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日暮乡关何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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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慕思从楚留香办公室里拿出来的文件夹,现在放在了另一张办公桌上。
“老姚,你来看看。”一个阔面重颐,高鼻梁,卧蚕眉的老人说道。他的声音有些苍老,却十分威严。
姚广孝依言打开了文件夹。里面是是一份尸检报告。几乎所有的纸页都已经泛黄。但其中夹着几张雪白的a4纸,上面有楚留香的笔记。他一边翻看着新a4纸上的批注,一边赞叹道:“不愧是楚留香,任何事情都瞒不过他的眼睛。”
老人又问道:“怎么,当年的事,果然有蹊跷?”
姚广孝点点头:“只怕是。”
他翻到尸检报告的最后一页,看见了法医的签名——戴德彝。
“我说是谁,原来是他。”姚广孝哼了一声,“戴德彝是方孝孺的好友。方孝孺肯为朱允炆和上面对着干,甚至在最不该喊冤的时候喊冤,戴德彝自然肯为他儿子动手脚。”
“方孝孺……”威严的老人沉吟了起来。
他依然能记得三十二年前,方孝孺当着所有人的面,怒斥“朱棣,你这独夫民贼……”,但自从那之后,他已经将近三十年没有听到任何人对他高声说话了。
因为没人敢了。
朱允炆曾是所谓“新政之光”,但只要触到上面的红线,成了“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他不是照样能把这位侄子拉下马?就算方孝孺四十几岁就是国际知名的学者,是中国学术界里的泰山北斗,在那个年代被视为最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人,但又能怎么样呢?几个月之后他离奇地“病”死在医院,也没有引起任何波澜。就算不能和古代一样对他的门人和亲族使用连坐处罚,朱棣也有办法防范那群心怀异志的方孝孺的同门或者亲友。已经没人敢公然为方孝孺说话了,连方宁都不敢。
方孝孺当年毕竟门生遍天下,禁绝他的门人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朱棣还要用其中的能人。这些人甚至可以像方宁一样扬名立万,但公然反对他,是绝对不可能的,像戴德彝一样阳奉阴违也不行。
朱棣没想到死灰还能复燃。而且,这团怨毒的火焰就在他鼻子底下烧了很多年,而他竟然毫无察觉。
他转头,对杨荣说道:“吩咐下去。如果萧疏寒还打算保住楚留香,那就按照他说的办。顺便,重新调查楚遗风当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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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宁记得,当方孝孺出事的时候,整个家族的人都慌了。起初,这种慌张就像方孝孺之前渐渐在学界甚至政界展露头角时家族中的人的沾沾自喜一样,让方宁觉得可笑。按辈分,方孝孺算是她爷爷辈的了,可论年龄却没有比她大很多。她小时候和父母一起走亲戚时,到了这位小叔爷爷的家里,看见整个小小的单元房里到处堆的都是书,十分惊讶。她翻开那些大部头的外文书册,忽然开心地喊道,“这个单词我认识!market,市场,还有……wealth,财富……叔爷爷,你不是做学问的吗,怎么看关于做生意赚钱的书?”
方孝孺和父母的对话被打断。方宁的父母很是尴尬,连忙向这位亲族中的翘楚道歉,让方宁不要乱跑乱翻东西,可方孝孺却很宽和地向方宁解释道:“我是研究怎么让大家都能赚很多钱的。”接着,方孝孺又对她的父母说:“阿宁才这么小,就已经开始学英文了,她又喜欢书,将来一定会是很优秀的人才。”
从那天开始,方宁就喜欢这位叔爷爷。但她从来没想过利用方孝孺的影响力,让将来求学或者工作的地方给自己多开几个绿灯。所以,当她听到了方孝孺的死讯时,只是悲伤和怀疑这世界是否不过是一座不讲道理、权力至上的角斗场,但并没有和亲族们一样,因为原本狐假虎威的依靠反而成了高层的眼中钉肉中刺而震惊、慌张。
那时候的她,骄傲而年轻,生活中唯一让她感到震惊、慌张的事件,仅仅是一同长大的好友李如梦忽然告诉她说,自己打算结婚了。
“为什么?”方宁目瞪口呆。
李如梦皱着眉,露出了疑惑不解的表情:“不为什么呀。我和遗风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我们两家人都同意了,自然该结婚了。这不是很正常吗?”
