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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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墨到夏宁小区门口的时候,比约定的时间早了二十分钟。她一向是个守时的人,或者说,她是个不善于应对突发状况的人。在她看来,避免迟到的唯一方法就是提早出发。比起面对不确定,她更擅长于等待。
时近傍晚,空气中有着厚重的水汽,浅浅的雾弥漫开来。暮色自雾里薄光中悄悄渐侵,将天穹顶上那聚拢在一道的浓云与小区前车流零落的车道,淬染成一片金黄。这暮色,也为喜墨脚边那几盆早开的桔梗花戴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轻纱。
喜墨站在原处,目光顺着夕阳在云海中映出的那似霞似彩的光影中游离,也感到有许多趣味。只只晚归的鸟儿扑哧着翅膀,成群结队地从天际飞过,向着巢的方向去了。在许多嘈杂的声音外,她似乎听见了它们振翅飞翔的那种声音。
闭上双眸,喜墨感受着那隔着眼睑照射进来的微光,侧耳倾听身边的每一种声响。暮光仿似不敢惊扰般的,轻轻地、轻轻地将晕淡朦胧的霞光洒落在她的白瓷般的面颊上,似在她精致细腻的面容上扑了层霭色的粉妆。
她本就天生有一种平滑宁静的气质,此时,更似是不染纤尘。
晚风迎面,夹带着一阵湿热,喜墨睁开眼,轻叹一口气,这天气,看来等等是要下雨的。
身后忽然有群孩子呼啸着向着她的方向奔跑过来,虽然她急急侧过身去避让,仍是免不了稍稍碰撞了一下。向后退了两步,喜墨侧过身,抬头看的时候,就见夏宁握着盲杖站在不远处。
他依然是一身白衬衫搭配藏青色牛仔裤,笔直地站着,背脊稍稍后倾一些,手握着盲杖,一派闲适淡雅。不知他是否与她一样,听见了方才归鸟振翅的声音。
喜墨将右手拿着的直柄伞转到左手,慢慢踩着高跟凉鞋向夏宁走去,到了他近前,还没说话,夏宁倒是先发现了她,向着她的方向转过来,问:“喜墨?”
“恩。”喜墨螓首微抬,直视夏宁,她喜欢看着夕阳照到他黑发上,很温暖的样子,“看来我们都提早到了。”
“我不想让你久等。”几个月的相处,夏宁知道她有早到的习惯。
喜墨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说:“不会的。”
“我们现在去哪儿?”夏宁似乎很少与女生单独约会,此时站在喜墨面前,左手轻轻地按在右手上来回搓,有些局促的样子,“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么?”
“是的,你就跟着我走吧。”
说罢,喜墨很自然地伸手去拉过夏宁的手,将他的手与自己的肘弯挽到一处。
她的皮肤细致而柔软,与周围的空气相比有些微凉,触感很好。
夏宁笑着轻轻挽住她,跟着她的小步伐慢慢向前走。
他听见自己皮鞋落地的声音与喜墨的凉鞋声合到了一处。
出奇的契合。
绕过几个路口,人声渐渐热闹起来,似乎到了一条夜市。
“猜猜这是什么味道。”路过一个店铺的时候,喜墨停下脚步,侧过头问夏宁。
夏宁也跟着停下,感受一阵带着椒蔴味道的香气在鼻端弥漫开来,“……是,食物?”他有些不确定,带着些迟疑地回答。
“是了,”喜墨说着,推开店铺的移门,领夏宁走进去,找了个靠里的位置坐下,“那现在,你再猜猜,是中式,西式还是日式?”
