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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寨后,温豫为所有人安排了上房,出于稳定敌军,魏无羡并没有马上动手,更何况这孩子还与温宁有血缘,又跟蓝思追长得一模一样,就更不能轻举妄动了。
翻阳寨某亭中,蓝思追被急得焦头烂额,温宁悄无声息地来到他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阿苑,你没事吧?”
蓝思追转过身,摇了摇头,愁容满面道:“宁叔叔,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我怎么会跟寨主长得一样,而且他也是温家人,会不会……”
温宁道:“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在来翻阳寨前,我根本不知道温家还有活人。”
蓝思追道:“他……是温家后人,还是……我的……”
“叔父大人,您和兄长在这聊天,怎么也不叫上侄儿呢?”温豫从小径绕来,出现在二人身后,蓝思追缓缓转身将目光落在来人的脸庞上,心底打起鼓来。
“你……究竟是谁”蓝思追约是看他就越想往温宁身后藏,他从未觉得做温家人是件耻辱的事,但是,突然从天而降一个弟弟,有谁能接受的了?
温豫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袍,神色稚嫩道:“我是兄长的胞弟啊,这也是我近些年才知道的,小时候义父什么都不告诉我,直到他前年去世……”
温宁正色道:“阿苑有同胞兄弟我怎会不清楚,更何况除了含光君、魏公子、阿苑跟我之外,根本没有其他人知道此事,你,究竟是何用意?”
温豫道:“我知道,突然跳出一个温家遗孤却是令人难以置信,可是义父就是这样告诉我的,他说是在岐山境内捡到我的,当时正值射日之征,其余的……我都不知道了……”
又一个一问三不知,其实有时候将背景填充的太过丰满,倒不足矣取得人们的信任,反倒是这种残缺不全的故事,才能取得人们的真心,温宁思虑片刻,道:“滴血认亲。”
蓝思追和温豫齐齐望向温宁,为了公平起见,认亲之水自然是由温宁准备,半刻钟后,一碗清澈的山泉水被端进某亭。
温豫甚是兴奋,快步上前用匕首割开手指,往水碗中滴了一滴鲜血,蓝思追靠在石柱上,迟迟不敢前进,他害怕自己的身份若是公诸于众,含光君是否会弃自己如敝履。
温宁拉过蓝思追的手,安抚道:“如果你不愿意,也不用勉强,你现在是众望所归的蓝家门生,这趟浑水不是非趟不可。”
蓝思追道:“没有……宁叔叔,阿苑绝对没有嫌弃温家身份,只是,我怕含光君会逐我出师门……”
如果蓝忘机也抛弃了他,那么他就和温宁一样无家可归了。
温宁道:“含光君和魏公子不会抛弃阿苑的,他们是长辈,是家人。”
蓝思追看着神色安详的叔父,点头道:“好,我愿意试一试。”
随着另一滴鲜血的落入,两颗红痣推推搡搡,最终融在了一起……
温豫很是开心,一把将蓝思追抱紧怀里:“兄长,终于找到你了,阿豫太开心了,明天我就叫他们做好吃的,好好招待一下各位前辈。”
望着少年洋溢着笑容的面庞,温宁心情异常复杂,慢慢退出了月色能照耀到的地方,温豫见叔父大人不见踪影,便作别了分隔多年的兄弟,沿着小径寻觅着温宁的踪影。
月影下,蓝思追不禁潸然。
“终于找到了,蓝家门生蓝思追有那么难找吗?”亭顶处,一句嘲讽之言传了下来,金凌一个翻身落在地面上,背对着亭中失了神的少年,不解风情道。
第十六契
蓝思追抬头看了一眼,接而消沉道:“金宗主,你怎么来了?”
金凌道:“本宗主不是来了,而是一直在这,白天看到温豫的时候我就知道此事非同小可,没想到竟然真的被我猜对了,我说鬼将军怎么对你那么好,原来你也是温家余孽!”
蓝思追不想多言,言简意赅道:“是。”
金凌怒道:“你不想解释吗,就一个是,你很光荣吗?”
蓝思追道:“如果金宗主可以选择生在什么样的家庭中,您还愿意成为金家人吗?”
金凌不加思量道:“当然愿意,本宗主要什么就有什么!”
