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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飞脸上的笑愈发怨毒,可过山车竟逐渐停了下来。刚到地面,林凡马上翻下车,剧烈的眩晕让她无法站立,只得蹲在地上狂吐。就在吐得快要虚脱时,她听到喷泉处传来人们凄厉的惨叫声。

    一辆救护车在人群中横冲直撞,地上已经横陈了多具尸体,被救护车撞飞出去又狠狠碾过,人们四下溃逃,救护车疯狂追赶,这几乎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屠杀,瞬间残肢铺了满地,喷泉变成一池血水。

    林凡本能地想吐,但胃里已经没什么东西能让她呕出来了。

    救护车清理完音乐喷泉,又向过山车这里驶来。林凡下意识想跑,但她很快发现救护车的行进路线毫无章法,只知道追着活人的气息乱跑。她挣扎着站起身,面对着救护车大口喘息,果真车子调整方向朝她撞来。救护车就快逼到身前,林凡突然一跃而起,绕着过山车底柱奔跑,救护车调转不灵,一时间竟卡在原地。林凡跑到空地,救护车直直向她碾来,她侧身钻进两跟立柱的间隙,只听“哐”的一声,救护车撞上柱子,车身叮铃铃一阵乱响,宣告报废。

    林凡从另一边钻出来,没命地向1号门狂奔。她隐约记得,救护车是从2号门开进来的,这是不是说明,“偶数为死路,奇数为生路”的规则在这里同样起效?她来不及想太多,最紧迫的危险暂时消失,但众鬼还在,她已听到死去的人们发出桀桀的笑声。幸运的是,过山车离1号门并不远,林凡咬破舌尖,靠这一点锐痛提醒自己坚持:就快要到了,就快要到了!

    可这看似几步之遥的距离,却始终到不了终点。林凡双腿越来越虚软,肺部剧痛,胃也一阵阵痉挛,她感觉自己像是逐日的夸父,很快就要死在这无尽的路途。

    意识模糊中,大家渐渐聚集到她身边:车祸中死去的人,爆炸中丧生的人,游乐场中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她看到陈豪,阴沉的脸再也看不出平常爽朗的样子,双唇间发出阴冷的声音:“林凡,你终于还是害死我了”;她看到岳南楼,僵白的脸上,还有着三分哀七分怨,幽幽问道:“林凡哥哥,如果我们不是表兄妹,你愿意娶我吗?”……

    最后,她看到沈飞的脸。那张脸在短时间内迅速腐烂,只剩了粘着腐肉的骨头,却露出了与过山车上如出一辙的冷笑:

    “你以为,你逃得过吗?”

    ☆、第三章

    林凡突然停下脚步。“你说什么?”

    “你以为,你逃得掉吗?”沈飞竟然真的重复了一遍。

    “没问你。”林凡把头转向岳南楼,“你刚刚说什么?”

    岳南楼呆呆看着她,眼神竟然有一点无辜。

    林凡自嘲地笑了。“我怎么早没想起来和赵晓月对话。”

    她边说边拿出一个木盒,“你只是一团‘怨气’,没有实体没有依托,我本没有办法击败你,哪怕我有这个东西,”她看了眼手里的木盒,抬眼望向沈飞,“你的骨灰盒。”

    “可你偏偏制造了一个幻境,这样一个必须你亲自进来操控的幻境。我搜集到了有关这种幻术的许多资料,其中都提到,灵体若要进出幻境,需要有物体依托,在幻境中毁去依托之物,灵体便再也无法离开。”

    “我后来回到山间公路,找到了当时带出来的装备——它们居然还在,与原物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复制——只除了上面覆盖了薄薄的白灰。我托人调查了你的遗物,发现你的骨灰盒出了异状,而装备上的粉末,经检验确实是丢失的你的骨灰。我不通驭鬼之术,却也知道这依凭之物需要与死人最为密切,通常来讲就是骨灰——我猜想,你的主人也不至于在这方面发挥创意。所以呢,我就把骨灰盒留了下来,随身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沈飞恨恨道:“林凡,你真的是个魔鬼。”

    林凡笑道:“谢谢,只不过我暂时不想变成真鬼。”

    她环视一下广阔的游乐场,“不得不说,你的实力增强了很多,如果在别墅时有这种程度,我们早就疯了。幻境之‘幻’,不在于场景多么精妙,而在于蛊惑人的心智,而我差点儿就被这术法困住了。对了,想知道我是怎么发现这是个幻境的吗?”

