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伊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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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山是座山,荒得名副其实。

    在这烽火四起的世界,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都难,但若叫逃难的人往荒山去,人都要眉头一皱,喉头耸动,狠狠地唾上一口,末了骂一句:“去他的鬼地方。”

    且不说这地界过度的荒凉,近年来更是成了个闹鬼的怪地。乱石兀起的破山明明就光秃秃一片地,还能叫进去的人统统迷了路,出得来进不去。就算是进去了,出来时也要神情恍惚疯疯傻傻,逢人就是一通“进去了进去了”的乱喊,个个口歪眼斜,喷人一身口水鼻涕。

    故而,在这北地,恐是在没有比荒山还要人嫌鬼厌的地方了。

    霍牛儿长在此地,倒从未觉得这外人口中鸟不拉屎寸草不生的地方有什么不好。顶多就是——草皮不多,放牛还得往山外去。而外头稀稀拉拉的绿草夹带着白森森的枯骨,老让他看得心毛毛的,这一点有那么一丝半毫的不太好。

    但这问题也应多怪外头连年的战争,怪不得养自己长大的地方。

    当然,他也不太懂这个长得好看的白衣人为什么要进山。听说山外头很乱,乱得人常常慌不择路、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整个儿跟丢了魂似的毫无章法,但还真没听说过头晕脑胀到要往荒山里跑的——荒山就是荒山,猪都不会来的穷山恶水。

    他歪着脑袋,目光游离,假装自己是在欣赏自家山坡上杂乱无序的乱石堆,思考得相当认真。他从嶙峋的山石看到山壁间稀稀拉拉的绿草,又从草地瞥到自家老牛的蹄子,终于在看到牛蹄子底下的干泥块时,心头一震。

    难道……

    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又把这白衣人观察了一道。

    白色衣服,材质不错,略带些暗色的纹路。这很正常,但也很不正常。除了那些个追求白衣飘飘的仙气儿美的公子小姐,寻常人等只有家里出丧才穿白衣。这年头死人多,色这么纯的白衣服却也不算常见,死的都是穷人,活着的也用不起这样好的白布,灰扑扑的白麻一裹,就权当作丧服——所以,这人是个有钱的,指不定是从哪来的贵族。

    再往上头看,皮肤挺白,眉眼俊秀,嘴角含笑,也不说话,却很有种彬彬有礼的感觉。霍牛儿没什么文化,也没怎么出过山见过外人,但尚还有作为人类分辨美丑的本能,饶是同为男人,也没能忍住心头那一下子荡漾。

    ……好看,真的好看。

    他在心里反复念叨这两个字。

    但是,这就更不正常了。

    这么好看的人,作何来这么破的地方?

    霍牛儿对于自己逻辑的跳脱可谓是丝毫未察,在他的眼里,好看的人总是带有自己的道理,这一点不容反驳。而好看的人则一定是要在好看的地方出现的,好看配好看,才是真的好。

    他这么想着,又把目光往下挪了挪。

    白衣人的腰间有一把剑。白布裹着,严严实实的没有缝隙,瞧不见内里的模样,却很有种压迫人的气势。

    霍牛儿又在心底给这人打上了个“危险”的符号。

    最近没到那个特殊的时间,霍牛儿又是一个人牵着牛出来的,半大的孩子,总不能和老牛一同商量,故而,不敢轻易拿主意。

    于是他看看白衣人,又看看自己牵着的牛,小脸一瘪,眉头一皱,道:“不行,我不能带你去。”

    说完,头一扭,牵着牛就要走。

    谁知他忽然腰间一重,忽的就挪不动步子了,转头一看,瞧见自己的衣角落在了一张嘴里。老牛嘴巴一动一动,嚼得正欢。再一抬头,这白衣的青年似乎也被这略显滑稽的一幕逗笑了,他双目带笑,说话的声音清朗好听:“小兄弟,我并无恶意,看在这老牛的份上,你可愿先听听我进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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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珣很清楚自己在做梦。

