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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勋看着灿烈一脸弃妇的表情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连忙把花从他手上拿下来交给金钟仁,说:“哝,鹿晗来了,站在中间的那个就是了。”

    挑起大任的钟仁捧着花就朝刚才他指的方向走去,好吧,知道灿白小番外的人都知道灿烈掳错了人,钟仁呢,稍稍比灿烈好一点,至少他花的的确确是交到了鹿晗手上的。

    只不过,谁知道鹿晗天生对蔷薇科的植物过敏,拿到手上不到两秒就把花甩到了他身边的那个男生手上,拔腿就跑开了。

    结果就留下了钟仁和嘟嘟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对方。

    嘟嘟被吓到时候瞪大了眼睛的表情一个瞬间就震住了金钟仁,心里顿时柔软的一塌糊涂。

    正因为这短暂的一面之缘,让钟仁同学茶不思饭不想了很长时间,偶尔上学放学躲在高门口外想要和他来一次巧遇,却很不巧的都没有再次见到他。

    金钟仁同学也为此情绪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

    最后,在吴世勋请客吃饭的地方又见到了他,瞬间眼睛为之一亮,露出了狼找到猎物一般的神情。

    是啊,当时给鹿晗送花的时候他就站在鹿晗旁边,他怎么会忘记他就是鹿晗的朋友呢?

    于是在一次又一次围追堵截的围剿和反围剿争斗中,金钟仁占了上风,时不时出现在嘟嘟身边护花使者一般的勾住他的肩膀缓缓而行,什么也没说,但是所有人都明白了。

    然后,就这么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甚至都没有一个浪漫的表白或者什么说明。

    但是那个人传来的温暖就这样如同一阵溪流钻进了心里,每一次被他护在身后都会有一种无比踏实的感觉。

    嘟嘟紧紧的握住钟仁的手,看着他微愣转笑的表情,把头埋在了他的怀抱里。

    他想,或许这样就爱情吧。

    如同吃饭喝水一般自然水到渠成,像是身体里熟悉且无法剥离的一部分,好似支撑自己前行的信仰。

    如果这样都不算爱情,那么还有什么能够算呢?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早在几年前我就把这文给结了的说,但是这边一直忘记了也就没有放上来。现在kai和秀晶公开了恋情啦祝福这两位宝宝幸福快乐就是这样啦

    ☆、【一见鹿晗误终身】古风番外(1)

    第一回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好的时刻

    渭城三月雨水缠绵阴湿的时刻,不是什么出门的好时节,雨水沿着屋檐落下打在青石板的路上,倒映出灰蒙蒙的天。

    和张艺兴约好去城郊十里桃林游玩的日子却是个难得的晴天,策马徐行,漫天纷飞的柳絮飘然飞舞,眼前的景致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见素有冷面公子之称的吴家少爷脸色稍有和缓,张艺兴偷喘了口气,道:“这么难得的好天气,又何必把自己关在屋里发霉呢,若是再不出门走走,这大好的春日景色可就要结束了。”

    吴世勋侧过头微撇他一眼,有些不以为然的嗤笑了一声:“得了便宜还卖乖。”

    三月的暖阳撒在青石板的拱桥上,与往日相比又是一番不同的美,不得不承认,原本因为漫长的雨季有些阴霾的心情,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舒畅了许多。

    城郊将近,清风卷起的桃红铺天盖地而来,如同一场连绵的春雨,风中都能闻见一阵清新的幽香。

    被卷起的桃红花瓣落在吴世勋掌心的那一刻,他端坐在马上,却愣愣的将所有的目光看在那漫天桃红中的一处。

    陌上颜如玉,公子世无双。

    桃红漫天纷飞飘散,那人一袭白衣立在桃树下,随着清风扬起的墨发轻打在他白皙的脸颊上,闭着双眼,下颌微微上挑,红嫩薄唇略含着笑意,日光倾下,细密的睫毛如同蝶翼一般轻轻颤动着。

    美不胜收,却又没有任何言语能够描绘这般如画的景象。

    所有的事物似乎都被定格在了那一刻,时间全然静止了。

    吴世勋愣愣的看着那个恍若遗世独立的白衣少年,被他的干净明亮不由自主的吸引,被那摄魂夺魄的美深深的震撼。

    心中生出的不可抑制的悸动,强而有力的撞击着他,让他无法挪开自己的视线。

    “还当真是赶巧了。”张艺兴突然轻哼一声,“想不到鹿相的独子也在。”

    “你认识的?”

