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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成了……”门外一个声音响起,金煦抬头一看,就见那日为他请神驱病的萨满法师站在门口,表情带着一种难以描摹的狂热,将脸上的褶子撑得更加扭曲,他手中撑着一把怪异的伞,一步一步向他走来。

    “你别过来!!!!”金煦想跑,直觉告诉他,这人有问题。但是却发现脚下无力,他保持这个姿势太久,身体已经有些僵化。

    “别怕,贝勒爷,我是来救你的。”萨满法师语气奇怪,踩着更加奇怪的步子朝金煦逼近,“贝勒爷,是不是被吓到了?您不知道吧,是您的家人要求的,不然你也不会死亡中醒来!”萨满的语气像条冰冷油滑的蛇,一个字一个字地钻进了金煦的耳朵里。

    “你说什么?!不可能!他们不会这种事!!!”金煦瘫坐在地上,萨满的话让他心生疑窦。“我的家人,他们不会做这么可怕的事!!!”他捂着耳朵,拒绝每一个字进入。

    “可怕?我的贝勒爷,您不知道吧,如今,您已经不是一般的僵尸了!你历经七七四十九日回到阳间,如今又杀了九九八十一个个人,您的情况已经出乎我的预料,太棒了!我从未见过如此完美的走尸!你不过是被埋入了养尸地,我本以为自己不过是多了个身份地位更高的作品,没想到,你竟然会有自己的神志,还十分清醒,你简直就是老天送我的惊喜!!!天意啊!!!”萨满表情狂热,似哭似笑地看着金煦,双手伸向天空,做着奇怪的朝拜姿势。

    金煦脑子再愚钝,如今也想明白了,“原来,这一切都是你搞的鬼!!!”

    “是我,如果不是我,你怎么能重新活过来?!你要感激我,奉我为神,我才是你的主人!你的家人!如今正好,跟我走吧,我那里有很多你的同类,血食也从来不会短缺!都是人,活生生的人哦~”萨满不断诱惑着他,“走吧,跟我走吧,那里不会让你痛苦,你可以尽情地饮食鲜血!僵尸本就是天地之间的产物,你不该压抑自己的天性!”

    雨水冰凉地砸在脸上,金煦的脑袋越发清醒,他看着眼前这个罪魁祸首,突然站起来,一口咬上他的咽喉,他要为家人报仇,为自己报仇!!!如果不是这人蛊惑了阿玛,他不会让自己变成僵尸,如果不是这人心存歹念,自己不会变成杀人凶手,如果不是这人贪念太深,自己不会变成怪物!!!

    “乖,想喝我的血吗?”萨满并没有表示出惊讶,反而将金煦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慈爱地抚摸着他的头顶。

    金煦心中满是仇恨,他分不清更恨这人,还是更恨自己,如果当初坚决一点,不顾家人的阻拦早些离开,应该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如果当初根本不回来,更不会发生这些事了,想起阿玛额娘对自己的爱护包容,想起兄长嫂子对自己的关心友爱,想起侄子侄女对自己笑语连连,他就更加恨不得杀死自己。

    “好了好了,不要自责,如果不是他们,你也不会变成怪物,我已经跟他们说了啊,做这种事,总要付出些代价的……”萨满用他那又老又干枯的手指拍打着金煦的肩膀,“乖孩子,你是最棒的一个,我真不想舍弃你。”

    “但我想舍弃你!”金煦说着,十指化为利刃,直接□□了老萨满的胸口,生生将他的心脏扯了出来,“我要看看,你的心是不是黑的!”

    “呵呵,现在,你看到了吧?”老萨满笑得阴鸷,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自己最后,会死于自己造出来的僵尸之手。他养尸养了大半辈子,这是最出色的一个,可惜,可惜了啊……

    看着这老妖怪咽了气,金煦迷茫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满是鲜血的双手,再多的雨水,也无法冲刷去他的罪恶……为什么?为什么这种罪孽深重的人,心也是红的?!是不是自己的心,也是红的?他把手放在已经没有任何震动的胸口,想要结束自己的的生命。

    “孩子……活下去啊……”突然一个苍老的女声在金煦耳边响起,这是他额娘的声音。

    “额娘——”金煦捂着头,任凭暴雨瓢泼淋在自己身上,他疯了一样跑回阿玛额娘的房间,将他们的尸体抱在怀中,直到他发觉,尸体已经开始招来蝇蛆,味道也腐臭难闻,这才终于放下来。