方宁不得不承认,李如梦终归是李如梦,聪明绝顶又古灵精怪,别人永远不可能猜透她的心思。方宁曾经对李如梦说,以她的头脑和能力完全可以考更高的分数或者争取学生干部一类的职位,李如梦也露出同样疑惑不解的表情,说:“可我为什么要争取这些东西?我又不想出人头地。”接着,她又道:“可我知道,方宁姐是红楼梦里的探春,恨不得身为男儿,闯出去,让世人知道‘我自有我的一番道理’。这样当然很好,只可惜,我是个懒鬼。”说完便大笑起来,让方宁又气又笑,无可奈何。
这次也是一样,在说完了让方宁目瞪口呆的话之后,李如梦又说道:“但不管什么时候,也不管我嫁了谁,方宁姐永远是我的方宁姐。”
方宁这才反应过来,李如梦终归是要嫁人的。
李如梦从小就长得很美,再加上家境不错,她父母又很爱打扮她,给她买各种好看的衣服,她从小就是公主一般的存在。大概是因为长得太美了,所以小时候总是被不懂事的熊孩子骚扰或者欺负,揪辫子、起外号、编段子简直是家常便饭,可李如梦又偏偏不在乎这些熊孩子怎么说她。但李如梦不在乎的,方宁常常不能忍。每次遇到对李如梦不尊重的熊孩子,方宁都会十分凶狠地还以颜色。从幼儿园到高中,被方宁打到哭的熊孩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自然,李如梦吸引来的也不仅仅是熊孩子,或者长相出众,或者才华、趣味出众的男孩子也有一些,和李如梦成为好朋友的也不少,在李如梦还是个高中生时,已经是警界新秀的萧疏寒就对她一见倾心。只不过,这些男孩子到底比不上从小就陪着、护着李如梦,和她无话不谈的方宁。
方宁甚至有种错觉,她和李如梦可以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下课之后约好了,一起到街边摊吃小吃,周末一起去二手市场淘书、淘工艺品,或者去广场上放风筝。不管发生什么,或者谁又在李如梦宿舍楼底下用蜡烛摆爱心或者弹吉他,她的生活里永远都有李如梦,李如梦的生活里永远都有她。
然而,就在她们快要大学毕业的一天——至今方宁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是个有着灿烂阳光却不太热的下午——李如梦忽然告诉她,她要和楚遗风结婚了。
直到这个时候,方宁才意识到,女孩子是不可能不结婚的。至少在那个年代的人看来,女孩子既然已经大学毕业,下一步理所当然应该是结婚。
李如梦看方宁还是发愣,又问:“方宁姐,你怎么了?”
“嗯……有点惊讶……”方宁努力地寻找着一个听上去比较正常的回答,“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人可能是萧疏寒,你不是高中时就认识他了吗?大家都说他一直没有女朋友是因为要等你。你好像也很尊敬、信任他。”
李如梦的脸瞬间红了:“方宁姐,你别乱说呀。就算我最信得过的人,除了你就是萧大哥。但朋友就是朋友。这世上好人很多,我想和他们做好朋友,但总不能若和我做朋友的是男人,我就要嫁给他。再说,萧大哥对你我不都是一样好吗?”