    一回生二回熟,三次四次做同样的梦,她能把这梦正过一遍反过一遍,掰碎了揉吧揉吧,把每处细节都清清楚楚地记下来,再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一遍。再者,这光怪陆离的奇梦是她脑中除了这一年来的记忆之外唯一类似“记忆”的片段,勉勉强强也能算是她空荡荡的脑袋中重要的一部分。

    日光锋冽,云雾环绕四周,脚下依稀可见山峰连绵。一抹黑影自雾中冲出,正正晃过她的视野,不需她掌控,身体已动了起来,似利箭离弦疾飞,直往那影子射去。

    霍珣却像个寄住在这身体里的外来客,无动于衷地观赏它的一举一动。感受着手心一重,已将一条乌黑狰狞的带刺长尾抓在了手里。

    云雾骤然散开,一只似蛇似龟的异兽盘踞峰上,粗长巨尾叫她抓在手中,红色的裂纹自她抓住的地方蔓延开来,痛得那异兽挣扎不止。

    抓着这么一只庞然大物,霍珣自己也是痛的,但痛了那么多次,留下的只有种带着无奈的乐呵。她手心里仿佛烈火烧灼,心里却还在感慨这异兽长得十足诡异,放在人间怕是当宠物都没人要。

    霍珣在这边乐呵,梦里的她却是动作不停,单手捏诀,口中念念有声,不过须臾,半空之中龙吟大作,绯色长刀自天而降,化作晶亮赤芒,径直扎入受制异兽的脊背。

    厉吼阵阵,地动山摇,紫红的鲜血扑面而来,溅了她满身满面,霍珣看着自己的皮肤亦叫那血染得乌紫一片,皮肤之下青筋暴起,无奈地苦笑一声。

    再然后,浑身一痛,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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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元五十四年,春。

    霍珣又一次在她的破草庐里被梦给痛醒过来。

    搭得难避风雨的棚子漏下几束光,把这简陋不堪的小破地方照得平添几分暖意。她拖着做了个梦就仿佛被马车碾过的身体从床铺上挣扎起来,下床给自己倒了被茶。

    时辰还早,她喝着杯里的凉茶,眯着眼享受难得的闲暇时光,欣赏着自己简陋的栖身之处——虽然破破烂烂,但胜在自然无害,上能夜观星象,下能看草看花,空气清新。半破墙壁上还挂着她的长刀绯絮,阳光之下折出一道粼粼赤光,很是好看,也能算是风景一道。

    浑身的痛来得快也消得快,不过半盏茶时间,她就完成自愈,没事儿人似的把被子一放草垛子一踢,拿上刀出了门。

    当今天下如同沸水烧汤,乱的明明白白。殷天子一家将这天下分封而治防着各地作乱,却没能防住自家出的败家子。国力衰败,很快失了威信。大好的河山,全成了外姓人争抢的地皮。而霍珣就是在这战争场场里夹缝求生,稀里糊涂活下来的一个怪胎。

    怪在何处?

    在于她那从不改变的奇妙懒散。

    她明明没了记忆,却也不急着去找。日子该怎样过就怎样过,一挑门帘,脚还没迈出去,便先打了个哈欠,叫。再一抬头,瞧见了个陌生的身影。

    她这一哈欠打得两眼雾蒙蒙,一时之间竟有些看不清这人的面目。待她眨巴眨巴眼,把那层水雾尽数眨散开来之时,那人已经到了她的三步之外。

    或者说,是两人。

    霍牛儿带着一副快要哭了的表情,牵着他那当兄弟养的老牛,缩手缩脚地躲在这霍珣从未见过的陌生人后头。而这陌生人一身白衣,看起来清清瘦瘦的一人,仔细看去,面容之俊秀,在霍珣摸爬滚打十几年见过的人中可称最佳。

    当然,霍珣的眼神没在这人的好容颜上久留,只轻轻一晃,又在他腰间的剑上轻轻扫了扫,便若无其事地收了回来。她没开口,先将刀挂回背上,方行了一礼:“这位公子看起来面生,不知今日入山有何贵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