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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圭却有些按耐不住:“然后呢?”
就说最不喜欢你,这慢性子是要急死人么!
花满楼一笑:“大哥说,皇上所有的不好,都是为了天下百姓更好,只要有他在,他不会允许任何人说皇上的坏话。”
房内安静了半晌,朱圭才哑着嗓子开口:“花满楼,就算你告诉朕这句话,朕也还是最讨厌你的。”
谁让你才是他心里最好的人。
宝贝疙瘩。
大疙瘩。
花满楼悠悠道:“无妨,能为皇上解一分忧,让皇上少讨厌草民一分即可。”
万一以后成了嫂子呢?或者姐夫。
家庭和睦最重要,所以务必要搞好关系。
朱圭挥手叫来郝时辰,刚进来时紧绷的眉头也舒展了开来,郝公公一进来就感受到殿内的气氛轻松了许多,不由感叹,果然花家人一来,皇帝的症结就都解了。
“送他出去吧,”朱圭吩咐郝时辰,“七少爷问你什么都好好说着,可别让人回去跟尚书大人告状,尚书大人多请一天的休,你就少领一天的俸禄。”
郝时辰连连点头,少领俸禄算什么,只要花尚书赶紧照常上朝,他一年俸禄不领都行。
带着花满楼出来,郝公公开心的很:“七少爷,您想问什么就问。”
花满楼想了想道:“皇上最近有按时吃饭么?晚上什么时候睡觉?太医有定时来请脉吧?”
郝公公先是愣了愣,然后捂着嘴笑:“哎呀七少爷真体贴,不过这些事啊,可就不用麻烦七少爷了,每天都有人把这位的情况报给尚书大人呢!”
他下巴点了点书房内,笑得眼睛都看不见,这么多人关心皇帝,真好。
“公公才是贴心。”花满楼拍拍他的肩,“放心,我会帮忙劝大哥按时回朝的。”
郝时辰受宠若惊:“那就多谢七少爷了。”
“还有一个问题。”花满楼道,“我就直言了,公公在皇上身边寸步不离,可知皇上为何要给我和陆小凤赐婚?”
郝时辰自幼服侍帝君,心思也是七窍玲珑,自然知道怎么回答:“当初皇上刚刚得知两位好事的时候还惊讶了许久,还特地派人去问了花尚书,回报的人说花尚书早知道了,而且还不怎么生气之后,皇上可是高兴了很久呢”捂了捂嘴他又道,“你看奴才这张嘴一扯就扯远了,赐婚的事,是千统领向皇上提议的啊,他说反正花尚书不反对,赐婚的话既不得罪花家,又可以拉拢陆大侠,还可以让天下百姓知道皇上是位开明的好皇帝。”
花满楼已经不管他的絮叨,扶额叹息:“果然是他。”
长长的宫道上,空无一人,陆小凤甩着一截璎珞溜溜达达的走着,脚步很慢,表情又有点着急。磨蹭了这么久,也不知道花满楼那里怎么样了,有没有被小皇帝缠着问花满舍的事。
啧啧,那位皇帝别扭的性格,不忍评判呐。
经过一处宫门,一队宫女排着队过去,有几个偷偷地抬头扫了一眼陆小凤,又脸红着低下头去,不敢多看,陆小凤自然察觉了他们的小动作,摇摇头心里暗笑。
这要是放在以前,自己说不定又要嘴贱的勾搭几句了,但是现在,真是一点兴致都没有啊。
更别说青楼酒肆之所,似乎也是很久没去过了啊,听说江湖上已经准备撤销自己风流小凤凰的名号了,准备给个贤良忠贞的称呼,毕竟自己现在可是居家好男人的代表。
宫女们走远了,拐角处却忽然出现一只靴子和一截衣袖。
靴子是羽林卫统领的靴子,衣袖也是羽林卫统领的衣袖,人,自然就是羽林卫统领。
“果然是你。”陆小凤站定,与他隔了十步的距离对视。
“你设的套。”千重看了一眼他手里的璎珞,他虽然无法确定自己放火那日所穿衣服上的璎珞有无断掉,但眼前这串,显然不会是自己的,因为是自己最讨厌的蓝色。
陆小凤晃了晃手里编功还挺好的璎珞,那位守卫家里一定有个心灵手巧的媳妇儿。
跟自己一样,很值得炫耀。
“你一开始就知道是我?”千重问。
陆小凤摇头:“我只是确定凶手在宫里,在我们身边,在皇帝身边,所以这个套,他一定会钻进来。”
