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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应朔反应也很平静,他礼貌地笑笑,“没关系。不过是你让我说的,你也别因为这个逃开。我不会对你做什么,尊重你的选择。”气氛也不会变得尴尬,周应朔便开始打开电视看,还给季白凌拿来一罐牛奶。
季白凌有些茫然,原来这也是喜爱的一种分支,这样礼貌的,温和的喜欢。还可以随时进退,放手,重来。这才是成熟的恋爱,他十七岁的那场短暂爱恋,费尽了他一身的气力,飞蛾扑火似的,于是抽离时也痛苦地像是抽掉了半颗灵魂。
以后该好好学习这样的恋爱模式,季白凌不合时宜地意识到。
更南的城市因为地域原因,山樱种的极少,更多的是孱弱的银杏。正值深秋,金黄的银杏叶被萧风吹落,招摇着,走过铺满树叶的街边,留下一串脆响。
的确是上大学就和以往的同学渐渐断了联系,只是偶尔和邱宇枫和沈时澜他们几个聊聊,他极少回奉城,大家也如飞鸟各自飞往远方,面都见得少了。
沈时澜去cs学graphi,他迟一年入学,但这个专业是三年制,刚好也能和同级生一样毕业。快被团队任务搞得头脑发涨,沈时澜将方向定为中国古代建筑与西方现代绘画结合,于是下周末要急燎燎地跑到以古建筑闻名的n市,说是想要取些经,实际上可能是嘴馋要命了。
他常在微信上向季白凌抱怨你大英帝国的饭真的很难吃,除了甜的可能不会踩雷以外,其他的事物对于挑嘴怪沈时澜真是一踩一个准。
对于秦往,大家都有默契的闭口不谈,沈时澜说事情已经这样了,各自都有各自生活,也没必要再做什么无用功了。季白凌认为他难得说了句有水平的话。
可沈时澜显然不是什么安分的主,最后还是将秦往现在用的微信号给季白凌了。那二维码在季白凌存了很久很久,季白凌都没有做出什么实际行动。
直到他换新手机,备份文件时,再三思忖后还是识别了这个图案。映入眼帘的简介名片,光是地点“加拿大,多伦多”,就让季白凌几近窒息,更不用说下面的照片预览图了。
秦往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那照片上的侧影已经快不能和他记忆里的秦往模样重合了。四年让曾经的少年褪去了淡淡的稚气,轮廓也硬朗起来。眉目深邃瞳色极浅,不知道是不是心里因素作祟,季白凌觉得这样的秦往竟然看起来很像一个混血儿。他应该是刚从实验室出来,身上还穿着白褂,脸上隐隐含着零星的笑意的神情季白凌还是熟悉。被一个有着金棕色大波浪长发的外国女生搂着脖子,也穿着白褂。
笑靥如花,这个成语对于全世界的美女都适用。
季白凌不再有下一步的动作,轻轻关了手机,漠然地洗漱躺回床上。他仿佛在做着梦,透着层层迷雾看见秦往已经不再是那样形单影只的孤傲模样,温良起来。也许是实验室优秀的华人学生,团队核心。也许那个女孩是他的女朋友,带着当初阴郁的少年融入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用朝气的笑温暖了他。也许他们约定好在二十八岁秦往去攻读博士时在加拿大登记结婚。
真好。在迷糊间季白凌真诚地想着。
那深秋的夜萧风瑟瑟,夜露浸湿了他的眉睫,好像孑然跳着的一颗心也湿润润起来了。
第二十六章 期限
季白凌匆忙借周应朔的车去机场接沈时澜。
他跑进t2航站楼,举起手臂一看表,已经离沈时澜下飞机过了10分钟了。于是加快速度跑去他和沈时澜约好的电子展板下。
耳边呼啸过步履带出的风声,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太醉心于聆听风声了呢?这样的声音如今竟然让他觉得有些久违。
他真是太久没有这么奔跑过了。每一天按部就班的日子寡淡得令人震惊,一只只轻狂的梦也被葬在奉城转瞬即逝的山樱树下。
电子展板明晃晃的悬挂在墙上,正在播放着航空广告。他轻喘着气,停下来环顾着,试图在人群里找到沈时澜的身影。
蓦然间却在遥遥人群对面发现一个男人倚在墙面凝视着自己。
季白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向那个方向看,好像是一种指引,哪怕隔着人潮,那双眼也能被他一下子捕捉到。
穿着短款卡其色大衣,身量很高,一双眼遥遥望向这边,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四年改变了秦往,而季白凌的一切却永远停驻在了四年前。
很难用言语形容季白凌现在的心情,震惊幻化作长久的空白,甚至听不见胸腔里的心脏震动。
此时此刻秦往表情也不见轻松,眉间揉着一种莫名的情绪,神色复杂,瞧见他的张皇模样,迈着步就向这边走来。
季白凌用了足足三秒钟才做出反应,不停向后退着步,在最后的一波人潮涌动结束前,转头藏进去,以逃跑的狼狈姿态。
他一点也不想见到秦往。他现在该将自己放在什么的位置上?被抛弃的丧家犬?一段青春错事的主角?