方宁无奈地笑了。这个傻丫头,萧疏寒对你和对我怎么是一样呢?要是你知道素来冷清高傲的萧疏寒怎么红着脸偷偷找我打听你喜欢什么样的书或者什么样的工艺品,大概就不这样想了。
只可惜,方宁虽然如实作答,李如梦也喜欢萧疏寒的礼物,却始终只把萧疏寒当成长辈、大哥,就像是她把方宁当成好朋友——最好的朋友,从她们上幼儿园的第一天到李如梦死,一直都是最好的朋友。
李如梦要结婚了,那么方宁呢?方宁不甘心地意识到,她也应该结婚的——就像父母家人们一直唠叨的那样。
只可惜,她从来没有对任何男性产生过超出友情的好感。李如梦对楚遗风的感情,她完全无法理解。和原东园极其别扭的婚姻里,她最大的乐趣就是和李如梦一起照顾原随云和楚留香。
李如梦从前是个能使六分力气就把事情做得符合标准,就绝对不使七分力气的“懒鬼”,但对孩子们却全心全意,不管是对楚留香还是对原随云。
原随云刚满月时曾经大病一场,原东园在外地做生意,楚遗风执行任务不能回家,是方宁和李如梦轮流照顾原随云。那时候李如梦竟然对她说:“我一看见小云就喜欢。听他哭就心疼得不行。方宁姐,你以后多带小云来看我好不好?”
方宁一直不了解把别人的孩子视若己出会是什么感觉,尤其是不明白李如梦为什么会自找麻烦要照顾这两个小混蛋。两个臭小子渐渐大了,越来越淘气,而且还是比着淘气,恨得方宁想把他们扔到荒郊野外,从此随他们自生自灭。
但在警界工作的朋友告诉她,楚留香在停职检查的时候出了事,在医院里生命垂危、昏迷不醒的时候,方宁只觉得眼前一黑,等醒来之后已经在医院里了。那时候已经是半夜,原东园当然没来,陪在她身边的是原随云。
方宁难过极了。她失去过很多非常重要的人:方孝孺、李如梦……好多人。原随云和楚留香这两个孩子都是绝对不能失去的亲人。她不想再看见任何流血和死亡。这个世界已经够令人失望了。
今天原随云依然来看她了。母子两个刚说了几句话,就听见外面传来说话声:“也不是多着急上火的事,还追到这里来了?”
说话人是李乾,他是专门负责照顾原随云的生活起居的。接着另一个声音说道:“原先生说,要我尽快把敲定好的文件给他。”
原随云听见这声音,脸色一变。
“那也不差这一会儿吧……”李乾很是不满。
“李三,你让他先回去!”原随云扬声道。李三是原随云给李乾起的外号。李乾很喜欢研究周易、八卦,又因为名字叫“乾”,所以很喜欢在自己的东西上刻一个乾卦的标志,结果就被原随云起了外号叫“李三”。
方宁听了笑道:“你怎么还给人起外号呀。还有,你公司若是有事,也不必非要天天来看我,哪怕是你现在不处理,也别让人家大热天的白跑一趟,有什么要送的东西让他送来好了。”
原随云无奈道:“行行行,我让他进来。”
方思明拿着文件夹走进病房。原随云坐在病床旁边的椅子上,病床上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女子,想来就是原随云的母亲方宁了。方思明扫了一眼病房,旁边的柜子上放了不少探病的客人送来的水果和鲜花,连床头柜上也放着一捧花。除此之外,还有若干水果和几个药瓶。
看来方宁是真的病了?方思明想。
在方宁面前,原随云表现得很乖,说话很客气:“麻烦你跑这一趟,文件先放在这里,有什么问题我再联系你。”
方宁道:“就放在床头柜上吧。”
方思明走过去,扫了一眼床头柜上的药,确实都是对症的。方宁果然是病了。他看花瓶里面的水洒出来了一些,于是拿出纸巾把台面擦干,又把花瓶和水果稍微归拢好,腾出地方,这才把文件放在床头柜上。
方宁看着他慈怜地笑着:“这孩子看来是在家里做家务的。”
方思明正不知道说什么好,方宁忽然咳嗽起来。
方思明问道:“是不是这花的花粉太多了?我刚刚擦台面上的水时,发现落了好多花粉。就算不过敏,这么多花粉也容易呛人。您若是喜欢这花,我把它放到对面电视柜上吧。”
“只怕是呢。我这两天忽然总是咳嗽,想来还真是把这花放在床头边开始的。”方宁看着方思明小心地把花瓶端过去,又把歪倒在一丛的花枝仔细重新摆好,忍不住笑道:“哎呀,好心细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原随云一听方宁这要开始和方思明拉家常的架势,瞬间眼皮狂跳,催方思明赶紧走人:“好了,东西送到了。你可以回去了。”
方宁把方思明叫住:“等等,我这边水果实在太多了,那边柜子上有一箱桃,还有一箱李子——对,就是那两箱——是我老同学送的,比平常市场上的要好,你拿到随云的公司里,给大家分着吃吧。谢谢你们一直帮衬着随云。”
原随云低声对方宁道:“妈,他不是我公司的。”
方宁对方思明道歉:“真不好意思。我以为是……”
“没关系。”方思明拎好水果,向方宁告辞,“反正我也顺路。您多保重。”
“实在太麻烦你了。你送到了也拿一点回去吃。”
方思明出了病房,很快原随云就跟了出来。
“是不是林清辉让你来的?”原随云问道。
“这有什么关系吗?”