蓝思追摇了摇头,道:“可惜,生活永远没有如果,您满意自己的生活,我也一样满意,蓝家也好,温家也罢,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倘若金宗主不愿与温氏余孽为伍,那么从今以后,温苑绝不会再出现在您面前。”
“您爱金先生和金夫人,我也同样爱自己的父母。”蓝思追的身影渐行渐远,逐渐消失在漫漫月色之中:“人、没有贵贱之分。”
听到蓝思追这般深沉,金凌知道自己有些过分了,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友人面前,拦住他的去路,义正言辞道:“思追,我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也没有责怪你,我……给你道歉还不行吗,对不起!”
蓝思追眸中闪过光芒。
“反正,从今以后,与你为敌的就是与兰陵金氏为敌,以后谁要是敢借你温家后人的身份欺负你,本宗主一定叫他好看!我们还是好朋友,以后你可以常来金鳞台做客,好不好?”金凌将这辈子的脸面都弃掉,只为挽回好友的心意。
少年嘴角微扬,一抹泪水划过脸颊,钻进嘴角,他尝到的不是泪水的苦涩,而是人世间至纯至真的友谊。
金凌一拳击在蓝思追的胸口,埋怨道:“都怪你,什么事情都不跟我说,如果你早点把真相告诉我,我肯定不会生气的。”
蓝思追微笑着,难不成今夜的争执全都归咎于自己:“好吧,是我的错,金宗主,时候不早了,您还是先回去吧,要不然江宗主又该发火了。”
金凌满不在乎,嘟起嘴巴道:“金宗主、金宗主,我们之间有那么生分吗,以前叫金公子也就罢了,现在竟敢这样称呼我,还把我当朋友吗!?”
蓝思追露出歉意地微笑:“好吧……金公子……”
金凌吼道:“蓝思追,你就是块木头!!!”
翻阳寨物资丰裕、几乎称的上是金丝软枕的温柔乡,魏无羡颈后枕着一只香枕,也顺便把另一个抱进怀里,蓝忘机梳洗完毕刚准备入榻休息,就被面前的一片狼藉所震惊。
原本叠得方正的被褥叫魏无羡弄得褶皱不已,属于自己的那只枕头也被他霸占了,取下肩膀上的浴巾,蓝忘机重新穿好内衬,坐在床边擦拭着湿漉漉的长发。
魏无羡抬起长腿踢了踢他的脊背,怨声载道:“怎么会这样,画仙竟然是思追的弟弟,说不定还是亲生兄弟呢,完了完了,这下蓝老前辈肯定又要骂人了!”
蓝忘机稳如泰山道:“叔父早就清楚思追的身份。”
魏无羡从床脚骨碌到蓝忘机腿边,一把抱住他的腰,杞人忧天道:“那是因为其他人不知道,本来以为能瞒天过海,谁知道半路杀出个温豫来,而且就连温宁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人,你不觉得可疑吗”
于含光君而言,一切都似乎能迎刃而解,便淡淡道:“车到山前必有路。”
魏无羡也不知吃错了什么药,自从做过那场梦后,他就开始对身边的一切充满了疑惑,今日又见到了梦中的少年,他清楚地记得刚入山寨之时,也就是他距离温豫最近的时候,那股莫名的熟悉感又涌了上来。
于是他试图伸手去触碰那只画桶,就在欲触未触之际,魏无羡的整个身体竟不受控般被它吸了过去,好在蓝忘机眼疾手快将他又拉了回去,许是含光君并没看出端倪,只当是妻子又犯了调皮的毛病。
“思追到现在还没回来,你不担心吗?”
蓝忘机擦完头发,将毛巾搭在木架上又回到远点,从魏无羡腿下夺过自己的枕头,规规矩矩地放在床头处,伸手去抚平上面的褶皱,道:“他有分寸。”
魏无羡扭到靠墙的位置,继续思虑画仙与自己的人物关系,他曾经在藏书阁看过一本关于炼制法器的古书,其中有一章讲的就是用亡者尸骨作画,再以自身灵力供奉八十一天,方能成效。
可是,自己受反噬的时候,蓝思追也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罢了,温豫又口口声声地称他为兄长,试问,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如何能想到用万恶之人的尸骨炼制法器,即便是想到了,家里的长辈也必然不会纵其妄为。
诸多疑点夹杂在一起,撑得魏无羡头脑发胀,他扽了扽蓝忘机鬓角的长发,甜腻腻道:“蓝湛,我死后,你有没有去收尸?”
