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三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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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国与青国都是南方的国族,与辰国隔得远,但彼此之间隔着的距离其实还真不是很远,只是这段距离被细碎的切割成了数十小国,因此三个国家多年来虽有恩怨,却也谈不上深仇大恨,主要恩怨都是围绕着中间的小国上演,通过攻打对方的属国迫使其臣服自己以增加自己的影响力。

    可这两个国族要联姻的话便意味着南方的局势会有大的变动,这俩大国不打算掐了,并且在周边小国的事情上达成了协议,谁吃哪几个小国,另一个不阻拦的协议。

    云离一点都不想看到这种情况,邻国的一分强大便是本国的一分削弱。

    联姻估计很难破坏,列国之间相互联姻是常态,每个君王的王后和后宫中的高位妃子都是其它国族的王姬。但联盟是可以破坏的,有联姻却又敌对的国族在这个乱世并非稀奇事,合作的蜜月期一过就翻脸更是很正常的事,只是如今他更希望蜜月期结束得更早,最好一开始就不要有。

    破坏南方强国的合作,同时还要加快自己蚕食北方诸国的步伐,如今吃得多,日后一统天下的资本才更足,虽然那会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久到他和他的家族说不得都已消失。但,若有一日中州注定一统,那个国族必须是辰国。

    云离终于不闲了,阿奴的私人时间得以增加。

    私人时间的增加并不意味着空闲,阿奴更忙了。

    大妇代表的并不仅仅是正室的身份,还有权力。

    妻者齐也,妾通买卖。

    短短八个字非常深刻的解释了妻妾的区别。

    妻子是平等的存在,享有家中大权,而权力代表着很多事情,除了家中所有人的吃喝拉撒,还有云府的诸多产业,以前没娶妻自然是云离自己管,现在则全都要阿奴接手。

    阿奴揉了揉额角。“我进门尚未三个月。”

    按着华族的传统,新妇要三个月后才能告庙,正式成为家庭中的一员。

    而此传统,阿奴推测是因为怕新妇进门时腹中已经带了崽。

    母系氏族的遗风仍在,华族的男女婚前有过几个相好实属常态,丈夫死后亦然,莫说寻常女子,便是古往今来的王太后只要不是年纪太大以至于没了需求的,多多少少都会有几个面首或相好。

    民风如此,自然没有哪个新郎会奢求新妇是处子,成婚时肚子里没孩子便是谢天谢地了。

    须知古代那些古稀之年纳了青春少艾的妃子后喜得麟儿的……孩子是谁的,只能说见仁见智了。

    新妇进门三月方才开宗庙告庙的传统便是如此应运而生的,告庙之后婚礼才算彻底完结。

    云离笑道:“迟早的事,吾妻便当先熟悉一二好了。”

    我一点都不想熟悉这些。

    阿奴温温和和的道:“也好。”

    云府的产业相当庞大,各行各业都有涉猎,再加本身是辰国最有权势的贵族,封地之广袤,国君的直属领地都没他的封地大,而云氏只云离一人,没有庞大的宗族要养,云离本人又不似旁人那般就算对美酒美人不沉溺,却也是如必需品一般离不开。如此种种,云离钱多却很少花钱,库房里的钱多得估计都快发霉了。

    花了三天理清楚云氏的产业后阿奴只一想法:比国君还有钱,居然没被国君给灭了,稀奇。

    不,也不是稀奇。

    晚上阿奴随口与云离提了句自己的感慨,云离也随口回道:“我叔父杀了两个王,我半年前也杀了一个。”

    阿奴瞬懂,深以为,当权臣当到这个地步,干脆取而代之不是更方便吗?

    云离一边脱阿奴的衣服一边道:“祖训不为王,而且当王也没什么意思,困于深宫,别人随随便便就能糊弄过去,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哪有当权臣来得痛快,不用困于深宫,耳目正常,可见人间诸般景,便是子孙无能亦可脱身离去,免得子孙只能坐在王座上等死。自然,最重要的是,王宫很大,大到很容易让人以为那就是整个世界,九成九的君王都是如此心态,以为王宫便是整个世界,被生生限制了眼界。”

    好清新脱俗的逻辑,阿奴愣是无法反驳,爬得越高越无法脱身的道理显然无法套在云离身上。

    芸芸众生无法从权势中脱身不外乎舍不得权势,亦或是家大业大,怕舍了权势会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报复,而整个宗族,想跑也跑不掉。

    云离孑然一身,若是想离开,随时都可以走,没有任何拖累,做权臣自然比做国君舒服。

    “你莫不是想当王后?”云离忽问。

    “我也不喜欢被困于深宫。”阿奴说。

    “那咱们倒是喜好一致,果然是天作之合。”云离道。

    阿奴无言,她和这男人若是天作之合那这天下间便尽是怨偶了。

    云离打算让辰王与唐国联姻,唐国虽非一流的国族,但在列国中也是排的上号的国族,最重要的是唐国土地肥沃盛产粮食,又与青国挨的近,一部分疆土是接壤的,因而双方关系极差,过去的岁月里,就差打出狗脑子来了。

