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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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几个特无聊, 又没工作又想把妹,于是组了个乐队,问题解决了! 但说实话, 接下来的场面太有乐儿了。
因为这个奇怪的主唱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面色凝重, 似乎下定决心要做点儿什么, 然后,他果然做了让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全程没闲着,拿着麦克风上蹿下跳, 跑满全场, 乐队中打扮光鲜亮丽的三个成员统统成为了他捉弄人的道具。
“我知道我又搞错了!”
事后,詹姆斯这么解释说:“把舞台表演随便穿穿当成真话的我就是个傻子, 可这依然不能让我原谅那些没有提醒我的混蛋队友们。一个人被嘲笑算怎么回事?作为团体, 我决定……拉所有人下水。”
虽然这么做的话, 估计事后会招人嫌。
可去他妈的!
反正单细胞生物最容易热血上头,一时冲动。
总之,想干就干了。
要知道,比起其他人, 主唱在舞台上无疑拥有更大的自由。
因为他们不用弹奏乐器,唯一的乐器就是他们自己。
所以,詹姆斯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动。
于是,他跑去架子鼓后头, 把鲍德温脑后的发带一把拽开, 让他重新变回耶稣;又转身追着贝斯手西奥, 把他的皮夹克拉链扯开,露出里头丑到爆的橘红色t恤;再手贱地揉了一把兰斯的宝贝头发,弄乱他费劲儿打理的发型,换来冷酷地一瞥、一根中指和一句‘fuck off’。
然后,他不以为意地继续高高兴兴唱歌,如同人来疯一般地跑来跑去,反复欺负三个由于正在演奏而不能还手的队友,把所有队友的面部表情都整成了‘冷漠.jpg’,最后,还玩high到直接爬上从没见过的大个儿音箱,再激情地从上往下蹦,一次,两次,三次,四次……!
这时候,观众已经完全被动感的音乐所感染。
而主唱堪称疯子一般的举动更煽动起了人心中的热情,他们哈哈大笑着,鼓掌尖叫,放开一切束缚,跟着音乐的快节奏一起晃动身体,高高举着胳膊和那个贱贱的主唱一起蹦来跳去,兴奋地挥洒汗水,享受青春和热情。
只有本来站在旁边笑呵呵围观表演的俱乐部老板瞬间变脸。
他那一刻的心都在滴血了,大概终于体会到亲爹当初犯心脏病的感觉了,气得想直冲舞台,却被拥挤在舞台前的观众们给阻住了道路,只能在下头如疯子一般地大喊大叫:“小混球,别碰我的音箱!别碰它!别——碰它!!!它超贵!!超贵!!卖了你也赔不起!”
这个时期,真的很少遇到这么活泼的主唱,哪怕有,碍于没网络的缘故,传播范围也很小。
从整体上来说,大多数人唱歌还都喜欢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起来彬彬有礼又风度翩翩,偶尔在歌曲到了高/潮时,会稍微加一点儿手部动作来加强情绪,或者来回走动一下,和观众进行小幅度地互动。
可詹姆斯不是。
他像是从外星球来的另一种生物,或者说多动症患儿童,面部表情十分丰富,肢体动作也朝气蓬勃、活力四射、极富感染力,连那些不停捉弄队友们后得逞的坏笑都不会让人觉得厌烦,反而像是面对邻居家那些总是踢球不小心砸窗户的混蛋坏小子们,好气好笑之余,又满心无奈地拿他们没办法。
更为重要的是,他自信从容,声线极稳,哪怕是这么活跃地跑来跑去,唱出的每一句歌词依然能优美动听,让人挑不出一点儿毛病,尤其是高音部分,当那透彻、强劲的嗓音响起时,几乎掀起了全场的狂热,现场气氛好到爆炸!
有些人就是这样!
在舞台下可能毫不起眼,可只要一上台,天生就是舞台的宠儿。
毫无疑问!
行星乐队在俱乐部的首场演出——成功!
全场最佳——詹姆斯莱蒙,一个穿着旧雨靴上台,却能抢光所有人风头的混蛋小子。
但在表演结束后,詹姆斯却不得不面对被自己整整捉弄了一晚上的三个倒霉队友。
兰斯、鲍德温和西奥全都冷着脸瞪他。
“可以不打脸吗?我待会儿还想回家。”
詹姆斯苦着脸,睁着那双可怜兮兮的绿色眼睛,几根手指不安地搅在一起,心虚又乖巧地请求着。
然后,他的队友们就不客气、气势汹汹地扑过来……
热情地拥抱了他!
“唱得真好啊,吉米。”“你大概是个天才,吉米。”“听着,混球,观众喜欢你!”
他们一边这么说,一边用力啪啪啪地拍他后背,拍得他几乎一个踉跄,一头栽倒在地上!
虽然这其中肯定存有嫉妒、羡慕,或者其他一些更复杂的情绪。
但他们的夸赞表扬和喜悦开心确实是真心实意的。
詹姆斯呆了呆后,就傻气地笑了起来。
他不再是场上乱跑的小疯子了,反而有一点儿腼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又忍不住得意地咧开嘴,露出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另一头,在没有了人群的阻挠后,俱乐部的老板也终于艰难地爬上了舞台:“恭喜,演出很精彩!”