诡异的心情在发酵,季白凌不想让如今光彩熠熠的秦往看见他一副颓唐的样子,甚至想不出他们见面能说些什么。其实季白凌从未埋怨秦往,这种软弱可能是他从小的陋习。毕竟快乐自由都是秦往施舍的,如果没有秦往,连那样璀璨幸福的过往他也不会有。
当手腕被扣住的一瞬间,季白凌是彻底绝望了。他从来也不该小看成年人秦往的力气,只得缓缓转过身来,并不正视他,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保持漠然。
“季白凌。”秦往告别这三个字实在太久,以至于发声时喉咙也发涩。
季白凌竟然比少年时更瘦削,好像能被一阵风吹走似的,眼里闪着的星好像也黯淡了些。他扣住季白凌的手腕,骨节已经硬得咯手,秦往一时间内心五味杂陈。
半晌,季白凌轻轻挣开秦往的桎梏,抬起头来看他,用着练习过千百遍的微笑。“你回来了。”他微微偏过视线,“我是来接小时的,还要去找他。”
“沈时澜不会来的,我让他骗你的。”秦往皱眉。
季白凌突然觉得有点好笑,“果然是你的作风。”每次都可以被耍得团团转。
秦往琥珀的眼凝满了季白凌从未见过的一种情愫,“你在怪我。”
“不。秦往,我从来不怪你。”季白凌认真起来,“是我心甘情愿。你们都很慷慨,还肯为我编一个个美梦。”
“我现在回来了。”秦往心酸得快要拧出柠汁。是季白凌高估了他,即便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不会用适宜的言语表诉心境。
曾经一腔的少年朝气已被寡淡的日子消磨,季白凌很佩服自己如今听到他原来最渴望的誓言都不会激动地失态了,“那你为什么要走?”
反而他情绪的翻涌竟是因为绝望,“‘以后别再见了’不是你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誓言吗?为什么你一个誓言都不愿意遵守?”
闻言后,秦往英朗的面容只上淬满了深沉的悲哀。
看着秦往紧锁的眉头,季白凌又笑起来打断,“算了,知道了答案也没有任何意义。”他笑得了然,带着洒脱,终于找回了一点少年意,可秦往却一点也无法强迫自己变得欣慰。
“秦往,我原来真心爱你,你也曾对我好。其实没什么好评判十七八岁做得事情到底是好是坏。希望我认为‘两不相欠’不是我的一厢情愿。以后还是维持现状,不要联系了。”他平静地开口。
一段不合时宜的手机铃声穿进两人之间,季白凌接起电话,是周应朔。
“周哥……我在机场,接我……接我朋友。”秦往看着季白凌好像被电话那端逗得脸上带了些笑意,“我马上就回家,你别等我了,先吃饭吧。”
季白凌笑着挂断了电话,却又在转过来面对秦往的一瞬间冷却,“我走了。”
“季白凌!”秦往在季白凌身后出声喊道,又过来拉他的手。
季白凌鲜少亲睹秦往的愤怒,秦往低头望着他,连臼齿也咬紧。
他只陷入无尽的绝望,泪水不争气地一下子盈满了眼眶,“求求你,放过我。我不想再经历一次我的十八岁了。你不会明白的,永远不会。以前是我什么都不懂,来招惹你,算我犯贱,现在我求你,放过我。”
眼前的世界已经模糊,他憎恨自己怎么又摆出了那样软弱的模样。季白凌转身向前走,好在秦往终于不来追他。
承认事实并非难事,他的确还爱秦往,但永远不想再和秦往在一起了,蝼蚁就该揣着最后的青葱美梦苟延残喘。那种剥离的痛苦,他没有信心再经历一次。十七岁他有希望有爱,而现在什么也没有,不敢再放手一搏了。
走出机场,树木稀缺的郊外风便没了阻碍,将衣袂翻飞。他终于扬起脸来,生生将欲坠的泪憋了回去。
十一点零五。
季白凌看了看手机,有些迟疑地打开门。为什么他的情绪总被秦往左右,他好像是醉着长达几年的酒,如今酒醒只带来茫然。
门刚隙出缝,暖黄的光便盈满了季白凌一身。
“周哥……”季白凌低喃。
周应朔支在餐桌边浅浅睡着了,满桌的菜动也没动,听见开门声便立即清醒。眼是迷蒙,笑却璀璨,“白凌!”