“是椒麻的味道吧,所以,是新疆菜?”他记得新疆的菜里经常会放这一味的调料。
喜墨扁扁鼻子,说:“厉害,答对了。”说着,喜墨扬扬手,叫来了伙计,“麻烦来两碗大碗的拉面,然后再来一份羊肉番茄汤。”
“好咯。”伙计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拿起手上的抹布将桌子来回擦了一下就急忙走开了,看来是个急性子。
等伙计走开,夏宁将手上的盲杖折叠起来放在左手边,解释道:“虽然盲人看不见,但是,相对的,我们的嗅觉和听觉都比常人要敏锐一些。你们用眼睛识别东西,我们就尽量依靠鼻子和耳朵来记忆识别。譬如,我现在就能听见楼上有两个人在吵架,一男一女,声音也很年轻……应该,是情侣。”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似乎隐约听见了喜墨的名字。
“恩,这里附近都是大学城,经常会有一对对的情侣出来吃东西。”喜墨这么说着,心里觉得欢乐,他们这样两个人单独出来,其实也很像情侣吧。
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呢?
做拉面速度很快,两人坐下还没说几句话,拉面就上来了。这张桌子上的一次性筷子已经被用完了,喜墨便起身到隔壁桌子拿了两双筷子。回来一双递给了夏宁,自己则是坐下拿起筷子就吃起来。
“呼噜呼噜”
喜墨刷拉拉吃了两大口面,抬起头大呼一口气,才看见夏宁仍然举着筷子,没有动口,大约是被她的吃相给吓到了。她带着笑意说:“你快吃吧,不吃会糊了的。”
“喜墨……”
“恩?”
夏宁轻蹙眉,疑惑地问:“你为什么要来这个小店吃面?”他先前认为她会喜欢去更安静清爽一些的地方吃饭。
喜墨用筷子拉起几根拉面,吹了两口气,回答:“因为这里的拉面真的很好吃啊。”这家面店是学校论坛里评价最高的小饭店之一,也是她和朋友们出来聚餐的首选。
夏宁迟疑一下,说:“可是,都是拉面,有什么区别。”
“可是,很好吃呢。”说着,喜墨满面幸福地又大吃了一口拉面,轻笑了一声,将他面前的那碗面向他推了一公分,“你吃吃看。”
不知道为什么,夏宁特别喜欢听喜墨的声音,尤其是她轻轻笑起来说话的时候,他都会觉得腰际传来一阵轻微的酥麻感。
起初的时候,他会渴望看见她的样子,但是,渐渐地,他不在乎她看起来是什么样子的了。因为她的体贴、温柔、善良、淡然和一点点的少女情怀,已经在他心中留下了最美好的想象。
点点头,夏宁刚想拿起筷子吃面,就听见后面伙计急冲冲奔过来的脚步声。
“这是你们点的羊肉番茄汤。”
伙计两手端着一盆满满的汤快步走到两人的桌前,放下的时候汤水因为惯性,免不了来回晃动,一个不小心,恰恰好溅出了一大片,落到夏宁白色的衬衫领口上。
“啊。”伙计将汤放下,见自己惹了祸,忙不迭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你擦擦吧……”说着,他就拿出那块刚才抹过桌子的布递过去。
夏宁摇摇头,说了句“没关系。”
而后,夏宁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折叠整齐的方帕,想要去擦拭被溅洒到的地方。无奈他目不能视,不能准确找到位置,只好胡乱擦了一通。
喜墨坐在对面,忍不住说:“我来吧。”随即起身靠过去,接过夏宁手上的方帕,仔细将他领口处的汤渍拭去。
“好了。”
“谢谢。”夏宁伸手想要去接喜墨递还的手帕,却发觉喜墨忽然愣在那里,没有动作。
等了几秒,他又尝试叫了她一声:“喜墨?”
“啊,抱歉。”喜墨这才回过神来,将叠了一半的方帕叠完,递还给了夏宁。
坐回到座位上,她心里有些空落落的难受。
刚才叠那块方帕的时候,那块黑白格子的方帕分明就是数天前那少女买去要送男友的款式。
该不会……喜墨沉默了一会儿,犹豫地问:“这块手帕很好看,是别人送的?”
夏宁虽然不知道喜墨为什么这么问,仍是点头回答:“恩。怎么?”