“关系不大。”原随云嬉笑道,“只是觉得意外,难道朱老爷子连我妈这边都要关照?”
方思明正色道:“这一点也不好笑。”
“什么?”
“令堂是个好人。她很在乎你。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好好经营自己的公司,为什么要接受朱文圭的资助?”
原随云挑了挑眉毛,一脸理所当然:“不可以吗?”
“你……”方思明像是气急了,仿佛随时会揍原随云一顿,“关于万圣集团还有朱文圭一直有很不好的传言,你从来不担心吗?”
原随云依然只是嬉笑:“我看不出来有什么要担心的。”
方思明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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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随云不过是个富贵公子哥,没心没肺。”向朱文圭报告时,方思明这样评价原随云。“他并非真的在意极乐传媒的经营,他三心二意地打理这个公司,仅仅是想让自己看上去不是特别游手好闲罢了。”
林清辉听了,露出一丝讥讽地笑:“少主是否太轻信了?防人之心不可无。原随云说不定不仅仅是游手好闲呢。”
方思明反诘道:“如此说来,你知道他在做什么想什么。如果你在暗中调查原随云,不妨把结果说出来,让义父知道。”
“我忙着帮少主抹平刺杀楚留香不成的风波,没工夫干别的事情。听说今天少主还帮原随云送水果了?哈哈哈,真是好笑死了。少主可真是性情温厚,是不是对楚留香都能网开一面?”
“送水果?!”朱文圭哈哈大笑:“好了,清辉,思明刚刚回来,做事难免生疏。我差不多该去见金家的四爷了。思明,你去换一身衣服,别总是学生打扮,让人看轻了你。”
方思明换了一身西装。因为他刚刚来朱文圭身边不久,还没来得及做高定的西装,只能到店里直接买成衣。不过,方思明倒是穿什么都好看,在万圣集团和金家的一群显贵中间,不仅没有露怯,反倒显得气度不凡。尽管方思明没说半句话,却有不少人来问朱文圭:“朱总最近又招到了什么青年才俊?那小子看着很不简单嘛。”酒席上有人向方思明敬酒,方思明只是推辞。他一直替朱文圭冷冷地观察酒席上的各种人。
夜渐渐深了,朱文圭和金四爷喝够了酒,品过了茶,打算告辞。司机刚把车停到酒店门口,等着朱文圭上车,却见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子慢悠悠的走来,径直往车门上一靠,对着朱文圭冷笑。
是胡铁花。他穿着便装,一件没型没款的polo衫遮住了腰际,看不出是不是带了枪。
他看见方思明,又笑道:“小方同学,原来你没去北京啊。你在这干什么?暑期实习吗?”
朱文圭并没有动气:“这位朋友有什么事吗?”
“我没事,只怕你们有事。”
“哦?”
胡铁花走到朱文圭面前:“你手上沾了多少人的血,怎么可能没事?”
