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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暮欲拿黑袍的手一顿:“知道了。”
轻缕轻烟听此便进了来,开始为朝暮穿戴洗漱。当朝暮抬眸时,她们惊了一下,若不是恒碏早就打过招呼,她们此刻定会呆住。
回过神,她们便开始伺候朝暮更衣。朝暮起身,方便她们整理。
那是一件墨色渐染的衣服,从上到下,由墨色渐变成了浅蓝色,白色的丝线勾勒出千变万化的纹路,让人找不到始终,纹路又不送不散,不紧不凑,恰到了好处。袖口与衣领是半指宽的白,束衣的腰封也是与衣服一起的,不同的是,上下是一指厚的白,腰封下方散着墨蓝色的流苏。衣料加了丝绸,触感顺滑。除此便没了其他。
轻缕轻烟为朝暮抚平衣服,再看朝暮时,两人都不觉惊叹,要说这衣服有谁适合,必是暮公子了,或者说,有了人,这衣服才这般好看。
朝暮对两位婢女的惊叹感到奇怪,便问道:“怎么了?”
“唔——”轻蝶轻笑一声,卖了一个关子,“暮公子何不自己自己看看?奴婢们可是形容不出来呀!”说罢,已是引着朝暮坐到了妆台前。
六棱镜请清楚的映出了朝暮吃惊的容颜。朝暮不相信地伸出手,按住自己的眼角,那是一双琉璃的眸子,由上至下是墨色到蓝色的转变,有少年的清澈,也有时间沉淀的冷敛。仔细看着,朝暮发现自己的脸竟也有所不同,不,应该说几乎没有什么相同,自己原本浅麦色的皮肤已白了几分。
“怎么,不认识自己了?”恒碏的声音突然响在朝暮的身侧。
朝暮一听见恒碏的声音,立刻有些慌乱地站起身:“主人,这……”两位婢女已经退到了内室之外。
“看来你是真的忘了。”恒碏拍拍朝暮的肩,让他坐了下去,指着他镜中的容颜,回忆道,“在你六岁之前,你都是这样的,只是现在长成熟了。我十岁那年回族,去挑选一个以后只忠于我的小孩,当时六岁的你也在,我就选中了你。因为你今后都得随我在大央王朝生活,当时你年龄也小,正好可以全身易容,易容后的样子,便是之前的‘朝暮’。我还记得,易容很痛苦,对于一个小孩来说可能无法承受,我一直在旁边看着你,你用怨恨的眼神瞪着我,直到你昏了过去。”
“是吗?我,我只知道,你选了我,然后我跟你来到了大央。”
“嗯。可能是太痛的缘故,让你记不清了,况且等你醒来,我们已经回到了恒府。”
从大央皇都到碏族的领地范围,赶马车至少需要一个月他竟然从不知道,自己昏过那么久。
“朝暮男后已死,之前的脸是不能用了,直接将你还成原貌,拥有异族特征的你,谁也怀疑不了。你觉得……你的眼睛好看吗?”恒碏解释了朝暮现在的情况,温声问道,朝暮的眼眸不管是怎样的,都十分美丽,水洗琉璃的晶莹,入密密的星辰,在他专注地看着一个人时,他的眼眸就只放得下那个人的身影。
“嗯……好看。”
恒碏又与朝暮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两位婢女再次走进,为朝暮梳洗。