    如今青国与姜国修好,想来最紧张的便是唐国,青国与姜国之间的矛盾是属国方面的,双方疆土不接壤,因而能利益需要时能修好。但青与唐却不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两个接壤的国族只能有两种关系:吞并与被吞并,属国与宗主国(最终结局仍是吞并与被吞并)。

    遗憾的是,青国与唐国都更希望吞并对方而非被吞并。

    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云离并不想日后收拾完了周边属国南下时看到一块超难啃的骨头。如果可以,他希望南方一直保持着如今这种至少三五百国族林立的局面,就算注定结束,也是越迟越好。

    辰王才十岁,这不是问题,贵族普遍十三四岁成婚,因为局势需要而十一二岁成婚亦有。

    两国联姻,一整套六礼程序走下来至少也得一两年,正好成婚。

    两国联姻并非小事,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且两国打算修好,按着传统是要交换质子的。

    质子做为人质自然不能什么货色都能拿来应付,至少此时的列国交换质子必须是够份量的人,第一人选是储君,但辰王的年纪,他连孩子都没有,又哪来的储君?

    方方面面都需要考虑进去,以免事到临头手忙脚乱。

    云离缠着阿奴的时间明显减少,阿奴自己也忙,完全将大妇的权力掌控在手里时时光已从暮秋跑到了冬季,又从冬季跑到了孟春,只是因着北地冬季比别的地方长,哪怕是春季也仍一片银装素裹。

    云离百忙之中专门腾出了时间卜了个良辰吉日准备告庙,让阿奴正式成为云氏的一员。

    为了确保不出问题,云离对此事的方方面面每个细节都很关心,一辈子一次的大事,绝不能有任何纰漏。

    然而――还是出了问题。

    阿奴不见了。

    妆台上用一枚玉簪压着一张帛书:骗子夫君,山高水长,有缘再见。

    落款是一个奴字。

    虽是女子,却有笔力,风骨凛冽,自成天地,堪称上品的书法,然而云离对于这一手平日里颇为欣赏自豪的书法一点都欣赏不来,火冒三丈,每个字都仿佛成了小小的阿奴,神气活现的模样,嘴角带着似笑非笑的弧度,看着就让人想活活捏死她。

    云离将帛书捏成了一团,咬牙切齿道:“吾妻,我们定会再见的。”

    九州虽大,但找个人还是不难的――前提是找的不是阿奴。

    云离着人将洛邑所有城门,为了以防万一,连洛邑外头的道路与码头都派了人,唯一的线索便是码头上曾有人看到似是阿奴的人,也因此,云离犹豫了下,对陆路重点照顾。

    阿奴是个怎样狡诈的人云离太清楚了,怎么可能轻易被人察觉踪迹,必是声东击西。

    不论水路亦或陆路最终都一无所获。

    洛邑西城一处荒废的旧宅里,阿奴躺在院子里的树下啃着粟饼当宵夜,抬头望着天上的两轮明月,主月常仪与次月望舒都快满月了,正适合团圆,可惜她压根想不起来自己从哪来的。

    啃完粟饼,阿奴取出记着许多凌乱字符的帛书,上头的文字她每个都认识,也会写,却想不起来这是哪国的文字。

    九州帝国崩溃已数千年,人族每个分支都已发现出了不同的文化与文字,完全看不出来曾经是同一个帝国的臣民。

    一个国家一种文字,这年头,贵族至少要学两三种文字与语言,若是欲游学出士列国的士人,十几门语言文字是保底,然而,帛书上的文字她找人试探过,没一个人识得。

    阿奴看向帛书上的一处:云离,骗婚,识我,然不诚。

    旁边还有一些琐碎的东西,全是与云离相处中获知的“往事”,大意为两人多年前相识,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只是他因家中有事先回了辰国,摆平了诸多麻烦后如约去找了她,而她也还在,虽然因仇家寻仇受了伤将他忘了,但人还活着已是万幸。

    阿奴的结语只四个字:谎话连篇。

    原因?

    陌生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如斯美人便是没私定终身,自己都不可能把持得住,何况私定终身了,分离前肯定会发生点什么,但新婚时有落红,显然以前没睡过。

    “是你骗我婚,又不是我骗你婚,有必要如此动静?”阿奴很是感慨万千。

    用了三个月都没挖出点有用的东西,阿奴觉得云离也是厉害了,嘴巴真严实。

    线索没找到多少,麻烦倒是沾上了。所幸天下也不止辰国一个国族,云离的权势再大也不可能在别的国族只手遮天,等离开了辰国便可江湖不见。

    离开洛邑不难,在云离水路陆路的找了两天终于泄气的时候阿奴乔装打扮一番,将自己弄成了一副自己都不想多看一眼的老乞丐模样出了城。

    水路和陆路大路都走不了,云离还没死心,阿奴想也不想的钻进了洛邑北方的群山。

    虽然都是洛水流经之地,但上游与下游区别极大,下游乃平坦肥沃的平原,孕育了数百年的古城洛邑,而上游,群山起伏绵延不绝。

    古早时这里生活着不少山地部落,以采集狩猎为生,不时侵扰平原上的华族,最终的结果自然是被辰族生生揍到写服,半数山民被迁至平原,腾出来的空间迁入华族与留下的山民杂居。