“没事,方帕很好看,简单大方。”喜墨微笑,轻声赞扬。
愣了一下,夏宁笑起来,说:“真巧,送我这手帕的人也是这么说的。”那时候她一脸献宝的样子,都不能不收,真是好笑。
“喔……”喜墨轻轻应了一声,埋头继续吃面,不再说话。
这面,有些辣得过了,她鼻子有点酸。
吃完面,两人继续走在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夏宁搭着喜墨的手肘,不知是不是到了夜里的关系,她的手比方才傍晚的时候更凉了。在他搭上去的时候,她似乎轻轻颤抖了一下。
路上很热闹,更衬得两人之间的气氛怪异。
不知就这样走了多久,天空忽然开始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下雨了。”
喜墨将手从夏宁的手上抽了出来,“我有伞。”一低头,才发现自己方才脑袋一片乱,从面馆出来的时候居然忘记了那把伞,只好低低叹了口气。
真是的,怎么会忘了呢。
夏宁明明说过,他有个很重要的人啊。
“怎么了?”
“我的伞,好像落在刚才吃饭的店铺里了。”
将夏宁带到公交车的候车亭里,她低声说了句“我回去找伞。”就匆匆踏着高跟凉鞋离开了。
等喜墨赶到面馆的时候,雨势已经有些大了,她的头发被雨滴淋得微湿,几缕刘海贴在脸上,看起来颇为落魄。
接过店主递来的雨伞,她正转身要走,忽然听见店里木质的楼梯被人踏得‘哒哒’作响,就顺着声音望过去。
没想到,走下来的人居然是李静远。他一手拿着伞一手拿着包,表情有些烦躁,抬起头正想和店主说话,就看见了站在门口要出去的喜墨。
“宋喜墨,”李静远在宋喜墨转身要走的前一秒叫住了她,几步上前,凑到她面前,翘起左边嘴角,轻笑,“好巧,原来你也在这里吃饭。”
“我只是回来拿伞而已。”一个暑假,喜墨被这人来来回回骚扰了数次,早已经对他连礼貌的耐心都没有了,“不巧。”
李静远也已经习惯了喜墨冷清不耐的态度,仍是挡在喜墨面前继续说:“刚才我和青青来这里吃饭,没想到,她是来与我吵架的。”
“恭喜,她终于看清你的缺点。”在她看来,这样的男人,是令人讨厌的,“她是个好姑娘。”言下之意——他配不上她。
“抱歉,没能如你所愿,”李静远嘲讽地看着喜墨,“你可知道我们为什么吵架?”
喜墨心中厌烦,冷着脸回答:“没有兴趣。”语毕,就头也不回地从李静远身侧推开店门走了出去。
李静远却不罢休,在后面大声说:“你的好朋友,好同学刘青青可是来好心提醒我不要受你这狐媚的女子勾引的,呵。”所谓女生之间的友谊,就是如此。
喜墨只觉得全身一震,头一阵阵地发晕,强装镇定,向前又走了几步。到了大路上,才恍然发觉自己竟然在淋浴,忘记了撑伞。
她与青青虽然算不上闺蜜,关系也是不错的。两年下来,几人常常相约出去逛街,有空也会一块儿到茶室聊些姑娘家的话。她将刘青青看作是个朋友,没有想到,她竟然是这么看自己的。
一路上胡斯乱想着,撑着伞的喜墨有些恍惚。
突然,一个人影从黑暗处蹿了出来,用力伸手过来,一把将她松挽在左手的包给抢了过去。
没等喜墨反应过来,那人就冲过人群,向远方跑去。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抢劫给吓得愣住了,过了一瞬才清醒过来,想起要去追。
把右手上握着的伞丢到边上,喜墨奋力向前追。无奈她今日恰好穿了一条收身连衣裙,配上一双高跟凉鞋,在此时的大雨中跑起来尤其困难。
虽然叫了几句“捉贼啊”,但是热闹的大街上居然没有一个人愿意挺身而出,反而都选择撑着雨伞为抢劫者和她让出一条路来。
不用看,她也能想象那些人看客般的目光。
好在喜墨平日里体育不错,跑步也是擅长的。穿着高跟鞋,也能追着匪徒跑过好几条街。
