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第 8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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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还在迷迷糊糊中, 是被人推醒的。
乌云心想, 是哪个婢女这般大胆, 竟敢推搡他!不由怒气冲冲坐起, 呵道:“做什么?!”
呵斥完, 见坐在自己身边的竹鸦, 愣了。
竹鸦先是怔忪, 而后委屈:“你、你……怎么这大声”训她。
竹鸦垂下头,乌云怕她气哭, 连忙道对不起, 又发现他竟同她盖着一床被子,不仅他衣衫凌乱, 竹鸦也仅穿了个肚兜,难道……昨晚他俩睡在一起?
这是怎么回事?
乌云不由得请问:“小竹,你怎么在这……”怕佳人生气, 事先抚住她的手。
谁知这么一问,竹鸦反而哭了, 浅泣道:“什么意思?难道你都不记得了吗?”
乌云见竹鸦哭泣,不禁心疼心慌, 掏出一只精绝手帕, 细细展开,替竹鸦拭泪:“我的错我的错,我惹小竹生气了。你哭得我心都碎了……”
竹鸦抽泣道:“那你为何……这样问?”怀疑悲伤中, 她的脸上仍显现一丝绯红, “昨夜, 是我俩的喜日前夜。”
云敖人娶亲习俗,在成亲昔日前一天,新郎要盛装带着车队,打马去到新娘家,与新娘同榻同帐而眠,过一夜,称为喜日前夜。
第二天,新郎再将新娘迎回自家。
乌云:啊??
他娶了竹鸦?
这可是他梦寐以求之事,不禁心头飘过阵阵欢喜。
乌云先稳住竹鸦,呵护一番,而后向左右打听。
众人都说,昨日乌云的确带着浩浩荡荡的车队,来到老丈人家里,该绕着跑马的跑了,碰门羊和美酒也喝了。而后全羊宴上,萨满占出未来十全,乌云喜乐至极,喝得叮咛大醉,吐了好几回。
许是因为醉酒,把昨夜之事都忘了。
乌云有些奇怪,一般他醉酒忘事,翌日起来都要头疼的。可是此刻脑袋,却像草原上的风一样清醒……想到迎娶竹鸦,人生一愿达成,喜悦当头,他便暂放下怀疑。
还得把竹鸦接回长公主府去,时间耽误不得。
乌云摊开双臂,由着奴婢小心翼翼给他穿上艳丽的云敖大袍和大裤,乌云瞥了一眼,觉着袍裤的颜色搭起来有些俗气。命奴婢们端来镜子,照着琢磨,心想是不是要换一套。
竹鸦却走过来,缓缓道:“这颜色确实艳俗,但搭配在大王身上,却不俗气。”竹鸦笑道,“大王身上有一种与身俱来的贵气,无论穿什么,都显得出尘卓绝。”
乌云闻言,伸手挑了挑竹鸦的下巴,笑道:“所以你是不是喜欢我这点?”
“是,臣妾倾慕大王的长处。”
哈哈,这一答答得多意,帐内瞬间飘起阵阵靡靡意。
乌云心头欢畅,新娘子竹鸦又亲自过来给夫君扎腰带。乌云心头痒痒,却晓得场合,硬生生憋住。
竹鸦还要给乌云穿靴,乌云舍不得,呵斥着奴婢过来,助他蹬上了高筒羊皮靴。他顺手背起弓箭,奴婢们赶紧给他理清发辫,戴上有翎羽的暖帽。
最后一道穿戴完毕,乌云掀帘出门。
竹鸦是不能跟着他一起出来的,新娘子得盖上盖头,由叔父抱上彩车。乌云骑在马上,注视竹鸦上了他的宝车,目中全程喜意。
“架——”乌云大喝一声,倏地跑起马来,绕着彩车连兜三圈。
礼毕,启程。
乌云背着弓,佩着剑,身上一般随从同样手持兵刃。这是云敖习俗,新郎娶亲,若有爱慕新娘的男子,可以带着自己的势力前来抢亲。抢迎了,新娘就是自己的。抢输了,身丧当场,这鲜血对于胜利的新郎来说,是喜血,预示这桩婚姻会愈发吉利顺畅。
千百年来,云敖人从未质疑过这桩习俗,乌云亦如是。因此沿路戒备,但谁敢阻拦长公主家接媳妇?
无人来抢。
未免太落寞不吉了些,乌云唤来身边随从,叮嘱数句,不一会儿,就有四五波被强制推出来,充当抢亲的奴隶们。
车队将他们一一杀掉,大吉。
乌云兴高采烈,接着媳妇回大都。车队刚到公主府门前,乌云就询问守卫:“我母亲大人呢?”
