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 王猛的枪,二爷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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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穿着贴身的黑色西装,雪白的衬衫领口上系着暗红的领结,鼻梁高挺,一双深邃的眼睛炯炯有神,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就这样长身玉立,静静地看着林偌依,目光里满是怜惜疼爱。
“大哥!”林偌依那含霜的俏脸此时便如春风拂过,笑颜如花,雀跃着奔向这年轻的男子,奈何脚下吃痛,“哎哟”一声,便痛得弯下了腰,这男子见状,一个箭步,伸手扶住了林偌依,林偌依蹙着眉头,却眉眼含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大哥,你怎么回来也不说一声,我都没有去接你,”林偌依靠在对方怀里,撒娇般说道。
“还说呢,我一到家,父亲便差我来找你,说你这野丫头和他老人家赌气,都两天没回家了,”
“哼!谁叫他非逼着我和那个鬼子相亲,”林偌依嘟着小嘴,气呼呼地说道;“我不管,大哥,你得帮我,我就是死也不会和那个鬼子交往的!”林偌依说这话的时候斩钉截铁,神情坚定。
“好样的!”易天在心里赞道,不禁对这个酷似莫小乔的女子充满了好感和敬意。
“好样的!”与此同时,林偌依的大哥竟然和易天的心思如出一辙,大声对林偌依赞道,“放心吧,大哥也绝不允许我的小妹和鬼子国有一丝瓜葛!”
“偌轩哥,”一旁的唐小雨咋一看到此人,便也惊喜地叫道,只是神态间多了份扭捏,一抹晕红也飞上了脸庞。
“唐小姐,好久不见,”这个男人微笑着向唐小雨打了声招呼,并微微欠了欠身,如此的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恰似诗歌里那器宇轩昂的翩翩公子,“原来是林偌依的哥哥,林偌轩,真是人如其名,”易天在心里暗暗赞道,心中莫名地对他有了一丝的好感。
“大哥,这也是我的同学,”林偌依拉着林若轩转向了张卫国和易天的方向,一边指着两人一边介绍道;“张卫国,我的同班同学,这位……?”林偌依指着易天一时语塞,因为除了名字,对于这个刚才背着自己的男人,自己是一无所知。
“易天,”看着林偌依这个样子,易天急忙说道;“我从四川来。”林偌轩的眼神在二人身上扫过,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打过了呼,便转身拥着这林偌依钻进了汽车。
望着那绝尘而去的汽车,旁边的唐小雨不禁撅起了嘴巴,嘟囔道;“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留个洋吗,回来就不认人了,竟然招呼都不打就走了,把本小姐当空气吗!”说完跺了跺脚,转身对张卫国和易天说道;“我也回家了,卫国,易天,明天见。”
望着唐小雨翩翩的背影,易天可这是一阵苦涩,“明天见?我这可是东西南北都找不到,明天见你个大头鬼啊!”
