的那几下小拳头,反正是不痛不痒的,就让她打几下开心好了,他瞥见站在姐姐身旁的小月似乎在掩着嘴笑,不是似乎,他确定,因为现在小月的笑已经很明显了。
“那个…少爷”小月看见少爷瞪了她一眼,连忙将笑得咧开的嘴合上,虽然看见少爷吃瘪很有趣,但可不能惹少爷生气,少爷看起来没有什么脾气,可是,他的武功高强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上次少爷跟她开玩笑,施展轻功,“啾”的一下就将她带到府里最高的那棵树上,谁知道少爷生气时会不会再来这一手,她可是很害怕的。
“呃……奴婢做了些银耳羹,您要不要吃点”最好能降降火气。其实她是专门为小姐做的,等到小姐玩累了,再将冰着的银耳羹端给她吃解解暑,现在的天气可是很热的。
“好,你快去端来,呃,就放到前面的那个小亭里就行,我和小宇一会儿就过去。”明月枫挥了挥小手,帮小月解围,对着小月眨了一下她那大大的黑眸。
小月忍着笑,微微欠了一下身道:“是,小姐”,暗暗感激小姐体谅自己的好意,转身向厨房匆匆走去,得将银耳羹快点端过来呢。
“小宇,到前面小亭里跟姐姐下盘棋好么,”明月枫一边说,一边拉着弟弟的小手往前面的小亭走去。她的棋艺可是很不错的,常常赢过爹爹,也赢过小宇。
于是,这天下午姐弟两个就待在阴凉的小亭子里下起棋来,一边吃着冰甜的银耳羹,一边杀得难分难解。
“枫儿”,夜清走进明月枫的房间叫道,看见女儿在大白天里坐在椅子上绣着花也能睡着,不由得叹了口气,这个女儿啊,一点儿女孩子家的样子都没有,成天就知道跑来跑去的,东玩玩,西玩玩的,枉费将她生得这等花容月貌。看着女儿的小脸,那大大的眼睛,此刻是阖上的,长长的睫毛覆在下面,形成一小片阴影,尖尖的柳叶眉,红艳艳的樱桃小嘴,雪白的肌肤,完全是她的翻版,漂亮极了,称得上是个绝色小佳人。
“这个枫儿呀,都十六岁了,琴棋书画就只是棋下得好而已,书读得七七八八的,竟读那些野史,坊间小说什么的,真是一点都不象个大家闺秀”,她轻声说道,神情充满了庞爱。
女儿自出生起身子便很弱,心疼女儿幼时所受的苦,有时她顽皮闯祸便也只是轻声责怪,不想学琴学画便也由着她了,看着女儿渐渐长大,又出落得如此可人,她心中充满了无限母爱,本想将她□□成一个大家闺秀,可是她的性情却可爱而调皮,不想受那些束服。
“不过,象这样,也不错呀”,她心中暗暗赞许,“有一天呀,你会找到欣赏你这样性子的爱人”轻轻抚着女儿黑亮的秀发,“那个时候呀,你就会把爹娘丢到一边喽!”