“回大王,殿下等在堂上。”
乌云回首望了一眼彩车,率先向正堂奔去。
竹鸦经由陪嫁的女奴搀扶,下车跟在后面。
到了正堂,见长公主端坐右首,乌云一掀大袍,双膝跪地,恭恭敬敬行礼:“孩儿参拜母亲大人!”他对长公主始终尊敬,从小至大,从未同母亲红过脸,更不会同她争吵了。
因此长公主有时候看别家儿女,时常对父母呛声,愈发觉得这个儿子宠溺得值得。
乌云行礼完毕,抬起身来,才注意到左首坐着一名男子,双手端放在负手上。
男子竟面目模糊,是一团雾。
乌云揉了揉眼,男子的面目仍模糊如云。
乌云注视着男子,问道:“是陛下吗?”
“不是。”长公主否认道,“陛下是主婚人,待新娘子来了后,方能出场。”
乌云刚想问那这位是谁,长公主已抢先,铿锵道:“这位是你的亲生父亲。”
若说今日乌云心头的喜悦,一直高涨如山,这会就直接升到长生天上去了。他是如此开心,他成亲了,娶的是最爱的竹鸦,而且从未谋面的父亲,还来到新婚现场。
从此他们一家人,可以团圆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乌云乐得笑出声来。
这一笑,醒了。
怅然环顾,他独自躺在偌大的床上,屋内烧着地龙,望着窗外,淡淡泛白,又是一天清晨。
乌云起身,将发辫都拨弄到脑后。
唤来婢女,服侍他梳洗。
梳洗完毕,乌云照例去向长公主请安。
请安回来,在屋内独自静坐,他却又陷入昨夜的梦里。
那真是一个香甜的梦,乌云忍不住将它记录下来。
他找来一笺乌云笺,云敖字多是极小极密的圈,能一笔写成:昨晚做梦了,身边睡着竹鸦,她说我俩成亲了,去拜堂,父亲也来了。
记录完,乌云情不自禁嘴角上扬。
这梦太完美的,的确,怎么看都不像真的。
他今年已经二十岁了,没有娶亲,依旧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少年情人竹鸦,也早已分道扬镳,远远离去。
三年前,他曾经试图挽回,无果。如今,他没有了要同竹鸦再继续的心。
人都是要向前看的。
乌云重去了一趟长公主那,向母亲禀明,他不要许婚,他要广昭天下,在竹鸦馆选亲。
长公主听完一笑,觉得儿子这是胡闹,不可能成功。但收些妾室,发泄发泄,却也是可以的,便睁只眼闭着眼的应允下来,同时拨给乌云相关费用。
乌云在竹鸦馆,一选三年,不得良配。
他倦了,甚至觉得挑选佳人,是例行公事,是负担。可这一日又聚集了五十来位美人,自己开的头,得自己继续下去。乌云硬着头皮,出屏一扫,从左往右,似乎那个瘦瘦小小,穿着汉人服饰的少女,是最顺眼的。但第二眼,便觉出她身材的缺陷,五官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出局。
乌云抬手,这这那那,点了另外十名少女复试。
不过,那少女后来还是同他成了朋友。
他高兴的时候,陪着他。他低落的时候,仍不离不弃。有一回她帮他去江南弄一种鱼,两人分开,她仍不忘写信。
乌云接信在手,心中忽然想,无论何时何地,晓得有另外一个人,始终牵挂着自己。她似一盏灯,无论夜多深,总在等着他。两个人,一生一世,不就是这样吗?
翌日,乌云与长公主同桌食饭,试探着向母亲提起,有位女子对他不错,他有意……同她在一起。
长公主插肉的小刀停滞在空中,继而放在一旁:“哦?”长公主浅笑着挑起眉毛,端详乌云,“是你一直在讨好的,许了满城芍药的那个美人吗?”
