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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倾回头看了她一眼,巫医低头又喝了一口茶,拿杯子的手却微微颤抖。

    下了山,连铮才同他解释道:

    “巫医以前也有个孩子,被贵妃害死了。当时朝中局势动荡,贵妃的母家势大,父皇为了牵制朝中的势力,便没有重罚杀害六皇子的凶手,巫医便心灰意冷地走了。”

    沈倾叹道:“身居高位,有太多的身不由己。”

    “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能随心所欲,虽富有九州,却痛失所爱之人,”连铮转过头,注视着他的侧脸,“我不想重蹈他的覆辙。倒不如当个闲散王爷,一生逍遥自在。”

    沈倾抬眼看他,温柔浅笑:“好,我陪着你。”

    连铮看出了他眼底的忧色,安抚道:

    “别担心,燕皇叔早已把他手下的军队给了我,你手里又有兵权。我们走得远远的,我那几个皇兄都不是傻子,不会来招惹我们。”

    第十七章

    因为战事紧急,两人回来时和去时一样匆忙,好在彼此默契十足,轮换着驾车和休息,赶路的日程足足缩短了一半。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被苗疆王听见消息,他们没有惊动普通士兵,只是偷偷回了连铮的营帐,命令手下的近卫去召集几个将军。

    两人回来时经过苗疆王的驻地,绘制了好几处地形图,经过了一夜的讨论,一个破敌的阵法在纸上逐渐成形。

    第二日,便由连铮领兵前去,与敌军开战。

    苗疆地势起伏不定,连铮却一改往日沈倾带兵时稳妥的作风,没有用一般山路行军所用的的长蛇阵,而是命令军队以“一”字前行。

    苗疆王见是连铮带兵出战,摆了如此普通的阵法,兼之在山路上还用一字阵,前行甚为不便,只当他是纸上谈兵,心里便这未及弱冠的小王爷多了几分轻蔑。

    他轻率地让自己的副将出战,带领一队精兵进攻一字阵的中部,破除对方的阵法。

    连铮见他果然中计,高高扬起一只手,鼓声会意地响了三下,军队立即向两边散开,避开了冲进阵中的敌方士兵。

    待敌军冲进我方后部的时候,前方往两边散开的军队再次合拢,切断了苗疆王的主力军和敌方精兵的连接,被冲散的士兵迅速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方阵。

    方阵中间分为三排,第一排为手持盾牌的步兵,第二排弓箭兵,第三排为骑兵。前两排的士兵继续向苗疆军队逼近,第三排的骑兵转过身来,与敌军厮杀。

    此时,后方两翼突然冲出两队骑兵,包围已经深入的敌军,三面夹击。领头的人正是沈倾,一手家传剑法行云流水,没多久就抓住敌人的破绽,将苗疆副将斩于马下。

    待后方的敌人被剿灭,原本从两侧冲出来的人马迅速补入方阵,壮大了原来的队伍。

    一时间,喊杀声震天。

    苗疆王心知自己一时轻敌,被这两人摆了一道,目光阴鸷地道:

    “放箭。”

    一霎间,无数的箭矢破空而来。

    连铮对击鼓的士兵做了个手势,沉闷的鼓声重重响了三下,方阵随着鼓声前进,前方的步兵举起了手中的盾牌,阻挡了箭雨,掩护着后方的弓箭兵继续前进。

    等到敌军的箭射完了一轮,方阵里的弓箭手已经准备就绪。鼓声急敲了三下,方阵里的弓箭手纷纷拉弓射箭,漫天箭雨织成一张网,将苗疆军队困住。

    苗疆军队且战且退,全部被逼进了后方的山谷。此时,鼓声响彻云霄,两边的山顶上滚下无数巨石,许多苗疆士兵来不及哀嚎,就成了被掩埋在乱石下的尸骨。

    苗疆王见状勃然大怒,翻身上了马,亲自率领剩余的军队突围。

    眼见对方被激怒,连铮不仅没有慌乱,反而愈发镇定自若,高声道:

    “布阵!”