    “当今宰相的独子鹿晗,据说是陪鹿夫人回城探亲小住几日的。”张艺兴轻叹了口气,“我敢说,日后位极人臣接了鹿相担子的人也只能是他了。”

    吴世勋看着不远处将落花拾进手帕中小心包好的鹿晗,嘴角不可抑制的上扬挑出好看的弧度,这难得一见的奇异景象让一旁还在喋喋不休的张艺兴不自觉停了下来不顾风度的张大了嘴。

    张艺兴看着满天飞舞的桃红,无奈的摇了摇头,当真是春天来了。

    ☆、【一见鹿晗误终身】古风番外

    第二回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从桃林回来以后的吴世勋很烦躁,因为不论什么看到什么东西在他脑海里出现的永远是那个白色的小家伙,就算闭上眼睛想到的都是他在漫天飞舞的桃红里那副美轮美奂的样子。

    鹿晗。

    鹿晗。

    为什么不管怎么样想到的都是他?

    吴世勋深深吸了口气,努力的克制心中那份不知因何而起的烦躁,端起白瓷的杯盏,在送往嘴边之前一刻就被他甩得老远,在雕花紫檀的屏风上摔成了碎片。

    “少爷,你怎么了?”

    奴仆的声音从房门外响起,吴世勋微微一愣,轻叹了口气,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对外面答道:“没事,我有些累了,想休息。”

    他是真的有些累了,因为这无端而起的烦躁,因为胸口莫名其妙的火气,因为无处发现的郁闷。

    他实在是有些累了。

    看着桌上摘抄了一半的诗词章句,他无奈的摇了摇头,挽起袖口磨墨,取下架子上的青玉羊毫笔,沾些许墨汁在宣纸上挥毫,一气呵成。

    可是放下笔,才发现白纸上写成的字居然是鹿晗。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控制不了自己的去想他,而且,对方是一个男人。

    鹿晗,你究竟有什么样的魔力,为什么会让我无法自拔的去想你。

    我甚至都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靠在椅子上,吴世勋轻叹了口气,闭上眼睛尽力逼自己不要去想那些。可是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现的偏就是下午看见的那一切,漫天飞舞的桃红柳絮,巧笑嫣然的白衣少年,倾泻而下的几分日光。

    那样子的美景,或许他一辈子都难以忘记了。

    摊开宣纸,调开颜料色彩,微微沾取将所有脑海中浮现的画面一一在纸上细细描绘呈现出来,良久,他才满意的笑了笑,放下了毛笔。

    将花了半天心思完成的大作夹在窗前的线上透风晾干,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烦躁的心情已经平静了许多。

    一直逃避面对自己心里最真实的想法,却不得不让自己必须面对,不得不让自己承认。

    或许,那种无时无刻想着那个人的感觉,就是别人说的喜欢吧。

    然而,他居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一个他毕生都不可能得到的男人。

    鹿晗,你说,我应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他微微推开西面雕花的窗子,朝门外轻声喊道:“阿生。”

    “是,少爷。”

    窗外园中的桃红开的正好,若是送去给他,他应该会欢喜吧?

    “把院中开的甚好的桃花折去送到鹿相府,务必送到鹿晗公子手上。”

    “是。”

    吴世勋拽着一朵花枝揉了揉,无可奈何的浅笑着。

    既然我无法逃开这份感情,那就让我好好的珍视它,把它捧在手心。

    鹿晗,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你。

    这或许是我这一辈子都没有办法躲开的劫。

    ☆、【一见鹿晗误终身】古风番外

    【第三回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想见他,就是想要见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