“不是那个。是帮我弄来满城芍药的人。”
长公主重新拿起小刀剔食,低头道:“那你有空,可以带她来给我见见。”
乌云应声承诺下来,但仍过了半年有余,他才正式同淼淼在一起。
才正式带着淼淼,去见长公主。
之前,他一直表现得很淡漠,虽然认定,却仍想多考验她。
……
再后来,他俩在一起,某一回,想去漠北逛逛。
长公主那天心情很好,听一对小情侣提到这事,当即拿出百两黄金,资助两人的游费。
乌云谢过母亲,将黄金自收了。
接下来几天,淼淼一人整理两人行囊,免不了在乌云屋里翻翻捡捡,无意间瞧见许多他过去的东西。
乌云乐得给她看,淼淼发现一只木偶,他就给她讲,这是从哪从哪弄来,有怎样一段回忆和故事。淼淼发现一只小鼓,乌云不仅给她讲来历,甚至试了试音,见音色尚可,竟为她敲鼓,高歌。
他的鼓敲得极富魅力,淼淼是第一次见人敲击一下,鼓能双音甚至多重音的。乌云唱的歌是很晦涩的古云敖语,她听不懂,却不知不觉沉浸。
原本是欢乐一夜,好心情却因旧衣物里抖落的一只乌云笺而止,就像草原上的天气,晴空朗朗,瞬间下雨,瞬间雷暴。
淼淼找乌云对峙,问他这是什么?竹鸦才是他最爱?
乌云反倒自气起来,觉着淼淼心胸狭隘,无理取闹。
两个人置气,冷战一夜,乌云心想:淼淼这般坏脾气,要真同她一生一世,还得再考虑考虑。
最后是淼淼憋不住,主动向乌云认了错。
乌云:“你错哪了?”
“过去的事便过去了,我不该重提追究。”
乌云冷哼一声,非说要惩罚淼淼,这趟路费,她出!
淼淼答应下来。
但她身上钱财不多,乌云开销又大,喜欢许多外表吸睛,却毫无实用价值的物品——这些物品总是异常的贵。淼淼的钱袋子很快耗空,她不得不用幻术变戏法,沿路换钱。
乌云嫌她磨蹭,又觉丢人。
最后他们靠上了桑枝商队,捎带一程,来到漠北。
行一路,走走停停,淼淼遇着了许多人,结交了许多新朋友,渐渐的,便不难过了。
令她吃惊的是,无论是队中的商人,还是路上遇着的牧民,议论起王廷的事,老一辈不说,但只新一辈里,大伙最崇拜尊敬的,不是王子们,而是乌云大王。
彼此乌云身份未戳破,淼淼听了偷笑,用手指头戳乌云:“唉,你说他们干嘛崇拜你?”
乌云骄傲道:“自然是因为本王长得英俊。”
淼淼笑着,但她狡黠的眼神出卖了她——并不相信。她暂时撇下乌云,一个人悄悄去套话,去打听:“叔婶,你们为甚么最崇拜乌云大王?”
“因为大王才学冠绝,天下无双。”
淼淼听众人一说,回看乌云,越看,越觉着他身上是真有自然而然散发的才气和贵气。
其他人,学不来了。
淼淼心中欢喜,亦觉自己眼光最高。
淼淼从南来北,在大都时,就爱吃干奶皮,香气四溢,甜甜咸咸。
乌云常笑她,说她是南蛮子,奶皮应该是沏茶煮米时加进去的,哪有干吃嚼一嘴的?!
乌云嘲笑完,又感叹:“我从前也认识几个汉女,羊肉奶干这些,她们都吃不惯,有个甚至一吃就吐的。你倒是个另类,都爱吃,与我喜好相投。”
他伸臂搂住她,难得难得。
淼淼笑笑,低头不说话。其实云敖的食物,许多她都吃得勉强,说好吃,那是为了讨好乌云。
当然,还是有几样她是真心爱的,其中就有奶皮。
漠北是云敖公认的,产最好吃奶皮的地方。于是这一路,离得越近,她吃得越多。
有时候乌云早晨起来,见她在吃奶皮。乌云道:“茶里不是下了奶皮吗?怎么还单独吃,没吃够啊?”
“嗯。”
中午两人一起食饭,吃完手扒肉,淼淼竟又加一张奶皮。
乌云不由得叹气:“你是羊吗?”说完摇头,“草原上最贪吃的羊,也没你吃的多。”
淼淼虽然爱吃奶皮,却不懂挑选,这些奶皮都是乌云拿着她的钱,帮她去买的。每次买回来,他都要念叨,吃多了上火伤牙,又严厉道:“我要管着你了!这是最后一次,下次不许再吃了!”
她头拼命地点,一副乖乖的样子。
结果最多忍半天,甚至不一会儿,就左右言它,撒娇发嗲。乌云一脸严厉,任她翻花样。到了最后,乌云横她一眼:“说,究竟是有什么目的?”
淼淼把眼睛一睁大,水盈盈:“我想吃奶皮。”
乌云正喝着茶呢,听这话一口茶喷出来,哈哈大笑。
快到漠北时,淼淼挽着乌云的胳膊问:“唉,传闻漠北遍地都是瓜果,池塘里满满的不是水,而是奶,是这样吗?”
