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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他清亮的眼神,陆江燃忽然觉得很心疼。

    如果程汶是他的学生,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他就不必像如今一样吃这么多苦,不必在这广漠的人海之中独爬滚打这么多年了?

    他克制不住地高高抬起微微颤抖的右手,摸了摸程汶的头顶倔强翘起的短发:“现在遇到我也不晚。”

    第三十七章 多了个妹妹

    吃完晚饭,程汶没有再黏着陆江燃。毕竟不管如何思念对方,他还得回到1302,把旅行箱里胡乱塞着的行李拿出来收拾收拾,顺便洗个澡收拾收拾自己。

    他刚把脏衣服抱到洗手间,塞进洗衣机,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瞄了一眼屏幕上的来电号码,他把手机放在洗手台上,摁下了免提:“灵犀,什么事?”

    “是我。” 陆灵犀估计是在办公室里,只听到背景一片飞快敲击键盘的打字声和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汶哥,你回s市了吗?”

    “刚回。”话音刚落,他自己也觉得这种公事公办的官方回答太像她那个简洁冷淡的哥哥了,便又急忙补充了一句,“其实我不是从香港直接回的,有点事情去了其他地方,然后回来的。今天下午刚到s市,所以还在洗衣服呢。”

    陆灵犀用圆珠笔帽戳着自己的太阳穴,戴着耳机趴在办公桌上讲电话。刚过年,又是外来人口返城、又是黑。社会重新分配地盘,辖区里不太平的事情层出不穷。整个警队忙成了一团乱麻,接警电话也响个不停。偏巧她手头上跟着的案子上午被一个电话转去了市局,反而闲了下来:“那什么,我哥这个礼拜到东京去了,你知道吧?”

    “知道。”程汶不知道陆江燃心里怎么打算,所以也暂时没有告诉她东京之行已经取消了的事实。当然就更没有说,他们两个刚刚才从震后的花莲一起回来,共进了一顿劫后余生的温馨晚餐。

    “下个周末……我看看——周日,下周日晚上你有时间吗?我哥估计也回来了,咱们一起聚一聚?”

    程汶无声地笑了,旋开瓶盖倒了些洗衣液,随口答:“好啊。你想吃什么菜?提前说,到时候我来做。”

    “我最近下班都挺晚的,要不我们还是去狄俄尼索斯吧。”

    听到这个地方,程汶的眉心不自觉地皱成了一个“川”字,用右手食指摁下洗衣机的“开始”键。伴随着机器启动的水流声,他拿起手机走出洗手间,关闭免提模式,把屏幕贴近耳边:“灵犀,我想问问你,你……和容六……是不是在交往?”

    对面的陆灵犀显然没有意识到他会把这种问题脱口而出,迟疑了一阵才犹豫道:“也不算吧,应该——还没到那个地步。汶哥,我自己能处理,不用担心。”

    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见过程汶有限的几面,却对他很信任。也许是几乎每一次见面,他都是和陆江燃在一起,在自己的潜意识里也把他当成了哥哥吧。她又补充道:“对了对了,你先不要跟我哥哥说,等有空时候我找你细聊。”

    “我知道了,你放心。下个周末见。”程汶答应着挂断了电话。

    他和陆江燃还没有确定关系,互相明白心意也是在近几天的事。以他现在的立场当然不方便在陆家兄妹的事情里横插一杠。只不过陆灵犀既然信任他,他也自然将对方当成是自己的妹妹看。

    ——这么一想,自己这个当哥哥的可不称职,至少他对容六这个人也可谓知之甚少。

    想来想去,当务之急还是得打电话给郝哥,将前因后果问问清楚。

    “诶哟我的小祖宗!你还好回来了,没事吧?你那张俊脸,还有长腿,都还好好的吧?”郝哥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心急火燎,他还没来得及插上一句话,对方已经劈头盖脸说了很多,“那天你邻居打电话来问过,我才知道花莲竟然地震了——对了,那个戏怎么样?我跟你说,选角导演那里我托人去打过招呼了,对方对你很满意的。就是柏同舟这个人比较清高,油盐不进,我没办法帮你。你自己得好好上点心,有什么情况就跟我说。”

    程汶把屏幕从耳畔拉远了一点,打断了他的话:“郝哥,我正要问你。《初色》里的那个角色是容六少爷推荐的吗?”

    说到这件事,郝哥对容六可谓是赞不绝口:“是他,他主动提的。哥也不跟你说假话,我觉得咱们这个公司、这个地位,那是万万跟容六攀扯不上关系的。可谁知人家就是热心,倒把我搞得很不好意思——对了,你和他此前有过私交吗?”