蓝忘机反手握住他的手掌,用臂肘撑起身子覆在其身上,认真道:“有。”
魏无羡摸了摸这张俊俏的脸,用哄孩子般的语气道:“真的吗,你真的有去找过,结果呢,找到了吗?”
蓝忘机像是被揭起了伤疤似的,颔下首深深地吸了口气,眼白泛出深红色的血丝,右臂再也撑不住这虚脱的肉体,碰的一声砸在魏无羡的身上,把头埋进他的颈窝中:“什么都没有……”
与其说是没有,不如说是被人捷足先得。
魏无羡抬手抚了抚兔儿的脑袋,安慰道:“没关系啦,我现在整个人都摆在这,你想怎样都成,还用得着骨头吗,莫不是含光君只是喜欢我的容貌”
蓝忘机窝在他身上,摇了摇头,道:“不是。”
是是非非争辩起来也无半点用处,时至今日,魂是人非,既能失而复得又何必追究太多……
哄着哄着 ,蓝忘机竟以这样的姿势睡着了,魏无羡轻手捏脚地将他摆好,盖好被子,又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心满意足道:“蓝湛,不管你喜欢的是谁,你都跟定我了!”
白天的时候,魏无羡曾偷偷溜出去窥察温豫的住所,听寨中仆人所言,他家寨主脾气特别温顺,和蓝忘机一样喜静,所以他的寝室坐落在西南处海拔最高的山丘上。
翻过几座楼阁,远远地一座二层小楼挺立在当场,金雕的牌匾上用白玉镶嵌着三个字----画仙阁。
偷偷摸进此阁,室内一片漆黑,出于心虚魏无羡并没有引燃火符,而是凭着直觉来到木梯处,一路走来竟没碰到半点器物,难不成是温豫不喜欢在屋里摆太多东西,方才所经之处无非是一片空地而已。
沿着涂过金漆的木梯,大约走了十六阶才抵达二层,微茫的月色从窗棂处透进,莫玄羽的眼睛不是很好,所以魏无羡也并不能看得很清楚,继续凭借直觉找寻着,七步之遥后,他停滞在一套置物架前,架中供奉着一卷画轴,前方四寸之处有檀香为俸。
从门口到此处,魏无羡几乎全凭直觉,因为在他内心深处有一双手正为其指引方向,从见到温豫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绕住心神般,急切地想一探究竟。
他先是退后几步朝着卷轴拜了拜,别管是何方神圣,拜一拜总归没错,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嘛,待叩拜过后,魏无羡双手捧起圣物,一手提着上部,另一只手将画徐徐展开。
映入眼帘的的确是那副星宿图,将它挂在墙壁上,退后几步,为了全面地瞻仰这幅绝世佳作,魏无羡轻擦手指,引出一张火符,救赎了长夜的寂寥。
就在看清此图的一刹那,从脊背处传来一阵歇斯底里的痛感,魏无羡只觉双腿无力,‘砰’的一声瘫倒在地:“什么情况,怎么会这样……”
第十七契
足足休息了一刻钟,他才勉强能重新站起身来,扶着依旧剧痛的腰背走到画边,不禁吐槽道:“我靠,什么东西这么厉害,疼死我了,蓝湛天天折腾我都没这么疼。”
突然,脚下一软,魏无羡的身体朝画卷扑过去,迎着一股强劲的吸力,他整个人都被粘到了画上,真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看来这画轴的宿主也是个欲强之人。
就在其挣扎之际,画卷释放出夺目的炫光,一缕微茫映射到对面的墙壁上,好似皮影戏一般有趣,又比皮影更加真实。
光影中,一名黑衣男子高傲地站在山坡之上,长笛一奏三日不绝,那尖锐的乐声响彻云霄,惊出林间鸟兽无数,伴其左右的是一只只张牙舞爪的凶尸。
男子眉梢冗长微翘,嘴角上扬狷狂不已,完全没有把敌人的进攻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这些无名鼠辈还不都是来自寻死路的,既然尔等不给我活路,自己又何必念及旧情,徒增伤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