乌云哼哼:“那是你们汉人的偏见和无知,我们云敖几时有池塘里流着牛奶?”
淼淼抿唇而笑,仍旧挽着他胳膊。
“对了!”乌云一拍大腿,“还有什么池塘?那是海!”他们云敖人把湖泊唤作海,可在淼淼这汉女眼里,却总说是小小池塘。
淼淼又问:“据说漠北最有特色的,就是奔马大会,我们赶上时候没?”
乌云冷勾嘴角:“赶上是赶上了,但我可不打算带你去!我自己去过一次,没意思。”
淼淼闻言,虽嘟嘴,却不敢发话。
那乌云这趟带她来漠北,是要做甚么?
乌云带她去见了一位名唤余婶的老妇人。
据说,这位余婶曾做过长公主府的女仆。长公主政务繁多,乌云小时候多由这位余婶照顾……
乌云回忆过往,讲着讲着,竟向淼淼抱怨起来:“余婶饭菜做得可以,但就是爱切手,每回都弄得鲜血淋漓,导致我至今见不得庖厨。”
淼淼心想,贵公子不碰粗活呗,竟能找出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她笑笑,不接话。
两人去到余婶家里,老婶子见着来人,先楞了一会,而后双膝下拜:“奴婢参拜大王。”
“阿嬷快快请起。”
乌云搀扶起余婶,余婶问道:“大王,你只两个人来?”
“嗯。”
“这千里迢迢的路,殿下没有派遣车队护送吗?”
乌云以极其微小的幅度摇头。
淼淼这时似乎起了好奇,问余婶:“大王之前来,都是自带车队的么?”
余婶心想:是呀!长公主生怕亏待了爱子,大王哪次来,不是浩浩荡荡,前呼后拥,耗费千金。
但余婶是个经验丰富的仆从,见乌云讳莫如深,便同淼淼笑道:“没有没有,大王一贯是从简的。”
说着,余婶攥起淼淼的手,说这是大王带来给她瞧的第一位姑娘。
乌云含笑,耳根后悄悄红了。
余婶盯着淼淼打量半晌,夸淼淼漂亮。
乌云不满:“好了好了,别甚么违心的话都说得出来!”
乌云环顾四周,询问余婶:“阿嬷,你家男人怎么不在?”
余婶道:“合离三年了。”
“那你两个女儿呢?”
“都嫁出去了。”
“拉乌弟弟呢?”余婶的儿子叫拉乌,比乌云小一岁,两人是小时候的玩伴。
“他去桑枝走商了,来回得一年。”
“那么长的时间。”乌云感慨,“拉乌成亲了么?”
“没有呢。”余婶笑道,“所以他才说去桑枝走商,虽然辛苦,但能挣一笔丰厚的彩礼,将来好讨媳妇。”
乌云追问:“既然一人居住,你……怎么没回我母亲身边?”
余婶摇摇头,没有作答。
这位慈爱的老妇人,依旧抓着冯安安的手,道:“明天就是我们漠北一年一度的奔马大会,姑娘,您一定要去看看!”余婶说着,转过头来看向乌云,“大王,一定要带淼淼姑娘去看看。”
“那有什么看头!本王不打算去。”
“大王,您是去过了,可姑娘没去过啊!奔马大会是我们漠北的象征,姑娘第一回来,一定要带她去啊!”
乌云鼓腮,心想余婶好几年没见,怎么变得言语都是“一定一定一定”,这世上哪有什么定数。
余婶带大的乌云,岂会看不穿:“大王不带,那只有奴婢带姑娘去了。”
“唉!”乌云一听,心疼余婶年纪大,腿脚不便,便答应道,“好、好,本王带她去。”
余婶这才笑开去,担心两人路上没有花销,特意给两人背了一车吃食、暖毯,还塞给淼淼好些钱。乌云见状,让淼淼把钱还给嬷嬷,淼淼依命,余婶却不收。于是,乌云把钱全收过去了。
淼淼赶车,乌云坐在车厢里,行了三分之一路程,他突然喊道:“停——”
淼淼控制着马车,很快停下。
乌云望着窗外,连门帘都不挑,就隔着严实的帘布同淼淼讲话:“你瞧,那边好像有个西域集市?”
淼淼眺眼:嗯?
乌云:“去看看!”