    金煦回到自己的房间,从屋子里找了些自己平日里用的东西,还有那些放进自己棺材中的陪葬品,那些物件儿并不值钱,但却代表着每个家人对他的思念,如今他们都死在了自己的手上,金煦无论如何都放不下心中的那份自责与罪恶,他把东西收拾好,将家里所有的人放在一起,赶着天气燥热的时候,点了一把火。

    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已经将整个王府笼罩,金煦站在门外看着曾经热闹的家,曾经显耀的牌匾,“阿玛,额娘,大哥,大嫂,二哥,二嫂,还有小侄子……我会好好活下去的……你们不要担心。”说着他撩开衣袍跪了下来,狠狠朝着曾经的三王府磕了几个响头。待大火烧到一半,听到附近有人来了,金煦才连忙起身,离开了这里。

    第40章 第五章

    山中岁月长,金煦当初离开,没了方向,并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思来想去,直接回到了自己坟墓的山林之中。他把坟墓填平,在上面盖起了一座简单的茅草屋,每日里除了睡觉,在林中找找吃的,就是看着月亮发呆,他带出来的书不多,每本都翻了好多遍,然而就算都背了下来,对于这种寂寞,也是无济于事的。

    “扣扣——”突然,茅草屋外传来敲门的声音。金煦愣了一下,这里人迹罕至,怎么会有人?他警惕地看着门板,“谁啊?!”

    “过路的,讨碗水喝。”声音苍老而虚弱,这个声音一下子让金煦想起了自己的阿玛,他考虑了一下,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老头子大约五六十岁的年纪,身上破破烂烂,一手拄着拐杖,一手端着一个深褐色的缺口破碗,只是这老头子并没有削发,发式还留着前朝的样式,似乎很不一般。

    “老人家,你这是从什么地方来?”金煦看着这位老者,心里不知怎么的,多了几分亲切感。

    “从来的地方来。”老人家直接把手中的碗递给金煦,“去,给我弄点儿水。”

    “哎,好,您坐着。”金煦请老人坐到屋里,赶紧拿着碗去给他盛水。

    金煦端着碗,用水舀往里面盛水,只是这水刚进去,立马消失不见,金煦刚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但是过了几次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这碗是漏的。碗底的地方,有条不大的裂缝,不细看是瞧不出来的。“老人家,你这碗已经漏了,用我的吧。”说着去后面,把自己的碗拿了出来。

    “不用不用,我这糟老头子,免得脏了你的东西。你那碗又白又新的,多好啊。”老人说着,从金煦手里拿过自己的碗,“谁说这碗裂了,就不能盛水了?”他轻轻将碗侧了过来,在水上轻轻一撇,碗中立马多了些水,他把碗放到唇边,一饮而尽,接着又重复了几次,“这不就成了?”

    金煦不禁竖起大拇指,“您老人家实在是高。”

    “嘿嘿,不就这点儿小事儿吗?看把你惊奇的。”老人放下碗,重新坐到一边,“这深山老林的,怎么就你一人啊?”

    “我只是为了求个清净。”金煦自觉那些往事实在是有口难言,只好这般推脱。

    “嗯——心若不静,到哪里,都不安生。”老人捋捋一把花白的胡须,“看你这孩子也是个富贵之相,怎么好端端的,要在这山林里求个清净?”

    “一言难尽,生活所迫……”金煦低下头,看着慈祥的老者,心中一阵悲痛,阿玛走的时候,也是年过花甲。

    “不想多说,那就算了,正好,我也打算在此地停留一段时日,看你这地方不错,不如跟你作伴儿如何?”老人看着金煦支支吾吾的样子,索性盘腿坐着,丝毫不显拘束,“你可不能赶我这个老头子走啊,这山林之中野兽众多的,被吃了可怎么着?!”