    “不想,滚。”

    “还是南楼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她问如果我们不是表兄妹,我会不会娶她。”林凡唇角带笑,似是忍俊不禁。

    “灿灿的事情告诉我,哪怕变了鬼,她也还是她,不会存在一个本身自立自强反对婚姻剥削的好女孩,死了反而闹着要嫁人的。我和南楼多年未见,却常常通过网络联系,她深知婚姻就是对女人敲骨吸髓,一个连‘结婚’都不愿意提的女孩,怎么会想要嫁人?”

    “她说‘不愿结婚’,或许只是不想嫁给普通男人,像你这样的,她也不想嫁?”

    “她之所以和我交好,正是因为我懂得尊重他人,不会用所谓‘豪门’去束缚另一个女人的一生。关键是,”她终于笑出声来,“她知道我是女人啊,难道我们的障碍在于‘是表兄妹’?”

    观察到沈飞骷髅脸色不好,她正色道:“其实还有很多地方不对劲,比如过山车上他们的台词,好像根据他们的性格量身打造,过于刻板了。还有过山车旋转时耳畔的风声,方向不对,但我当时太难受了,没精力细想。据以往经验,你只能影响视觉,现在我‘听到的’都是假的,只有一种情况——你把我拉到了像别墅那次的幻境。”

    沈飞想了想,道:“说的不错,但这只是你的猜测。”

    “是啊,但是看你的反应,我大概是猜对了。”

    沈飞冷笑一声,“你把它毁了吧,杀了你,我的仇就报完了。”

    林凡有些烦躁。“不是,你们一个两个的恨我干嘛?你生前我和你从未有过交集,出事时我和陈豪只是坐在后排,出了事第一时间把你送到医院,现在还在资助你妹妹,你自己吸毒吸得神志不清身体衰竭,凭什么这么理直气壮地怨恨我们?”

    “吸毒?你们管那个叫毒品,但对于我来说,就是救命的东西,是‘祂’给我最好的礼物!你们这些生下来就什么都有的贵公子,怎么会知道‘祂’对于我的意义!”

    “ta?”林凡皱眉,腹诽道,“‘我们这些贵公子’,可能还真有人知道‘ta’是什么玩意儿。”

    “那个,留我在这儿呢,不是不行,但是我们都死了,还有谁会照顾你妹妹?她一个人在孤儿院,无依无靠,你放心得下?”

    “谁让你照顾她的?我宁愿她跟我一起死,也不愿你们这些禽兽靠近她!”

    林凡攥起拳头。“听着,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冤屈,但你如果因为自己的私愤,把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孤零零抛下,你td才是禽兽!你跟我一起出去,我一定会把沈云当作我的亲妹妹,我父母也会把她当成亲女儿,如果我对她有一点不好,我的命你随时拿去,我绝不皱一下眉头!我不是贪生怕死,我只是受不了你这样混蛋的哥哥,和你待在一个空间,我憋屈。”

    “我不会相信你的。你一向诡计多端,一旦我信了你的鬼话,我便不复存在了,那时候你们怎么欺负我妹妹,我都没办法保护她了。”

    林凡气得咬牙,总算明白了什么叫“鬼迷心窍”。她在原地转了几圈,“我的身体给你。”

    “什么?”

    她握在腰侧的手慢慢放了下来。“我把我的身体给你,”她长出一口气,缓缓道,“你的意识占据我的身体,我代替你成为这个孤魂野鬼,只希望你也能好好对待我的家人。你别t告诉我你的饲主连这个都没告诉你!”

    沈飞愣了一会儿,“这样对你有什么好处?”

    “把我留在这儿,对你有什么好处?”

    “是因为愧疚吗?你也觉得你对不起我们?”

    “看着我的眼睛。”林凡压低声音,“你们善于蛊惑,必定能洞察人心,你看着我,我从未骗你。”她顿了顿,“我真的不希望你再这样害人害己了。”

    沈飞深深望进她的眼睛,看了很久,空洞的眼眶竟然落下一滴泪。

    林凡抬着头,从这个角度看,恐怖的骷髅头上的表情近乎温柔。

    “你对她很好。”