    鼓声犹如串珠落盘,毫无间断,急急地连响了数下,喊杀声直冲天际而去,滚滚的浓烟沙尘弥漫在战场上。

    方阵再次往两边散开,最后方的骑兵冲了出去迎战。为首之人正是沈倾,一身白衣被敌人的血染成鲜红,看起来让人甚是胆寒。

    混战中,苗疆王假意被他们的将领击退,不断后撤,越来越靠近指挥士兵的黄金台,然后趁沈倾放松了警惕,他忽然调转马头,朝连铮的方向冲过去。他奋勇无比,挑落了几个护卫的刀剑,冲上头擒住了连铮。

    连铮被他擒在手里,苗疆王的手臂肌肉虬实,虎口紧紧掐着他的脖子,似乎下一刻就能把人的脖子拧断:

    “沈小将军,你还是乖乖带着部下,退兵三十里吧,我们来日再会。否则……”

    他抬起连铮的下巴,把他的脸展示在沈倾面前,狞笑道:“狗皇帝最疼爱的小儿子因此在你麾下丢了命,哪怕你打了胜仗回去,也没法给出个交代吧。”

    沈倾横刀立马,气定神闲地笑道:

    “王何不回头看一眼?”

    苗疆王仰头大笑:“你休想骗我,我劝你还是乖乖退兵,好歹还能……”

    话音未落,他的后颈忽然一凉,肩上已经被人架上了一道锋利的刀刃。

    苗疆王神色一僵,缓缓回过头来。

    真正的连铮站在他的身后,唇角噙着一抹冷笑,手中握着一把长刀。

    苗疆王心知胜负已定,不甘地咬了咬牙。

    第十八章

    打完了胜仗,沈倾和连铮安顿好了驻边的将士,就押着苗疆王和投降的苗疆将领,带着大军浩浩荡荡地班师回朝了。

    苗疆边界到都城原本是两个月的路程,在连铮的反对下,硬是拖成了三个月。

    起因是这样的:战争结束后,沈倾忙前忙后了好几日,他是将军,安顿士兵和清点人马的事都归他管,眼下又还是寒冬,他又过于劳累,便生了一场小病。

    病好之后,他自己觉得没什么,连铮倒是生了好大的脾气,冷哼道:“就你一个是国之栋梁,其他大臣都是吃白饭的?急着回去做什么?朝中没了你一刻就不行了?”

    沈倾无奈又好笑,在他开口说出下一句话之前,就用吻封住了他的唇。

    小王爷没了声,又羞又恼地瞪了他一眼,嘀咕了一句“不知羞”。

    于是原本两个月的路程就拖了三个多月,班师回朝变成了游山玩水。

    赶路的时候,沈倾的双手都被冻红了,连铮便猎了一只狐狸,剥下皮毛给他做了个护手,又用自己的衣服给他裹得严严实实。

    过了三个多月,两人终于带着战利品和兵马慢悠悠地晃回了京城。

    此时正赶上过年前几日,城中景象太平繁华,夜里的街道灯火通明,一行人暂时歇脚在客栈,便各自分开去逛夜市了。

    沈倾和连铮一块儿去,在夜市的摊子上逛了一圈,都没买到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又过了几条巷子,眼前顿时一亮。

    街边栽着两排姻缘树,微风过境,几片银杏叶从树上飘摇落下。许多年轻的男子背着女子,从这条长街上走过。

    城里的人们笑呵呵地解释道:

    “咱们镇上有个传说,背着自己的心仪的人走过这条街,就能白头到老。”

    连铮心神一动,转过头看了沈倾一眼。恰好沈倾也看了过来,将他的反应收入眼底。

    沈倾微笑道:“小七,你是不是想……”

    “才没有,你少自作多情,”连铮红了脸,恶狠狠地瞪他一眼,“要逛就快点,别耽误本王的时辰,本王明天还急着赶路呢。”

    沈倾挑了一下眉,慢悠悠地说了一句“那就算了”随后便走到了他的前方,把他甩在身后,似乎完全不在乎此事。

    连铮的脸顿时拉了下来,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目光频频转向身边的男女。

    才刚走了一段路,沈倾忽然惊呼一声,脚下没有踩稳,往连铮的怀里摔过去。

    连铮及时上前抱住他,神色紧张道: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沈倾抬眼看向他,笑意盈盈:

    “我脚扭伤了,王爷背着我好不好。”

    连铮微微一愣,仿佛被戳人穿了心事,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眼神闪躲着不敢去看他,故意恶声恶气道:

    “走个路都能崴到脚,你是千金大小姐吗?”

    沈倾目光柔柔地注视着他,笑道:

    “是我不好。”

    连铮被他看得脸色更红,转过身背对着他,半蹲在地上,稳稳地用双手托着他的大腿,把沈倾背了起来。

    不长的一段路,他却走得异常认真,仿佛成了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童,怀里揣着自己最珍爱的宝物,每走一步都要专注地看着脚下,生怕摔着了身后的人。

    沈倾抱着连铮的颈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他背上,调整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懒洋洋地眯着双眼,凑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