“易天,前面有几家旅馆,要不,你先住下,”张卫国对易天说道。
“好,你也回去吧,我随便找家住下便行了,”易天答道。说罢二人挥手告别,易天独自向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走去。
林偌轩靠在车上,眼前总是浮现着易天的样子,虽然穿戴奇怪了点,但那神态和那眼神,竟然仿佛在梦里又或是前世经常见到,熟悉而亲切,他不禁向林偌依问起了易天。
可是林偌依对于易天也是一无所知,便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向林偌轩讲述了一遍,想到被易天背在背上的情景,林偌依不禁心里怦怦乱跳,可是那种感觉是那么的温暖踏实,着实让她有些留恋。兄妹二人倒是同时对易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林远山独自坐在客厅,眉头紧锁,偌大的林府失去了往日的喧嚣,下人们好像也感觉到了林远山心绪的低落,都远远地躲在一旁,唯恐一不小心,触怒了林远山,客厅的门外,每隔十米便相向站立着两个配枪的彪形大汉,细细数来,竟然有二十个,一直延伸到林府的大门。
韩江水静静地站在院子里,手里拿着把精致的小刀,默默地修裁着那一株株生机盎然的花木,他眯着眼睛,专注得像一位母亲,正在给出嫁的闺女梳妆打扮一般,他的手指白净修长,宛如少女那动人的芊芊玉手。
王猛坐在庭院的葡萄架下,擦拭着那把跟随自己多年的驳壳枪,他手中的绒布拂过枪身的每一个角落,就如一位多情的少年轻轻抚摸着情人的每一寸肌肤,这枪,已经融入了他的生命,成为了他身体上不可缺失的一部分,“枪神王猛”,这是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号,在如今的大海滩,更是无人不晓,可是,谁又知道在这光环背后,自己付出了多少的努力呢!王猛是个孤儿,十二岁那年,饿昏在街头,被林远山带在了身边,最初两年,林远山每天只是让王猛盯着悬在空中的一枚铜钱看,不准眨眼,最初几个月,王猛每天双眼红肿,眼泪汪汪,一年以后,铜钱中间那个小洞在王猛眼里已经变得大如牯牛,可是,林远山还是让他看,两年过后,铜钱上的小洞在王猛眼里便可大可小,即便如此,林远山还是让他继续看,虽然王猛一百个不愿意,可是,却又不敢违背林远山,只有每天继续盯着那洞中的铜钱发呆,三年过后,当林远山问他现在铜钱上小洞的样子时,王猛答道;“我已经看不见了,可是我知道它在哪里。”
从第四年开始,林远山不再让王猛盯着铜钱看,他只是每天让他扎着马步,然后在双臂上吊着砖,并要求他双臂纹丝不动,王猛的双臂便开始了他眼睛所经历过的痛苦历程,一年过后,即使双臂吊着两块大石头,王猛的双臂仍能一动不动并且坚持很久,第五年,林远山不再教王猛,只是为他请来了位高鼻梁的外国人,那洋人只会几句简单的中国话,好在他要教王猛的不用怎么说话,他将王猛带到了一间屋子,满屋的枪械让王猛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这洋人看着王猛,随手抓起一把枪,根本不用眼睛,便稀里哗啦,一阵风般拆开,却又在王猛还没回过神来的片刻间,又稀里哗啦地装好,然后,将枪往王猛的怀里一扔,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一年,王猛就是在这小屋里度过的,当他也可以像那洋人一般将各种枪械玩具般随意装卸的时候,林远山就给了他一把枪,一把闪亮的驳壳枪,王猛并不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可是在他几次射出子弹之后,很多人都送给他了个名号“枪神王猛”,这么多年,他在林远山身旁,上刀山,下火海,历经大风大浪,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孤儿变成了大海滩上万人敬仰的枪神,而他,也不禁有些飘飘然,在他眼里,除了林远山,别的人,他都不放在眼里了,尤其是远处那个拿着刀,装模作样的管家韩江水韩二爷,他就不明白,为什么林远山会如此看重韩江水,林府的上上下下,一切的生意,都是韩江水一手操办,整个大海滩的人见了他都得尊敬地叫声“韩二爷”。
韩二爷静静地修着花木,也许,没有人能够理解自己,看着手里那薄如蝉翼的小刀,他不禁感叹时光的流逝竟然如此的不知不觉,自己十六岁便跟着林远山闯荡大海滩,一转眼,算算也快三十年了,如今,地位,金钱,美女,当初他们追求的一切,现在都有了,林远山更是待自己如亲兄弟一般,所有的一切,都交给了自己打理,曾几何时,自己就从一个热血青年变成了现在世故圆滑的韩二爷,刀儿轻轻划过,挥洒出一片寂寞,残叶飘零,恰似二爷心中无尽的萧索。
王猛摆弄着手里的枪,时不时嘘着眼睛,将枪头瞄向韩二爷,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感觉心跳加速,血液沸腾,无数次的,他都很冲动地想和韩江水比一比,到底是自己的枪快还是二爷手中的刀快,可是,他实在是没有这份勇气,因为林远山曾经对他说过,知道韩江水刀有多快的人都已经死了,难道,二爷手里的刀真的就如传说中的小李飞刀一般吗,他很想知道,可是,他不敢,因为,他还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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