轻笑了一下,刚要离开时,看见女儿单薄的衣裙,想道,夏天也是有可能着凉的呢,思及此处,便从床上拿来一条薄丝被,轻轻披在女儿身上,转身走了出去。
“咦,我怎会睡着了呢,不是在绣花吗”,没多久,明月枫就醒了,百思不得其解,想不到心血来潮想给娘绣一条帕子,居然不到一会儿便睡着了,身上的丝被一定是娘给披的,她猜道,因为小月有事请假回一趟家,得在傍晚时分才能回来。
“唉,太无聊了,玩点什么呢”,她皱着小脸,正自苦恼着,这花是绣不下去了,干脆到街上去玩好了,顺便再买些点心孝敬爹娘和自己。
想到做到,她拍了一下小手,将身上的丝被一甩丢到了床上,跳下椅子,跑到衣柜前从中翻找,在最底层找出了一套月牙白色的男子衣袍,这件当然是偷藏的,只有小月知道,不过小月会为她保密的。将如云的秀发收到文士帽中,对着镜子照了照,镜中立刻出现了一个风度翩翩的书生,满意的对着镜中的书生点点头,拿过钱袋,四处瞅了瞅,趁着没人时便偷偷的从家中后门溜了出去,因为她的爹娘从不肯让她一个人出府。
长安城还是那么繁华啊!嘴里叼着糖胡芦,味道酸甜可口,好久没吃了,手里也没闲着,采买了许多小吃,真是幸福啊,被各种各样小吃打动的明月枫,觉得此刻自己彷若置身在天堂,眼睛四处乱瞄,看还有没有没尝过的美食。
哎呀呀,那个小吃看起来好像很美味,虽然叫不出名字来,不过勇于实践是自己的优点,买一些尝尝好了,明月枫只稍稍犹豫了一下下,因为自己手上的美食已经很多了,怕自己吃不了那么多东西,不过当香味扑鼻的小吃再入眼中时,就不再迟疑了。
我走,我走,小吃慢慢等我啊,我来啦!咦,怎么回事,前面怎么那么多人,仔细一瞅,原来在小吃摊子不远处的一片空地上,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小姑娘抱着琵琶,咬着唇,神情不安,身旁有一个年迈的老人正跟一位巨型大汉苦苦求饶。
再看看那位巨型大汉,粗粗黑黑的手臂正指向小姑娘,大大的头颅上头发稀疏地梳了个怪发型,铜铃般的大眼正瞪视着老人,朝天鼻喷着热气,呼哧呼哧的发出响声,厚厚的大嘴中牙齿掉了三颗,还有一双巨大的招风耳,真是丑人的典范呀!
明月枫在心中唏嘘不已,不过她马上又告介自己不能以貌取人,于是她微微一笑,笑容使众人眼一亮,喝!好一个俊俏的书生,风度翩翩。
挤入人群中,听着旁边有人小声的叙述这里的情况,不一会儿,她就明白了,原来是恶霸要强占卖唱女,找个碴就要将人领走,那怎么行呢,她蹙紧了秀眉,见到那个巨人似的大汉将老人推到地上,又扯着小姑娘的胳膊硬要将人带走,周围的人群见此,连忙躲到一边,不敢上前理论,纵使心中想抱打不平,也不敢付之于行动,没办法呀,那个人太恐怖了,脚一跺,地面就裂开了一条缝,力大无穷啊,谁也不敢找死。
只有明月枫站立不动,拦住了巨汉的道路。“这位大哥,要说话在这里就可以了,看你都将这位小姑娘给弄哭了,这可就不太好了”
巨汉本来对她的出现是眼前一亮,喝,好一个飘逸的美人啊,看到那身男装便呸了一下,是个带把的,没兴趣,没准备搭理她,粗黑的手臂一推,就想将她给推到一边去。
众人无不为这位俊俏的小哥担心,这么瘦弱的身子骨哪能担得起这一推呢。
明月枫并不害怕,她是傻瓜吗,没有武功还敢强出头,当然不是喽。嘿嘿,她有一个秘密武器,是小宇送她的,强力迷药,一小撮便可迷倒十个大汉,早就放在手中暗暗准备好了,只不过没人发现罢了,她对小宇送的东西可是从没怀疑过,这回正好可以试试。
就在那个巨汉要将明月枫推倒,而她也正要洒迷药之际,一阵强风掠过,一个藏青色的影子从众人眼前闪了一下,只听“啊”一声惨叫,那个恶霸巨汉已经被摔到了一边,动弹不得,而那个卖唱的小姑娘还在原地,只是被惊呆了。
