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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东西,平时看着不多,一收拾起来,才发现其实并不少。
吕良将衣柜的衣服都翻了出来,一些旧衣服干脆直接扔掉,不带过去了。
他整理着,一些衣服还是大学时的,一直没扔,压箱底。一翻整理,倒是回想起不少学生时代的事情。
“我记得我那时候,大二下学期吧?刚认识你,一直想追你,又不知道怎么追,傻的要命。”吕良打趣自己,“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就混到一起了,还成朋友了。你说人和人的缘分,奇怪不奇怪?”
“奇怪么?”王铮手里整理着吕良的财务书。
“本来我都打算放弃了,谁都想到,居然最后真的能在一起。”吕良道。
“你在感情上一直是白痴啊。”王铮回答。
“说谁白痴呢?”吕良拿旁边的毛巾丢王铮,“没有我的锲而不舍,你早错过这么温柔体贴的我了。”
“呵呵,是么?”
王铮的表情,看在吕良眼里,真是欠揍啊。
吕良突然想起王铮那晚同熊辉说的话,像是琢磨点味出来。
“喂,从什么时候,你就知道我喜欢你了?”吕良问。
“从你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王铮答的坦然,好像等了好多年,终于等到吕良的问题似的。
“所以在学校里,那些,都不是偶遇?” 吕良问。
“嗯,是我特意在等你。” 王铮答。
“毕业那晚,也是故意喝醉酒,让我留下?” 吕良问。
“嗯,算是吧。” 王铮答。
“所以,所以这些年……”吕良说,“王铮,你这个人是不是有点心理变态?”
“?”
“你爱我?还去和别人?”
“这也不完全怪我吧?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倒是你,别人都想尽办法追我,你却突然对我失去兴趣一样,真得憋着跟我做了这么多年朋友。有好几年,我还真以为你不喜欢我了。你才是个狠角色啊,吕师。”
一想到从第一次在电影院见面,他就好像□□裸地被王铮琢磨个透,吕良就有点面子上挂不住了,“你赶紧坦白,你从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王铮却不回答了。
切。
吕良不甘心地收拾着衣服。
“咦?”吕良拎起一件衣服。
“这件衣服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这衣服看起来,就像是高中生的风格,年代相当久远啊。
王铮手没停,还在帮他打包着东西,只是向这边淡淡扫了一眼。
随口便道。
“你大一报道那天,穿的不就是这件?”
“我大一报道?”吕良仔细思索了一下,又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咦,你怎么知道?”
原谅我的自私,像我这样一个人,我怕一旦失去你,此生真得只能孤独终老。
尾声
搬家的那天,郑升、孙凯都来了。几个大男人三下五除二,就把事给办完了。
之后,王铮请大家吃的饭,因为吃饭的地方离王铮家不远,所以送走朋友,两个人就步行回家。
途中,经过一个街心公园。
公园里树丛掩映的小路上,都亮起了柔和的路灯。
许多市民在散步,慢跑。
王铮和吕良就与这些普普通通的人们,不停地擦肩而过。
然后,在他们不远的地方,看到了一对老夫妇。
老爷爷微偻佝关身子,两只手背在腰后,一步一步地向前走。
老奶奶就走在他的后面,却伸出手,自然地牵着老爷爷背在身后的手。
两个人花白的头发。
看起来却那么温暖人心。
两个人相守一生,这样的事情,第一次在王铮的眼中,变得那么具体。他不自觉地也将手背在身后。
下一秒,另一支温暖的手握住了王铮的手。
王铮的唇角上扬,却没有回头。径自地向前走着。
他知道,当他把手放在背后,此刻,有一个人,愿意牵上他的手,一起走下去。
他曾经并不是一个勇敢的人,因为经历了太多的感情,太多的人,才比任何人都清楚爱情有多么脆弱,人有多么不可托付。
所以,在面对自己最真实的内心时,他退缩了。
他怕真的得到这个人的爱,便很快会失去这个令他爱上的人。
为了永远有这个人陪伴在旁,他甚至愿意一直这样做朋友。
现在想来,这个想法多么的愚蠢。
没有人会知道,死亡与真爱哪个先来。
若爱,理应痛快去爱。
第27章 后记
感谢把这个故事看完的亲们。
我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故事(虽然连8万都不到),真心想说句,我累个去。
文荒太久,觉得写的打动我的故事难寻,于是动了自己写故事的冲动。
等自己真的写上,才明白被自己鄙视的某些作者们,写到那个程度,已经算不容易了。囧~
看文时的种种爽,在写文时是不存在的。
写故事的人,在敲击每个字的时候,故事其实是割裂的。55555~
8万字不到的故事,让我卡文卡个半死。
所以,看文一定要支持正版。囧~(不写故事,不懂写故事的苦啊,哈哈)
虽然这篇故事写的一言难尽,但好歹坚持到写完,没坑掉,我还是很开心的。额。。。
总之,会以这篇为起点,继续努力的。
希望有一天,也能写出打动许多人的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