    “没,你介绍的那天是第一次见面。”程汶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唯一一次见面。”

    其实刚才听郝哥说,是容六主动为他介绍的角色,他心里就有点数了。郝哥的直觉并没有错,容六根本不屑、也不在意与他们这样的小人物交往,之所以降尊纡贵卖他这个人情,多半是因为想要一亲陆灵犀的芳泽。

    可是,郝哥那边显然是想歪了:“我说,六少不会对你有什么——虽然圈里传说他不是gay,但我觉得……看他的样子,还是有点可能的,你感觉有没有?他约过你吗?你可要把握机会啊,自己小心着点儿……汶子,你在听吗?汶子?”

    “哦,在听。”程汶又好气又好笑,只能敷衍道,“不是的,我心里有数。郝哥,这面子不是冲着你我来的,你放心就是。”

    “你怎么知道?我看就是。我告诉你,那天之后我有去找过他两次,想当面给他道谢。结果都被保镖拦着,根本没见到他人,我当时就想人家恐怕相见的不是我。”

    “换我去也一样,容六想见的人更加不是我了。”

    “诶,这大老板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也不加揣测了——但是你小子拿了人家资源,礼貌还是要有的吧?改天,改天你自己去狄俄尼索斯谢谢他,你看看我说的对不对。”

    “我肯定会去的。不过估计他不会愿意和我们这种小人物搅和在一起。”

    “小人物,小人物有时候也难做啊!”郝哥尖声感慨了一句,忽然“啊”地叫了一声,把程汶吓得一激灵,“忘记问了,安琪的事,你知不知道?”

    “安琪?她应该还没回来?”

    程汶和萌萌是公司模特里今年开工最早的。他从微信群里能看到,这几天其他人陆陆续续才从老家回来。安琪的家在内陆西北某地的乡镇,按照往年的习惯,要过了农历正月才会出来的。

    “没有。她从过年一直在老家待着。”

    “真的?不是还说开工之前想去上海转一圈、看看是不是有桃花运的吗?怎么不出来……”程汶刚想打趣两句,忽然想到郝哥刚才的问题,“对了,你说她什么事?”

    “额,没事……没事,见面再说吧。”郝哥像是改变了主意,吞吞吐吐地转移话题,“柏导的助理昨天刚刚联系我,说是下月准备在内地建组了。我正准备跟你商量,把你四月往后的时间都空出来,回头再申请给你配一个助理,早点进组跟着学学。这样算起来就只剩三月了,这个月你是休息还是接活儿?”

    “当然是接活儿。”程汶打了个哈欠,“电影那边等进组再说吧,我还得赚钱养家呢。”

    “怎么了呀小少爷?你可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啥时候指望你养家了?”

    程汶笑笑,回了一句:“养狗费钱。”

    第三十八章 冰糖葫芦

    开学前的最后一个周末,s大的学生都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回到了校园,连带着学校周边的商住区都热闹了许多。

    陆江燃取消了带程汶去超市买菜做饭的计划,两人开车到汤子铭那儿,把富贵接回了家。

    停在单元楼底下,给汤子铭打了电话,对方一会儿就趿拉着拖鞋走下来打开了楼道门,推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一脸惊诧地看着面前的人:“陆老师!你不是去日本了?你们教研室,昨天我还看到在系群里发了照片的呀,你怎么回事?”

    “哦。出发那天我临时身体不好,去医院看了看给耽误了,就没再赶去。”陆江燃说起谎来都不带脸红,“这几天富贵给你添麻烦了。”

    “那不会。”汤子铭连连摆手,“你现在身体好点了?可不能硬撑着。要不富贵在我这里多放两天也行,等你好了再带回去。”

    “已经好了,多谢。我带它走吧,正巧昨天它主人回来了。”

    汤子铭朝他指的方向探头望去,见一个人影正靠着车门打电话,正是上次陆江燃受伤时跟他打过交道的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新染了栗色的头发,穿着一件看上去很温暖干净的黄色毛衣,搭配浅色牛仔裤,显得身高腿长、气质出众。和这样一个帅哥搭配在一起,反而是陆江燃那辆半新的轿车有点过于低调了。

    程汶看到汤子铭的目光,举手跟他打了个招呼。加快说了几句话,就把电话挂了,收起手机走过来:“你好,汤老师,又见面了。”

    “你好。”汤子铭干巴巴回了一句,转头朝楼上扯着嗓子喊了两声,只听“汪汪”的叫声此起彼伏,不一会儿便有一大一小两只狗从楼梯上猛地蹿了下来。

    那只小狗是汤子铭家的吉娃娃,而大狗自然就是富贵。这一个月富贵长得比以前更加大、更壮了,不管是陆江燃还是汤子铭都将它照顾得不错,眼睛明亮、四肢健壮、毛发油亮;加上天冷,它全身的毛发都蓬松柔软,更显得大了一圈。从楼道里奔出来的样子活像一只威风凛凛的小老虎。

    “富贵!”