墨蓝丝绸的发带散着微光,被编入朝暮墨色柔滑的长发,发带在发尾处拢了大部分发丝,松松的打了一个借,看着松散,事实上很难散开。
等到一切完成,已是巳时。
朝暮猜着长夫人此刻应在春沙亭看书,便一人前去。长夫人便是恒碏的母亲,碏莘(x)。朝暮唤她一声长夫人,不是因为她是恒府的夫人,而是因为碏莘在恒碏二十岁时照碏族族规将族长之位传给了恒碏,按碏族的辈分,自是应该唤一声长夫人。
第四章
春沙亭是座水榭,建在恒府的后湖之上,坐于东方。春沙亭有两层亭檐,外层锁住宫灯,内层环了一圈,绣了鹃鸟牡丹的轻纱自上垂下,未束起时,随着微风拂动。除了四方有亭,后湖之心上亦是有一座亭子,名为镜波水澜。镜波水澜周围种有荷花,此时已是荷叶渐出。
少时,莲子成熟之际,朝暮与恒碏便常来这里。恒碏摘莲蓬,朝暮则是剥莲子,有时两人在这里一呆便是一下午。待剥了一会儿莲子之后,碏莘就会为两个孩子送来冰镇莲子汤,因为是夏天,所以碏莘不会熬成羹。碏莘看着两个小孩认真剥莲子的模样,经常会说:“你们呀,别整天在这里剥莲子,好歹玩儿些其他的,你们这么剥呀,今天就能把这莲蓬给揪没了。”
两个孩子一本正经的模样,如今细细想来,颇有些趣味。那时候还只有他们两个,旸陟还没有出宫的机会。朝暮走在廊道上,将目光从镜波水澜抽回。等他们大了些,朝暮自己的武功有所收获,就跟在恒碏的身边上蹿下跳,只是不常开口,比较沉默罢了,当初还有同龄人称自己是恒碏的小尾巴,这句话传到左丞相林威耳朵里,把林威气得吹胡子瞪眼,不仅把朝暮关在屋里好几天,也把其他孩子吓得够呛。
朝暮的确不是林威的儿子,当初恒父恒久让他扮作一个饥苦的小孩,好为他安排身份,孰料阴差阳错之下让林威先遇到了,林威看到小孩受苦心疼得不得了,当下就直接带回了府,又因为林威未曾娶妻,膝下无子,便将朝暮认作儿子,并在朝暮的名字前冠上林姓。恒家虽然惊讶,但林威一代良臣,人品不错,也就默认了。
轻纱被人放了下来,柔和了照进亭内的日光。
碏莘放下话本,略有些奇怪的看着走进来的人,隐隐觉得有些熟悉,又仔细一看,这样的人儿她还真没见过。
“长夫人安好。”朝暮行礼。
“暮儿?”碏莘扶住他,“你怎么?……也对,恢复你的容貌再好不过。”碏莘听见朝暮的声音,就明了自己刚才的感觉,再转念一想,便知道朝暮这是为何了。在碏族,少族长挑选孩子的时候,任何长老包括族长是不能参与的,碏莘也就没有见过朝暮真实的容貌。
朝暮点了点头。
“好暮儿,我这是有多久没有见着你了,若不是碏儿不时给我你的消息,我都不知道你怎么样了。”碏莘拉着朝暮的手,让他坐下,“暮儿应是没吃早饭吧,这会儿当饿了。来,吃些糕点垫垫肚子,再过会儿就该吃午饭了。”碏莘将桌上的糕点移到朝暮面前,这孩子应该是昨晚回来的,恐怕一回来就在等恒碏了,碏儿这孩子也真是的,也不好好照顾暮儿。朝暮喜欢恒碏她是知道的,她有心撮合两个孩子,但没想到好好的两个孩子之间插进了一个太子,而碏儿也告诉她,他喜欢的是太子,但恒家有祖训,恒家之人是不可以入宫的皇帝更不能娶恒家之人,就算碏儿再怎么喜欢,也什么都做不了,太子登基后,又把朝暮娶了去,这下就给彻底拆得七零八落了。