    下一秒,纷乱的记忆涌入脑海,裹挟着经年的悲伤与怨忿,每一寸的痛苦都是那么真切。林凡死死抱着头,感觉头痛得快要炸裂。

    这是她这十八年从未曾了解过的人生。

    嗜酒如命的父亲,智力障碍的母亲,无休止的打骂,无时无刻不存在的饥饿感,这些构成了沈飞十岁前记忆的主要画面,直到他十岁生日那天。

    母亲虽然傻,却会做饭,她不知从哪儿听来生日要吃长寿面,竟偷偷把藏起来的一把面条煮了,给两个孩子吃。沈飞第一次吃到那么好的东西,不禁觉得,过生日真的是最好最好的事情。

    妹妹狼吞虎咽吃完,沈飞很懂事,尽管馋得要死,还是留了半碗给母亲。母亲高兴地接过碗,刚吃了几口,父亲回来了。

    “你这个疯婆娘,你在吃什么?!”他怒吼道,呼出的酒气让人心惊。母亲手一抖,剩下的面条都扣到了地上,父亲彻底被激怒,冲上去对母亲一阵拳打脚踢。“傻子也学会偷吃了,啊?傻子也学会偷吃了?整整一把面条啊!我能赚多少钱,都让你给吃了!你还倒,你还把面条倒了!我早该打死你!”

    母亲抱着身子在地上打滚,嘴里发出意义不明的呼喊。两个孩子蜷缩在一边,都不敢说出面条其实是自己吃的。

    到后来,打已经不过瘾,父亲揪起母亲的头发,把她拖到阳台,“像你这样的傻子,早该去死了。”

    沈家的疯婆娘跳楼自杀了。邻居都说,她终于能解脱了。

    大家接受得那样理所当然,以至于沈飞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他明明亲眼看见,母亲是被父亲推下去的。

    他甚至听懂了母亲一直含混不清的叫声。她在说,我不想死。

    这是沈飞人生中过的唯一一个生日。

    不知是不是因果报应,过了没多久,父亲喝醉酒出了车祸,死了。妹妹有些开心,“是不是以后没有人会打我们了?”

    沈飞苦涩地点点头,心里却充满恐惧。不管怎么样,他都是他们的父亲,是他们唯一能依靠的人。

    他们被送到一个远房叔叔家里,叔叔不打骂他们,也不怎么管他们,每天提供住宿饭食,算是尽到监护人的责任。这对兄妹俩来说,几乎是天堂般的日子了。沈飞很感激叔叔,如果不是他后来做出了那样禽兽不如的事情。

    叔叔从事的职业经常能接触到大老板,其中有一些老板有着不为人知的癖好——比如恋童癖。当然,他们不会说的那么直白:他们会说这是“采摘洁白鲜嫩的苞蕾”。

    比如,纯洁的,新鲜的,娇嫩的,……九岁的沈云。

    沈飞永远忘不了妹妹向自己哭诉那一晚的经历:大腹便便的富商,和他那瘦的脱了形的公子,对她做的那些令人作呕的事情。九岁是一个很尴尬的年纪,她还太幼小,却已经足够成熟,成熟到知道这些事情意味着什么。

    沈飞憎恨,恨富商,也恨为了钱途卖了妹妹的叔叔。他想过操起菜刀为妹妹报仇,然后带着妹妹逃得远远的,但他终究是没有勇气。这又怎么能责怪沈飞呢,他自己还是个孩子。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那个男人:他们的救世主,他们的“神”。

    那人有着好看的长相和好听的声音,却有着可怕的力量。他走进家门,仅仅是看着叔叔,叔叔就突然发了狂,不停用头撞床柱,活活把自己撞死。

    那人俯下身,看着被吓呆了的两兄妹,笑了。

    “我帮你们报仇了。”

    沈飞战战兢兢地问:“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我是神,是拯救你们的人。”

    他们成为了彻底的孤儿,每日在街头流浪。“神”会给他们一种神奇的粉末,让他们用粉末换钱,开始时他们把所有粉末用于交易,直到有一天,沈飞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学买家那样用了一点。

    这是他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极致的快乐,从此再也戒不掉了。

    他开始帮“神”做一些其他事情,也开始了解到死人的精神竟然有这样强大的力量。

    喜欢上嘻哈是近几年的事情。他不知道什么是“keep it real”,也不懂如何欣赏嘻哈的音乐性,但是他身边的同龄人都喜欢,包括那些笑起来很好看的女孩子:舞跳得好的男生总是更容易获得她们的青睐。

    沈飞毕竟只是个少年,他也想要朋友,想要恋爱。

    但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眼睛总是追随着另一个男孩。她说那个男孩跳舞的样子让人心动,但沈飞自认跳得不比他差。他坚信,她一定是看上了那人的大金链子和阿迪王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