结果一去,见集市上全是西域的稀罕香料,乌云来了兴趣,同淼淼讲:“奔马大会没去头,我们逛逛这吧。”
淼淼不好辩驳,陪着他逛了数个时辰。
香料昂贵,乌云将余婶给的钱全花光了,还贴上长公主给的数两黄金。
买完,他让淼淼跟他一起,将香料全搬上车去。还嘱咐淼淼,驾车小心点,香料易洒,不要颠簸。
淼淼道:“知道!”晓得若洒了,他定要大发雷霆。
乌云没注意淼淼表情,退回车厢内,后背靠着暖毯,手搭在窗上,手指点点,心想:今儿真是开心的一天。
回到住处,余婶得知实情,未做言语。
待晚饭后,乌云体恤余婶,命令淼淼去洗碗。待佳人去后,嬷嬷悄悄将乌云拉到一角,语重心长道:“大王,大丈夫还是该让着女子一点。”
乌云道:“她不用我让啊。”
余婶道:“奴婢说句大胆的话,大王这般,有欺负姑娘的嫌疑。”
乌云旋即回道:“可是她心甘情愿啊。”淼淼爱他,就是喜欢被他欺负。
余婶闻言,摇了摇头。
七日后,乌云和淼淼辞别余婶,老人家要送两人到漠北边境,乌云不让。余婶便站在帐前,一直挥手,直到望不见两人的马车。
淼淼也回头望了望,见余婶始终伫立目送,禁不住心中一暖。想起一事,她问车内乌云:“余婶怎么是汉姓呢?”老婶子褐发褐眼,鼻梁颧骨,全不似汉人。
乌云满不在意答:“可能她夫家是汉姓吧!”
此时的余婶,已经折返帐内。她并不知道两位年轻人对她的谈论,她正专心致志写一封书信。
将寄给遥远江南的敌国皇帝,向皇帝禀报少主的最新情况。
……
若干年后,乌云又来了一回漠北。
那时候他已同淼淼合离,跑去瑶宋追杀人家,结果灰头土脸,丧气而回。
这时候收到余婶的信:拉乌要成亲了,特此禀告大王。
乌云原本只用回一封“恭喜恭喜”,差人捎一份贺礼过去,但他却突然想亲自去赴宴,也许换一个环境,怒气与愤懑会平息。
他把想法同长公主讲了,长公主道:“散散心也好。”要派遣大军护送他,乌云却只挑了六名侍从,随他同行。
本想着轻骑简装,一路玩过去,谁料无论他到哪,哪儿都是狂风暴雨,甚至雷电。一路艰辛,也没玩成,到了漠北。
到达目的地才发现,喜上加喜,拉乌不仅娶了媳妇,且因为儿子成亲,余婶同她前夫和好了,两人重新在一起。
席间拉乌给乌云敬酒,乌云一手拍上拉乌的肩膀:“弟弟,你可是把我的梦想,全实现了。”
拉乌晓得乌云合离,便劝道:“天上的云聚散有时,一个女人,大王不必放在心上。咱们漠北每每暴雨,之后都会出现彩虹。大王再娶新妇,定会好过之前那个妖女千倍,万倍!”
乌云苦笑:“本王暂时还没有娶新妇的打算。”因为心中无人,不知是谁,也不知道下一个会遇到谁。
乌云原以为来漠北,换个环境,心情会好些,却发现自己见得不喜事,见别人佳偶成双,相对盟誓,他心中酸楚,竟落下泪来。
筵席上许多人,乌云又不想掉面子,吸吸鼻子把眼泪收住,主动同左右感叹:“没想到拉乌这小子,竟这般会说话,一顿起誓,本王都被他俩感动了。”
“是呀,大王。”
盟誓完毕,喜宴彻底欢腾起来,云敖人都爱高歌跳舞,一时人人欢笑。乌云却发现,身处的环境越热闹,自个越难受,到后来不得不自己给自己灌酒,喝多了,就麻木了,一醉方休。
第二日,乌云过了午时才醒,脑袋涨得厉害。帐篷闷了一夜,什么味道都有,他一嗅,头愈发痛。
他出到帐篷外透气,刚下完一场雨,不仅空气清新,而且弯弯现出两道彩虹,映得底下草原河流如画。
“兄弟、兄弟。”
乌云察觉身后人近,是陌生的声音,他心中旋即生起一股怒气:谁这般大不敬?
乌云转过身来,见来人与他年纪相仿,挑个担子,面貌眼熟,却不认识。
那人道:“兄弟,你又来漠北啦?”
“你是……?”
“哈哈,你不记得我了!”那人笑道,“可我记得你,你最爱吃奶皮,从前从我家买了不少……”那人说着,掀开担子一侧的盖布,里头是满满一筐干奶皮。
乌云一阵恍惚,周遭青草吹拂,继而涌起绵延的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