明月枫也有些惊讶,甚至有些兴奋,就要看到大侠了吗,对于在危难时刻用高超武艺救助弱小的人,她都认为是大侠,细细的端详着那位她认为的大侠,高高壮壮的身材,黝黑的皮肤,身着藏青色衣衫,腰间别着一个酒葫芦,粗粗的浓眉,满脸的络腮胡子,虎目炯炯有神,全身上下充满着豪爽的气息。
卖唱的小姑娘回过神后扶着刚从地上站起来的爷爷谢过大侠之后便匆忙的走了,周围的人群也散了,而那个恶霸巨汉也不敢上前言语,虽说自己力大无穷,可他连看都没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便被人给摔到地上,孰强孰弱,一看便知,他全身酸痛,灰溜溜的跑掉了。
那位大侠见此爽朗一笑,上前一步拍拍明月枫的肩,说道:“小兄弟,快快回家去吧,日后可不要再独自上街了”,对着尚在发怔的明月枫点了一下头便大步离去了,等到她想到要追时,却看不到大汉的身影了,啊,英雄!心中暗自决定下次遇见,定要好好结识一番,这是她平生首次主动想结识朋友,她归就于欣赏他的英雄气概。
在她心目中的英雄对着她笑时,她没有发现,自己,怦然心动。
看着天色渐晚,惟恐家人担心,便也匆忙赶回去。正要蹑手蹑脚从后门走向房中,发现爹娘都在,她嘻嘻一笑,叫道:“爹,娘”。当然跑不了一阵叨念,不过,值得!
明月枫坐在家中的秋千上荡着,想着自从上次偷溜出去被爹娘发现后,除了被念得耳朵发热,还被下了禁令,不得再次出庄,但是走访名山大川却是她一直所向往的,小时候总是有病,得忙着调养身体,现在长大了,身子骨也很结实,该想个法子去实现理想了,不能习武这是没法改变的了,这辈子她是当不了女侠了,但总可以去游览那些名山大川吧,这点她身体是可以承受的,得开开眼界呀,不过她爹娘肯定不会同意的,真遗憾呀,不过想想如果没人陪同出门的话,恐怕会很辛苦,而且未来有很多不可遇知的危险。
这……是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呢?是在为难自己吧,不过,她向来极富有冒险精神,这点小困难还不放在心上。啊!祖国的秀丽山河啊,我来啦!
抿嘴轻笑了一下,侧首一瞧,仆人们都在忙什么呢,哦,应该是有客人到来,只有客人来的时候仆人们才会这样忙碌。明月枫并不太想凑热闹,懒懒的闭目养神,“小姐,老爷请你到厅上会客”小月清脆的声音打破了这会儿的宁静。
她徐徐睁开双眸,应了声“好,我这就去,是哪位贵客呀?”
小月搔搔头,想了一想说:“呃……听说是老爷的挚友,许多年未见了,听说小姐小时候还见过呢?”
“是么,那我真是应该见见这位伯伯呢”,轻轻的自秋千上跳下来,袅袅娜娜的向宴客厅走去。
步入大厅时,正好听到一位陌生中年人说:“目前江湖上我最敬佩的英雄就是乔峰,他不过才26岁,却技胜群雄,为人豪迈大方,最是侠义心肠,好几个江洋大盗就是被他抓获送入大牢,解决江湖纷争,为人最是公平。”
想必这位伯伯就是爹爹的挚交好友了,他所说的可是真的,真的有这样一个英雄吗?可别是欺世盗鸣之辈。这位只闻其名的大英雄未让明月枫放在心上,却也令她起了好奇之心。
微微一笑,“爹!”,正在谈话中的明月天看向她,手一招,说道:“枫儿,快些过来,见过你林伯伯、林伯母。”此时她才发现一旁犹有自己的娘亲与另一位中年妇人,想必就是林伯母了。
“月枫见过林伯伯、林伯母。”她缓缓一幅身。
林家栋和褚月慈看向这位挚交的美丽女儿,果然承继乃母的姿容与绝代风华,心中一喜,林家栋笑着说:“好一个无双的女娃,天弟,愚兄很是羡慕啊”,“可不是,不像我家只有三个臭男娃,一点都不贴心,野得很”,褚月慈也接口讲着。两人眉宇间皆带有欣羡之色,令明月天夫妇感到好笑。