    “这……”我怕忍不住把你给吃了啊……金煦有些为难,自从饮过了人血,王府上下八十一口的性命都被他夺走,他只能靠躲在这山中,控制自己那不断灼烧的欲望。

    “你要是不愿意啊,那我就走吧,哎呀,老胳膊老腿儿的,也没什么肉,吃了就吃了吧,也算是回归自然了。”老人家说着,就站起来,要推门出去。

    金煦心有不忍,“别,您住吧,没事儿。”大不了太过难受的时候,出去避避就是了。

    “嗯,好,那我就先睡一觉了。”老人看金煦同意了,直接脱了外衣,上床倒头就睡。金煦看着老人不过一会儿就开始打起了呼噜,赶紧给他找了床被子盖上,就把他脏了的衣服拿出去洗。

    老人半眯着眼睛,看金煦轻手轻脚地带上门,不住叹了口气,“哎——是个好孩子啊……可惜了,天意啊……”

    这老人就在金煦这小茅屋里住了下来,他自称名叫李野,是个前朝遗民,因为不想削发,才四处流浪,躲着人走。白天没事儿两人谈天说地,又或者去溪边垂钓,金煦总能从李老的身上,找到阿玛的感觉,让他对这位老者多了几分尊敬和孺慕之情。

    只是每到夜里,金煦总要起身,去山林中找些吃的,平时也能喝些米粥菜汤一类的填饱肚子,只是对于血的渴望,总也不能停歇。他需要血,热呼呼的鲜血。在找到一只野鹿之后,金煦立刻想要把它的鲜血吸干,只是看着那鹿泪眼婆娑的模样,心有又有些不忍,他伸手抚摸着野鹿的腹部,却意外地发现,这头母鹿已经带着孩子了。

    “罢了,你走吧,我再去找点儿野鸡野鸭吧,你回去好好待产吧。”金煦说着放开野鹿,让它回归山林。

    第41章 第六章

    野鸡野鸭数量多,也容易找,寻了几只,金煦勉强舒服了些,他没有回到茅草屋,而是找到了自己当初第一次吃到的那只兔子,兔子于他的意义不一般,它的血,就是自己重生后的第一口食物,那白兔就是他的母。小小的坟茔上,那支自己亲手插上去的树枝,如今已经变成一颗茂盛的小树,金煦坐到树下,佛摸着土堆,“哎……”他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回忆起那兔子柔软温热的躯体,小小的,还有那双红宝石一样漂亮的眼睛。

    生命,究竟是什么?自己这样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有是为了什么?人的一生总会有个尽头,而自己的尽头又在哪里?如今活着,不过是为了额娘的一句话,当他一次又一次夺走其他生灵的性命,心里有的,也不过是无尽的悲伤和寂寥。

    “大晚上不睡觉,跑这里来干嘛?!”李老拄着拐杖,身上披着外衣,一步一步走了过来。

    “睡不着,出来活动活动。”金煦赶集摸摸嘴边,确认没有鲜血,才敢上去搀扶着李老坐到一边的石头上。“夜深露重的,您也不多穿些。”

    “我就这一件衣服,哪来别的啊?让我穿你的啊?不合适啊。”李老脱下脚上的鞋,抖抖上面的泥土,“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就是喜欢胡思乱想,别老是想些有的没的,人啊,活着就是活着,没那么多为什么。”

    “你——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金煦惊呆了,自己的问题,一下就被他点了出来。

    “还能有什么?你难不成还会想家里的婆娘?!我看不像。”李老撇着嘴摇头,“你这孩子,就是心思重,但怎么看,都不像家里有牵挂的,该不会还没娶亲吧?”

    “没,娶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惜她先我一步去了,孩子也没了……”金煦看着一旁的小树,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活到现在,会是个什么样子。

    “人生在世,总没个十全十美的,恐怕你们缘分不深,没办法啊。”李老捋着胡子,出声安慰这个年轻人。“人这一辈子,有些事不能强求,缘深缘浅的,总有个定数,求不到的,就别想了,不然太累了。”

    “唉,您说的是。”金煦心里终于好过了一些,只是自己并非人类,这以后的路,恐怕更加难走。

    “别愁,回去吧,什么烦心事啊,大梦一觉,什么都没了。”李老上去拉着金煦,把他往回领,“听我的,好孩子,睡一觉,明天什么都会好。”

    “可我已经睡了好久……似乎从来没醒过。”金煦揉揉额角,自己从坟墓中出来的那一刹,一个噩梦就开始了。

    “那是你没睡好,回去躺下重新睡!”李老年纪不小,手劲儿倒是挺大的,小老头子干瘦干瘦的,但拖着金煦这个大块头,走起来也丝毫不吃力。“是人,是妖,是鬼,是仙,不都要活着么?”

    金煦突然停住脚步,惊讶地看着李野,“您——您知道了?!”