完全出乎任何人意料,胡铁花竟然一拳猝不及防地打在朱文圭脸上。瞬间,鲜血就从朱文圭的鼻子里涌了出来。胡铁花拎住朱文圭的衣领,从朱文圭鼻子里汩汩流出的血滴在胡铁花的手上。周围的人全吓傻了。胡铁花犹不解气:“老东西,别以为没留下证据我就奈何不了你!”说着抬手,眼看又是一拳。
然而这一拳却没打到朱文圭。胡铁花只觉得有人顺着他的肩膀轻轻一推,他整个人的重心便顺着这阵推力向一边歪过去,不仅一拳打空,甚至踉跄了几步差点摔倒。
胡铁花怒目圆睁,仿佛一只愤怒的豹子。金四爷没想到会出这种事,刚喊了一声“快报警,快叫保安!”,可被胡铁花一瞪,就吓得立刻噤声。
方思明却神色平静,挡在朱文圭身前,缓缓道:“漏掉第一拳是我没想到你能这么大胆,但再动手的话,流血的就是你了。”
胡铁花盯着方思明的脸,像是明白了什么:“小子,身手不错。快赶上老臭虫了。”
“胡所长过奖了。”方思明面无表情。
胡铁花对朱文圭竖了个中指,接着坐上停在一旁的一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林清辉一边帮朱文圭擦掉脸上的血迹,一边小声嘀咕一句:“这人是疯了吗?”
周围的人炸开了锅,议论纷纷道:“刚才那人到底是谁?”“他不要命了?!”“这位方先生看来是个狠角色……”“是啊,刚刚他那一下,真是四两拨千斤,这么高大的一个人,就被他推到一边了!”
金四爷吓得魂飞魄散,抖得如同筛糠,来给朱文圭请罪:“我也没想到能出这种事情……这,这……都怪我照顾不周,手下人太没眼力劲,什么人都放过来了……”
“算了,胡铁花要真打算闯,你手下的人怎么挡得住?”朱文圭不屑的说道。
朱文圭确实没想到,得知楚留香出事,胡铁花竟然会失去理智跑来打他,但这样一来,他就有理由把胡铁花也拿下了。
“好了,别大惊小怪。”朱文圭示意司机打开车门,又叫方思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林清辉坐在她身边,打道回府。
“抱歉,义父,我一时没想到胡铁花敢这样。”方思明对朱文圭道歉。
“也不怪你,谁都没想到胡铁花能傻成这样。他以后不用穿警服了。”
方思明没说话。他觉得整件事有些蹊跷,那个开出租车的还是个女司机,而且从她之前停车的位置上,她应该能看见酒店门口发生了什么,可她看见胡铁花打人,手上衣服上都有血,却问也不问就开车走了。以他的姐姐班世萦来说,她在女孩子当中已经是神经大条的了,但如果让班世萦遇见这种事情,她绝对不可能问也不问,直接开车就走的。所以那个司机的反应实在太不正常了。
当然另外一个可能是,她怕胡铁花,所以不敢问。
方思明犹豫了一下,不知道应不应该把这个疑惑告诉给朱文圭。但他抬眼看向后视镜时,正好碰上了幽暗的车厢里林清辉那双如同野狼一般恶毒的眼睛——林清辉一直不怀好意地用后视镜观察他。
算了,不管他对朱文圭报告什么,最后都会演变成和林清辉抬杠。更何况,出了这种事,胡铁花被革职必然是板上钉钉的事。胡铁花有警察身份的时候就不足以威胁朱文圭,如果没有了警察身份,就更不用害怕了。
方思明正想着,林清辉反倒先开了口:“少主,看样子胡铁花盯上你了。他已经怀疑你是刺杀楚留香的凶手了。”
“随他便,我不在乎。”方思明闭上眼睛。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胡铁花把他的怀疑告诉给班世萦。如果班世萦竟然找过来……他想象不出来该怎么应对。今天早些时候,他在医院里看见原随云守在方宁身边时,无比羡慕他还能光明正大地照顾自己的家人。他真不明白原随云怎么能这样没心没肺,身在福中不知福。他提醒原随云要小心朱文圭,可这个混账东西竟然根本无所谓。
如果他能陪着祖母就好了,班世萦还在美国没回来,祖父班书瑀也有学院里的事情,祖母也不知道恢复得怎么样,是不是出院了。万一是独自在家,再摔倒了岂不是很危险。
可是这一切都已经和他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