说完这句客气话后,他才气喘吁吁又郑重其事地发出警告:“但是,听着,永远别再去爬我超贵的音箱,小子!再有一次,我就开除你们!”
很遗憾!
这句话,他后来可能说了得有三十遍,每一次都被当成耳旁风。
而且,主要是到了后期……
詹姆斯绝对比那台音箱值钱,一大进步,可喜可贺。
接下来的时间里,这家俱乐部开始了场场爆满。
有时候,人们甚至需要排着队慢慢入场。
大家的接受度出奇得高,可能这一点儿和乐队成员的颜值普遍较高也有关。
他们似乎很容易就接受了这种‘主唱跑来跑去,偶尔跑去捉弄队友’的奇怪设定,不会因为他过分与众不同而觉得讨厌,反而看得很开心,觉得很好玩。
而事实上……
在此之前,詹姆斯也是站在那一动不动唱歌的,顶多也就是跺跺脚。
直到这一次后,他才开始渐渐注意到舞台风格的塑造问题。
“我不是想自己去跳个舞什么的,那样是舍本逐末,我懂。只是木头桩子一样傻站在那里,有点儿太无聊了。”他和队友们商量着这件事。
“可你蹦来跳去的时候,一点儿都不酷啊,反而宛如制杖!”西奥惊讶地回复。
詹姆斯想了想回答:“可假如在制杖和无聊之间,我宁愿选择制杖,起码能娱人娱己。”
鲍德温保持沉默,他对此没有任何发言权。
因为鼓手们永远都是被禁锢在一群大鼓后头的小可怜,动都动不了。
兰斯假模假样地思考了一会儿。
然后,他点点头同意了,还语气深沉又富有哲理地赞同着:“摇滚,就是要做真实的自己!”
詹姆斯很高兴能得到认可。
但三秒钟后,他反应过来:“操!等等,我是不是又被这贱人含沙射影地骂了?”
兰斯弹的那一段充满自恋氛围的自创吉它曲十分悦耳动听。
他对此十分自得,后来又试着弹了好几次,想把这个简单的片段填补、扩充,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曲子,但暂时还没什么灵感。
西奥十分羡慕嫉妒恨。
别看他现在转行当贝斯手了,但最开始也是学吉他的。
所以,他愤愤不平又间接地展开了一番抱怨:“太讨厌那些有天赋的人了,记得我刚学吉他的头几年,别提多可怜了,连怎么换和弦都不会,更别说想玩什么新花样了。可有些人简直是生来就打击人的,明明也才没学多久,可一首歌听个两三遍就能完完整整地从头弹到尾,现在居然还能搞自创了,真是见鬼,上帝为什么对有些人这么好?”
詹姆斯被他酸溜溜的口吻逗得想笑。
可兰斯却微微一笑,假模假样地抱着吉他欠了欠身,一副看似彬彬有礼,实则欠揍的得瑟样儿:“我就当你是在夸奖我了。”
西奥气得直咬牙。
他抬手在贝斯上横扫,弹出一堆杂音。
“得啦,好歹你贝斯弹得还不错,站舞台上看着挺酷。”詹姆斯举起两个大号的彩色沙锤,好心地安慰说:“你瞧,我现在只能到台上玩棒棒糖。”
然后,他举着两个红红绿绿的沙锤,在头顶挥舞,一边做鬼脸,一边模仿学校啦啦队少女舞花球,时而热情,又时而假装娇羞地在大家身边蹦来跳去,在沙锤沙沙作响的音色中,把所有人都逗得哈哈大笑。
这是兰斯永远都做不到的事情。
他能把大家聚到一起,但让大家都能心情愉快,开开心心去干活儿的人,只有詹姆斯。
总之,团队成员们就这样在一场场的练习和演出中,变得越来越团结和默契起来。
但这时候,一件事情的出现,却打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步调。
德怀特先生连续给他们放三天的假,要求他们这三天都不用去俱乐部了。
有假期当然是好事,大家又不是那种满腔热情为了工作可以不吃不喝不享受的神经病,可这次得到假期的原因,却让所有人都不怎么开心。
一支据说是来自澳大利亚,正在进行什么巡演的小型乐队来到了这所城市。
精明的德怀特先生及时地抓住了这次机会,凭借之前行星乐队帮俱乐部带来的超高人气,和最近内部装修后相对不错的场地,成功争取到这支外国乐队在此地的三天演出承办权。
这无疑意味着,行星乐队辛苦耕耘出来的舞台被抢了。
德怀特先生这事办得也太伤感情了吧。
站在俱乐部的角度来说,成为正规的演出承办方,再请到一支已经小有声名(不管是真有,还是吹出来的有),正在四处巡演中的外国乐队来做现场表演,所获得的好处有很多,不仅仅是售卖门票所得的利润,还包括一些提升整个俱乐部档次和名气的潜在影响。
所以,德怀特先生的选择不能算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