    “废话!你一身的血煞之气,还没进林子,我就看到啦!”李野指指他们住的茅屋方向,“也不知道谁给你指的地方,血光冲天,天造的养尸之地,你住着倒也合适。”

    “您……”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金煦从来没想过,自己躲到这种地方,也会有人认出自己的身份。

    “我本是修道之人,听说前些年京中出了大事,三王府一夜之间被一场大火烧没了,没有留下一个活口,圣上派人调查,有人说里面闹鬼,我的朋友就将我寻了过来,我掐指一算,有妖人作祟,只是那妖人已被你诛杀,倒省了我的麻烦。”李老一边拽着金煦继续走,一边给他解释,“我恐怕留下后患,就想将你找出来,只是看你心地善良,并非残暴之辈,而且心智健全,也懂得人间是非,才将你留到今日。”

    “那您能成全我么?!”金煦扑通跪在李野面前,“我阿玛额娘受妖人蛊惑,才将我埋到这养尸地里,成了僵尸,我那夜神智全无,才会将他们杀害……如今不想苟活于世,只盼有个痛快!”

    “不成不成!你可不能死,你不光不能死,你还要好好活着,别忘了,你家八十一口人的性命,如今可都在你的身上,你要活下去,替他们,好好活下去。”李老重重地在金煦肩上拍了两下,“我知道你不想伤人,才故意躲到这山林之中,只是你躲得了一时,躲不掉一世。”

    “可我……可我……”金煦又一次欲哭无泪,心中憋闷,只想痛痛快快有个了断。

    “别我什么我了,回去,先睡一觉,保证明天就好了。”李老不顾金煦的意思,强把他拉起来,又拖着他回去,“走吧,这条路啊,还很长呢。”

    “唉——听您的。”金煦也不再反抗,老老实实跟着李老,也许他可以睡上一觉,再醒来的时候,说不定,天就晴了呢?

    躺在床上,金煦从没感觉如此轻松过,如同睡在那柔软的云朵间,身体完全放松着,梦里不再是满地的鲜血和家人的尸首,有的只是他童年时的快乐时光……

    第42章 第七章

    大梦初醒,金煦觉得全身轻松,他睁开眼睛,发现身边已经没了李老的影子,他赶紧坐起来,就见桌子上留着一本泛黄的书籍,书上还留着一片叶子,似乎还很新鲜。他起来拿去树叶一看,正是自己昨晚去的那颗小树那里,这种树叶,这附近,只有那里有。树叶背面是李老留下的一封信,只说这书是一本修炼的经卷,让他好好看看,以后如果有缘,还会相见,让自己不要挂念,如果饿了,尽量去林中找些兽类充饥,可不能再伤人性命了,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凡事不用强求。

    金煦放下树叶,打开书本看了两眼,只觉得书中的文字玄妙非常,不自不自觉,入了神。等他再抬头的时候,已经过了一天。

    按照李老的吩咐,金煦开始按照经卷上的方法修炼,渐渐的,他感觉腹中的那股烧灼渐渐被平息下来,而自己也从这本道家的奇书中,找到了那颗消失在自己身上的祖传奇石的来历。

    原来那石头是女娲石,女娲补天遗留下来的神石,怪不得李老说都是天意,他说得对,自己要活着,要好好活着,替自己的家人,好好活下去……

    一晃多年,金煦修炼也有了些成果,他不再受阴气控制,也从不会再失去理智,三五日少饮些鲜血,就能平安度日,饭菜也能多吃一些了,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像个人了,只是依旧没有心跳和呼吸,皮肤也始终是微凉的。

    能控制自己了,金煦也开始渐渐和外人接触,偶尔去林子外面,用自己狩猎的野味,换些日用品,再后来,他也能搬到村子边上居住,逐渐的,认识他的人多了,他也明白,自己不老不死,每过些年,他总要换地方住一阵子。靠着过人的天分,金煦一边做生意,一边在人世间游走,渐渐地,发型也从最初的金钱鼠尾,到后来的半头辫子,到最后,把头发留长,在后面扎了起来。他改了名字,换了汉姓,当过学生、老师、诗人、作家、革命战士、平凡农夫……一次又一次的,他离开,又去往新的城市,偶尔也会回到家乡,曾经繁华的京城硝烟散尽,又是一派安定的景象。

    1973年,金煦正在屋里看书,突然听到外面传来红卫兵吵架的声音,骂骂咧咧的,让他有些不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