“小女很调皮的,哪有什么好令人称赞的,只有那相貌长得还过得去”话虽如此,但神色间却有掩盖不住的得意,让人一看便知他的疼爱之心。
“林伯伯,那位英雄乔峰真有那么好么,让您如此赞不绝口”,明月枫起身后不禁疑惑的问。
林家栋一笑,回答道:“当然了,恐怕你林伯伯口拙,说不出那位英雄好的十分之一呀”
喝了一口茶之后,他接着说道:“想我与夫人在来府上的途中,遇见了一位来自西域的魔头,那魔头率领门下弟子二十余人想要血洗一个村庄,只因那个村庄中有一位老人家有一颗他想要得到的夜明珠,我与夫人也将受到波及,乔峰不知从何处得知消息,匆忙赶了过来,救了全村人,将那位西域魔头一行人打得惨败,最后废去他们的武功,让随后赶来的官司差抓到了大牢里去,全村人感解激涕零,还有,那位老人家要将那个惹祸的祖传夜明珠送给他,他笑着推辞了,喝了口水之后便离去了。”
林家栋一脸敬佩之色,“虽然我没与他说过一句话,但我已经得知,江湖传言定是不虚。我曾亲眼目睹啊!”
明月枫听得很是入神,不知何故,脑海中总是浮现那位大侠,会不会他就是乔峰?暗自一笑,怎么可能那么巧呢。
明月天也跟着赞道:“好,好一个英雄豪杰,明某这一生最敬佩这样的英雄了,有机会一定要好好的结识一下。”
听着爹爹的话语,明月枫也暗自点头,等找到那位大侠之后,也要认识一下这位英雄豪杰。
送走了林伯伯夫妇后,明月枫回到自己房中,想到以前爹爹给自己讲的那些江湖轶事,想着或许有一天那位大侠也会成为这些轶事中的主角,便觉有趣,想着想着便觉有些睡意,脱了衣裙躺到床上,拉过薄丝被盖在身上,不一会便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梦中那位大侠又出现在她的眼前,使着绝世掌法,衣袂飘飘,藏青色的身影显得那么高大,而且又露出那种豪迈的大笑,她也跟着笑了。
室内静悄悄的,微弱的烛光跳动了一会儿后便也安静了,窗外的星空闪烁,似乎也露出了笑意,轻风抚着树枝,一摇一摆,似在跳舞,弯弯的月牙高高挂在闪烁的星空上,它们仿佛都在陪着室内的可人儿般,温柔的望着那位睡梦中也露出笑容的绝色小姑娘。
又是一个艳阳夏日,经过爹爹的同意之后,带着小宇去街市上乱逛,东瞄瞄,西瞅瞅,嗯,还是那么热闹啊,虽然自身并不是那么喜爱热闹之人,但处在热闹的街市当中,看着人人脸上的欢快之色,也被沾染了一些欢快,真是令人愉快啊。嗯,应该去怡景斋看看,上次在那买的糕点十分美味,娘也很喜欢吃,今日应再买一些给娘尝尝。
牵着小宇的小手,明月枫步入怡景斋,跟小二点了糕点之后,便品着香郁的极品茶,双眸四处打量,怡景斋的生意兴隆,客人繁多,几乎座无虚席,嗯,那边小娃点的糕点似乎没尝过,应点来尝尝鲜,哎,这边大叔喝的是什么酒,酒香四溢,勾人馋虫,咦!临靠窗边的位子上,坐着两个男子,一位玉树临风,英俊潇洒,身上的白袍随风而摆动,飘逸得很,另一位,满脸大胡子,身着藏青色的衣衫,高大威猛,手中拿着海碗,哈哈大笑,“今日饮酒,真是痛快,贤弟的酒量也很好啊,与为兄不相上下”。
明月枫睁大了双眼,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位大侠,正要上前打招呼时,却发现两人皆离去了,不见踪影。他们的桌子上全都是空酒坛子,为数不少,不免咋舌,嘴角微微抽动,真……真是惊人的酒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