季白凌一时间心被揪紧,“周哥,你不是刚从美国回来吗,怎么不去倒时差……”
周应朔没有回答,只端着菜去厨房加热。
当季白凌坐上周应朔为他拉开的凳子后,他再也控制不住,簌簌地掉着泪出来。季白凌局促地坐在凳子上,头埋得极低。泪几近是砸下来的,一颗一颗的,洇湿了布料,更洇湿了周应朔的心。
一半因为郁结,一半因为周应朔对他的好他无法回报,“周哥……对不起,对不起。”
周应朔一怔,反应过来,温和地笑道,“不是上次就说过了吗,怎么?小白凌想再拒绝我一次吗?”又手忙脚乱地找来纸,想替季白凌拭泪,手却滞在空中,最后还是只将纸放进了季白凌的手里。
季白凌只摇着头,又听见周应朔说,“我去问和你一起考来的你高中的同级同学,他说你高中时常笑的。”
“谁忍心让你流泪?”周应朔更多的是无力,“我只想将你捧在心尖上,给你我拥有的一切。”
从那位同学口里,周应朔知道了秦往此人,知道他和季白凌高中的一些事,毕竟闹得并不小。
季白凌写作天赋很好,确切的说是应试写作能力极好。常常语文考试后,都会将他的作文明晃晃地挂在走廊里供全年级翻阅。
高三半期考试,季白凌剑走偏锋,选择了风险极高的诗歌题材,以55分的高分又被悬挂于走廊展板,这次却惊起了一番波动。
诗歌排版清晰,加之季白凌写字工整,细心的同学便在阅读时一下子发现这首诗歌竟然从第三行开始到最后一行的第一个字组成了“秦往我永远爱你”这一句话。
隐秘的浪漫,他就这么承认着“情网恢恢”。
十七岁的季白凌好像什么也不怕,不怕被老师知道,不怕被同学知道。反而如果能不顾忌一些问题的话,他一定会将自己的心意昭告全天下,他就是爱着秦往,永远爱着。
午后时便看见秦往翻着那篇诗歌,驻足于展板前垂着眼笑,他们极少看见秦往那样笑,纯粹的,明朗的。
这时季白凌从七班后门探出头来偷偷打量,眼弯成狡黠模样,故作正经地背着手挤进秦往和展板面前,挡住了秦往看诗歌的视线。他们不知道季白凌和秦往说了什么,只看着季白凌红着脸瞧了瞧四周,又踮起脚来吻秦往,最后扯下自己的诗歌又躲进了教室。
是不是要全校看见自己的高分作文,季白凌从来不在乎,他只想让秦往一个人看见。现在这篇诗歌已经完成了它该有的使命。
周应朔都能听出十七岁的季白凌是多么古灵精怪,爱一个人时又是多么奋不顾身。
而现在的季白凌分明是破碎的,是强行拼凑起来的。
他真想和季白凌早点相遇,好好保护他,可他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将季白凌心里蕴着的那个身影给抹去。
“你不该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周应朔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说给自己,“任何一个,能让你得到永恒幸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