    “汪汪!”

    程汶紧跑两步蹲下来搂住它的脖子,照着它脑袋到背上、肚子上一顿猛撸;富贵也激动坏了,摇起尾巴舔着他的脸和手,两条前腿还不住往他膝盖上蹦跳着,呜呜呜的叫声中夹杂着莫名的委屈。这一人一狗见面的场景分外感人,逗得汤子铭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可没有虐待你,这就忙着向你爸爸告状了吗?”

    两人向汤子铭道了谢,带着富贵坐车回到家。刚进门厅,接待员小姐说程汶的快递到了。于是两人又搬着一个大箱子上了楼。

    程汶盘腿坐在1301的客厅地板上,毫不心疼地用剪刀划拉开质地优良的纸箱子。

    “你怎么不回家再弄?在我这里拆了,等会还得搬来搬去,怪麻烦的。”陆江燃坐在沙发上,撸着富贵的肚子,看他忙里忙外。

    “没事,不麻烦。”他依次拿出放在箱子上层的整版巧克力和大袋坚果、红枣等,“这是给同事带的特产——这榛子是萌萌点名要的牌子,你等会儿也尝尝——还有郝哥的。剩下这些是放公司茶水间的,我改天带去。”

    陆江燃找出几个纸袋,帮他把这些特产分类放好,又指了指还剩的大半箱,“那剩下这么多都是什么?”

    “给你的。”程汶从箱子里扒拉出更多的坚果、红枣、木耳、榛蘑、红肠,甚至还有酸菜、冻梨等形形色色的特产,活像是来他家里开东北农产品展销会的。

    “我?你可别吓我,估计是你爸妈给你准备的吧!”

    “是给你的,真的。”程汶停下手中的活儿,抬起脸很认真地看着他,“我告诉他们,我的邻居好朋友特别照顾我,是我离家这么多年来对我最好的人。听了陆老师的话,这半年我胃病都没有怎么犯。上一次犯病的时候,你还亲自替我煮了一碗泡饭……”

    亲耳听到他说自己是这些年对他最好的人,陆江燃心疼之余还是忍不住悄悄扬起了唇角。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一饭之恩”吧,这个孩子一直就是这么善良、单纯,这么实心眼。

    “虽然那泡饭真的很咸,不过我边吃边吸鼻涕,感动得都要哭出来了。”

    “得了,恶心不恶心!”陆江燃刚刚燃起的心疼和感动随着这句话瞬间土崩瓦解。他机械性地抽了抽唇角,苦笑着抬脚踢了踢他的腿。

    程汶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献宝似地将一个透明小饭盒捧到他面前:“哥,尝尝这个。”

    陆江燃斜眼看了一眼饭盒里码得整整齐齐的一层带糖霜的红色果子:“这是——糖葫芦?”

    “是啊,这家店的味道可好了。我想着要去香港不能马上回来,只能临走前特意去买了些新鲜的,让我妈寄过来。”

    他如此盛情,陆江燃也不再犹豫,拈了一颗放进嘴里。

    入口的山楂果酸酸甜甜,美味爽口,让人口舌生津,外面包着的糖浆香浓甜蜜却不显腻,最妙的是糖浆外还有一层甜丝丝、粉面面的糖霜。陆江燃不喜吃甜食,吃完也忍不住多又拿了一颗:“不错,味道很特别。”

    “对,这家店的味道和咱们这里卖的不一样,是我小时候吃惯的味道。”程汶笑眯眯地端着饭盒看着他吃完了三颗山楂果,又把饭盒重新盖紧盖子,小心地放进冰箱最顶层,“我出来这么多年,想家的时候最惦记这个味道。”

    “既然喜欢吃,那就吃完它呗,存着干嘛!”陆江燃皱眉,“别下回再给陆灵犀那丫头偷吃了。”

    程汶却很固执:“还是放起来吧,这是带给你吃的。”

    “不用。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你可别馋着自己。”他本来想说自己不爱吃甜食,可是看着程汶的表情,这句话却最终没忍心说出口。

    “我这次回去吃了个过瘾。再说,我也不是小孩子了。”程汶关上冰箱门,状似无意地经过他身旁,忽然凑近揽住了他的肩膀,“大人有大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