“谢夫人。”精致的糕点上切了水果,可以混着吃。碏族之人大多都喜好水果,很多的甜食不是水果做的,就是混了水果。
碏莘拉着朝暮聊了一会儿,嘱咐他午时来饭厅里吃饭,又安排了朝暮的住处,才放他离去。因为朝暮之前是林威之子的身份,,所以府内没有专门给朝暮的屋子,在他们小时,碏莘是打算让两个小孩住在一起的,相互也有个照顾。
自朝暮与恒家人一起用膳之后,恒府内所有人都知道恒府来了个异族俊公子,不知是何身份。有嘴闲的丫头说,碏少爷好男风,说不定那个俊公子就是碏少爷未来的夫人。这话叫恒邵听了去,当天晚上就去夜探了他的“弟媳”一下。因为恒邵和林威共同主持国葬,早上出去傍晚才回来,所以恒碏还只是听说,还没见过朝暮他人,原本恒邵是没有放在心上的,但要是是恒碏的夫人,那可得好好地见识一番,看看此人是何方神圣,据恒邵的推测,恒碏八成还没开过荤。
恒邵一听朝暮的声音就乐了,没想到这朝暮竟然深藏不露,是小弟的人。咳,这“人”就是一般的人。恒邵忍不住对皇宫里悲伤的不成样子的那位感到可怜,旸陟日夜念叨的人,就在恒邵面前呢。
说起旸陟,自从朝暮一“死”,整个人就像得了大病似的,守着不知是谁的遗体移动不动,合棺后也守着,没合过眼,也没吃多少东西,谁也劝不了。旸陟下令罢朝五天,大臣们一直认为,五天时间,皇帝根本缓不过来。
第五章
转眼三天已过,到了恒碏上任太傅的时候,因为太子养在旸陟身边,没有另择宫殿,所以恒碏自是进宫面圣,朝暮也就没有跟去。
恒碏步行在宫中,前面的小宦官低头沉默地引路,宫里还弥漫着一股哀伤的味道。
观央殿前,小宦官止步,转身对恒碏说道:“请恒公子稍等,小的进去通报一声。”
恒碏点点头,在殿外等候。观央殿是皇帝的寝宫,修得华丽但不奢侈,殿前的石板路被铺得一丝不苟,小园也是井井有条,尚有几处鲜花争艳,听说这小园原本是没有的,都是后来朝暮为后时,才开始修的。
日头始盛恒碏退了一步,立于阴影之下,平素他最不喜的,便是晒太阳,阳光刺在皮肤上的感觉,令恒碏很不舒服,这与他练的心法有关,他的身体冰凉也是因此。
殿门被打开,换了一位老宦官出来:“可是恒太傅?”
“太傅不敢当,恒倒是我的姓。”恒碏说道。这老宦官是旸陟身边的人,名叫陈金寿,是个总管,陈金寿没有见过恒碏,但恒碏是见过他的,毕竟这十年来,他潜进宫的次数还算少么?
“恒太傅就再别谦虚了,咱家认人的本事可是数一数二的。”陈金寿拗着脖子,将恒碏引进去。
恒碏心想,他倒是傲,陈金寿不过是个总管,这副嘴脸不知道朝暮是否也受过。
观央殿里甚是冷清,一个伺候的也没有,陈金寿见恒碏进了去,就退了出来。恒碏站在御案阶梯之下,静静候立。清亮的地砖映着恒碏白底蓝纹的模糊的身影。
殿门关上不久,一阵轻微匆忙的脚步声从内室由远及近,一道米色的身影停在了恒碏的面前,稚嫩微哑的声音问起:“你,你是本宫的新太傅吗?”