    事实证明,华族比山民更会过日子,在洛水及其支流冲刷出的小河谷里修建里聚,利用上游出产优质木料的环境以种植林木、伐木为生,提供了每年辰国三分之一的优质木料。

    阿奴坐在火塘边饮着热乎乎的牛乳烤着火与老人唠着嗑,脑子里冒出了这一片的信息,觉得自己有点明白这里为何盛产优质木材了,北地的冬季本就比南方长,来的早,走的晚,不曾想,洛水上游群山的冬季走的更晚,她离开洛邑后竟然还能看到落雪,幸亏这里的人不靠耕种为生,不然这环境根本活不下去。

    落脚的人家只有三口人,一个老妪,两只三头身。

    老妪家里的人口原也不止这几个,阿奴会挑中她家落脚便是因为她家宽敞干净,有许多屋子,若只一家三口没必要建那么多屋子,浪费。

    老妪有许多儿女,但活下来的只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一家人原都是奴隶,但辰律规定奴隶立下战功可让自己或家人脱奴籍为良,功劳足够的话还可以封为贵族。

    老妪的老伴没能成为贵族,但战死之前让自己的妻儿都脱了奴籍,并留下了杀敌有功所得的土地与财产,倒也没让妻儿之后的日子太难过。

    多年过去,女儿皆已出嫁,三个儿子,长子战死在了前几年的一场战事里,只留下两只三头身,儿媳则在前面时改嫁了;次子还活着,但驻守在西境,回不来;三子才十三岁,要过几年才能入伍服兵役,因此做了猎人,既可练习弓术又可赚钱养家,春季禁猎,前几日与里寨的人进山种植树苗,顺便采野生药材,还要三五日才能回来。

    阿奴想了想,觉得,这户人家过的还挺不错的。

    辰国是唯一一个允许奴隶晋为良民,甚至封为贵族的国族,这家人虽然不是贵族,但能够摆脱奴隶的身份也是挺不错的事,若是在别国,一入奴籍,除非发生奇迹,否则子子孙孙永世为奴。

    至于辰国比别国更多的兵役,只要是满十五岁的男丁,不论良贱都得服兵役三年,之后要不要再次服役视情况而定。

    只能说,有得不免有舍,辰国以军事强大闻名列国,平均十年至少七年有战事,兵役繁重是必然,但因着辰国兵役的对像是所有男丁,分摊下来,一个男丁一生最多服两次兵役。

    自然,事无绝对,若是生在边境,你就没有服不服兵役的意义了,只要活着,战争就始终陪伴左右。

    以及,生在比较特殊的时期,比如辰国几百年前做为华族国族却被戎狄包围的时代,那不论男女老幼,只要拿得动兵器都得上战场,直至战死。

    世道如此,谁想活着都不容易。

    阿奴将没了牛乳的陶碗放下,揉了揉三头身的脑袋,手感不错。

    想了想,阿奴翻开了自己的包裹,里头有三两件换洗的衣服,一袋钱,以及一只木匣,抓起匣子打开,出发时塞的满满当当的饴糖只剩下了两块,用没碰过头发的手抓了起来分给两个三头身。

    有甜味的食物都很贵,饴糖更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只有贵族才享用得起,两个孩子也只在多年前父亲还在世时尝过一次味道。记忆犹新,自然知道饴糖的珍贵,虽垂涎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却仍不敢收下,而且看向老妪。

    老妪见了饴糖也很是惊讶。“这太珍贵了,我们不能收。”

    “可我不是给你的。”阿奴笑说,随手将饴糖塞进了三头身的嘴里。“别吐出来,浪费食物要被雷劈的。”

    浪费食物会不会被雷劈不得而知,但就算不会,两只三头身也舍不得吐出嘴里带着浓郁甜味的食物。

    老妪见了也只能无奈,同时又有些奇怪,阿奴应是奴隶出身,怎会有如此珍贵的零食?

    被提醒小心些不要露财不然容易被官府调查时阿奴有些懵,财露白容易引来盗匪她能理解,但引来官府怀疑是几个意思?

    老妪道:“你以前难道不是奴隶?”

    阿奴犹豫了下,点头,这年头就没人会以奴作名字,除非本身就是奴隶,奴人名字,更是身份。

    “您是如何看出来的?”阿奴好奇的问。

    或许曾是奴隶,但她与寻常奴隶的区别真的很大,武技比贵族还高,还认得至少七八个国族的文字,语言方面还不是很清楚,但从她不是辰人却说得一口辰国雅言可以判断她这方面也不会太差。

    奴隶因为所处地位卑微而导致的自卑心态她也没有,相反,她不管对着谁都相当自信。

    还有自己的思维逻辑,别说奴隶了,便是庶人乃至贵族都不会有。

    “你身上有奴印啊。”老妪说。

    奴印?

    阿奴一愣,她怎么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