不知跑了多久,喜墨忽然觉得脚下一松,人踉跄一下,然后全身向前扑倒过去,整个人摔在了地上。
好痛,膝盖好痛。
趴在地上,喜墨只有这个感觉。
双手撑着地勉强直起身来,喜墨往脚的方向看去——原来是右脚的高跟鞋鞋跟脱落开来了。
她身上早已被雨水全部淋得湿透,这样一摔,白色的连衣裙上更是沾满了灰褐色的水渍,看起来真有些凄惨。
无法,喜墨只能将右脚的高跟鞋脱下来,赤着右足,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右膝盖传来一阵强烈的钝痛,低头一看,她才发觉原来她的右膝盖已经跌破了,丝丝艳红色的鲜血顺着白色的裙摆透出来,又和泥渍混到一处,伤得厉害。
喜墨觉得自己应该哭,可是,心里只是空落落的,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呆站在原处,任凭倾盆大雨打落在她身上。
今天真是可笑呢。
夏宁已经有了很重要的女生。
刘青青说她是狐狸精。
还遇上了抢劫的。
最后,还弄到了现在这般落魄的模样。
若是让人见了,一定都要笑话了。
许久,喜墨才想起来,夏宁还在候车亭那里等她。
可是,环顾四周,都是陌生的店铺和标志。
她现在在哪里呢?
茫然地向前走着,绕过一个个不甚熟悉的街道,右膝盖和脚掌传来的疼痛让她无法走得更快,只能一手拎着坏掉的高跟鞋,一瘸一拐地在大雨中向前进。
路过的人似乎都对她投来或惊异或怜惜的目光,但她浑然不在意。
她只是觉得,要赶快回去,夏宁还在等她。
是了,她要去找他。
夏宁静静地站在候车亭里,听着身边一群又一群的人上车、下车,声音很多,但是,唯独没有听见喜墨的声音。
公交车渐渐少起来,车站里的人也变少了。很晚了吧……夏宁抬手摸了摸右手腕上的表,已经九点半了。
喜墨……
“夏宁。”
极轻的,他听见有人这样叫他。
喜墨从来没有这样叫过他,但是他认得她的声音。
“你还在这里呢。”
喜墨的声音很轻,但是夏宁仍然听出了她言语中一丝隐约的颤抖。
“恩,”他转过身去,焦急地向着喜墨出声的方向摸索一阵,终于握到了她的手。出乎意料的,她的手冰凉,微湿,似乎是淋了许久的雨水,“你,去了很久,伞呢?”
“找到了,然后又丢掉了。”
夏宁的左手沿着喜墨的手腕摸上去,然后就摸到了她完全被雨水浸透了的衣袖和长发。
“你不要哭……没事了。”
“恩,虽然过程很惨烈……不过,你看,还好我没有连你也弄丢了……”喜墨的声音到最后,已经颤抖得不成语句了,她伸出右手轻轻攀上他温暖的左臂,而后,无法抑制地哭了出来。
一路上,腿再疼,脚再痛,她都不想哭。
到现在,她看见夏宁站在她面前,就在这里,一直在等她……
忽然就有了一种想哭的冲动。就好像,走遍了千山万水,终于找到了自己最重要的东西,那样东西……他一直在那里,没有离开过。
她忘记了那个送手帕的少女,忘记了刘青青,忘记了所有的事情。
只是想握着他的手流泪。
“别哭。”夏宁呆呆地听着喜墨压抑的哭泣声,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又一下,钝痛感弥漫至全身。
喜墨没有停,仍然紧紧攀住他的左手,肆意地流泪。
“喜墨,别哭。”夏宁轻唤了一声,而后,叹了口气,将右手上的盲杖丢到一边。
‘啪’的一声,盲杖落入了路边的水洼中。
下一刻,他摘下墨镜,用右手勾起了她的下巴。
确定了嘴的位置,微侧过头,吻了上去。
喜墨顿时睁大了被泪水蒙住的眼睛,一辆公交车向着车站驶来,白色的车前灯恰好打在她的脸上。
眼前是一片明亮的白色光点。
她听见他在她的耳边说——“别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