“是的,太子殿下。”恒碏应道。七岁的太子旸尧只到恒碏大腿,他的眼睛还带着血丝,看来这几天也哭得厉害。
“父皇宣你进去。”旸尧指了指内室,说道。
“太子殿下也要进去吗?”恒碏低头问道。
“不,本宫不进去。”旸尧摇了摇头。
“那,臣告退。”
内室也极为安静,烟炉顶上青烟散,是焚着一种安神香。恒碏想旸陟在床上,果然,行至龙榻前,旸陟似在闭目安睡。
旸陟脸色苍白,看来朝暮的“死亡”对此人打击很大。
“你来了。”恒碏站定不久,旸陟就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
“陛下。”恒碏行礼,旸陟挥挥手让他起身。
“启棽(),十年不见,我们果然生疏了。”启棽是恒碏的字,旸陟这样叫恒碏,似乎会因此显得亲近些。
“臣不敢,陛下乃万人之上,我不过是个小小的臣民。”恒碏应道,如今他对一些事已是心淡如水。恒碏的字是十六岁定下的。按照碏族习礼,少年十六便是趁人。自恒碏成人礼之后,旸陟便改了对恒碏的称呼,唤他一声启棽。当时旸陟感到奇怪,恒碏解释说这是因为他的父亲尊重母亲,这才行了异族之礼。恒碏的母亲碏莘是异国人,都是为人可知的。当年那场婚嫁,不少权贵道了贺,皇族也送上了大礼。
“启棽,这十年,你是如何过的?”旸陟没有想要恒碏回答,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当初我们三人,拉着城中权贵子弟作乱,那时候是我此生最悠闲无虑的时候。那时没有人会对朝暮下毒,会去害他,到了我即位,他入宫不到两年,就差点亡魂送命,即使后来有所好转,也是伤及了根本,他受不得风吹雪寒,我便修整了凤君殿,找尽了天下医士,也不过才让他多活了这么几年。他曾说,让他如此活命,还不如死了好,可我,怎么舍得,又怎么舍得他受病痛的折磨,他一定恨我,若不是我娶了她,他也不会如此死去。这都是我造成的啊!……”
旸陟说着,恒碏想着。之前恒邵告诉恒碏旸陟得了心病,当时恒邵看他的眼光也是让恒碏一阵无力。
恒碏心里叹道,旸陟并不了解朝暮,朝暮不会去恨别人,若真的要恨,也只会恨我,恨我,失了他一个无双十年。
八年多前的那场毒谋,就是朝暮一手策划的,毒,是恒碏亲自为他解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朝暮暮哪里都好,就是太喜欢毒自己了……
第六章
碏族信仰神灵,奉一世一双人的箴言。
十年前,恒碏心里装了一个人,朝暮只敢望着,十年后,朝暮亦是举棋不定。
朝暮拨了拨琴弦,弹出一缕乐音。夕阳余晖,水波泛泛,鱼影不得窥见。镜波水澜的亭柱脚,出嫁那天清晨,朝暮在上面刻下的两句话,无人发现。
暮色遥遥,山影迢迢。
问水载舟何去?只道不复东往。
琴弦染血,朝暮按住血流的手指,一阵阵心悸的痛从指尖传到心底,十个指尖数十道几乎看不到的伤痕,似乎都隐隐作痛了起来。每次无法接受夜晚的时候,他都会用银针刺进手指,横划里面的肉,直到溢出来的鲜血刺目得足以提醒自己。很多时候,朝暮选择了同样的地方下手,除非次数太多,会留下痕迹,才会换一处。
而此刻,朝暮本不必如此心疼,毕竟,这只是个小伤,但是让他要服下“子音”呢。这是他花了很多年才凑齐的药,□□,他自然会因为一个小伤口而痛苦,而子音,会伴随他一生。
子音,是碏族云达山上的一种特殊的花,这种花的雌花总是包裹着一朵子花,当子花开的时候,会有轻微的啪嗒啪嗒之声,预示着子花的开放,也预示着种子的成熟,所以,人们叫它子音花。而“子音”这种药,其实并不是子音制成的,而是碏族内配出的能让男子受孕的药,因此借了子音之名。碏族内地形复杂,气象多变,奇观异境不在少数,里面生长着配制子音必备的药材,这些药材即使不是生长在毒瘴之地的,也怀有剧毒,即使子音中和了不少毒性,但是对人的伤害依旧不少,也有许多副作用,不过好在,生下来的孩子不说百毒不侵,至少一般的□□对孩子没有用。
三个月后,是子音完全作用于朝暮的身体的时候,那时,子音也会显出它独有的催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