案发现场自然没有所谓断掉的璎珞,不过是陆小凤故意编出来的,他跟那群被看守的守卫耗了这么久,有案必破的名声又在外,凶手难免会心虚,这时候再变出一个莫须有的证据来,而且还是过了好几日连凶手自己也根本无法断定究竟会不会遗失的一个不起眼的证据,凶手肯定按耐不住。
所以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慢慢地走在这条偏僻的宫道上,等凶手自己来找他。
事实证明,陆大侠可以不叫风流小凤凰,但一定可以叫侠探小凤凰。
千重果然坐不住了。
“为什么这么做?”陆小凤揣起立了大功的蓝缎璎珞,准备回去送给花满楼学一学,让他给自己也编一个挂腰上。
虽然找到了凶手,而且是一个意料之中又之外的人,千重在宫内呆了这么多年,对守卫的制度和熟悉度无人能比,在苍蝇都飞不进的文渊阁放一把火不是什么难事。但同样的,他在宫内数年,一步步从一个小小的禁军爬到统领之一的位置,又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千重一把扯开了自己的领口。
陆小凤心里翻了个白眼,好好说话,脱什么衣服,也没人想看。万一被花满楼知道,自己又要解释一个晚上,说不准还不让上床上去解释,只能蹲在床边。
很可怜的。
第144章 牧灵族
幸好千重就算被发现放了把火,也没有真变成失心疯,他拉开领口只是想给陆小凤看看他刻在锁骨下的一串文字。从未见过的文字,仿佛一串图形。
“这是牧灵族的图腾。”千重仿佛突然变了一个人,仍然是之前愣头愣脑的表情,但气氛却无端有些凝重起来,“我来自牧灵族,与你们非一族类,自然有我如此行事的理由。”
陆小凤哑然,他有想过此事与百阙有关,却当真不敢往千重听命于百阙身上想过,毕竟他可是禁军统领,这座皇宫的第一道门,就是他来把守,如果他有不忠之心,那皇帝岂不是一直暴露在对方刀下?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陆小凤看着千重慢慢拔出刀。
千重刀横在胸口,盯着他道:“我们从来不是朋友。就像你一直来找我喝酒,却从来不知道,我最讨厌的颜色是蓝色。”
陆小凤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他一向不亏待自己,衣服的料子都是最好,但是颜色倒不怎么在意,不过人都有个喜好,自己的衣服确实是蓝色为主。
他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个爱穿蓝色的人,淡淡的蓝白色,天空一样的颜色。
“动手之前,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他问道。
千重似乎猜到他要问什么:“是我向皇帝提议要你和花满楼成亲,但是我只负责传递这句话,我并不知道为什么非要你们成亲不可。”
陆小凤点点头:“行吧,那就废话少说,抓了你我还有件事要做。”
千重微微诧异:“你认为你能抓到我?”
虽然两人平时只喝酒不打架,但按照众人对陆小凤的印象来说,他最出众的是脑子,而不是武功。而自己的武功就算敌不过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跟盗无也是旗鼓相当的。
所以他才会冒险来这里拦他。
“我从来不跟朋友出手。”陆小凤揉了揉手腕子,“不过行走江湖,自然不能只靠我这一副好相貌和两根手指,万一碰上一些必须要打的架,还是要拿两把刷子出来的。”
比如厚脸皮,好用的很。
千重握紧手中的刀,冷笑:“虚伪小人。”连实底儿都没透露过,方才还有脸上来就说朋友长朋友短的。
陆小凤不解释,眯着眼等他一刀劈来。
虽然扯皮了半天,但千重并未说出多少有用的东西来,显然他也当真不知道内情。但正是这样才更让陆小凤担心,原本以为对方只是一群痴心妄想不安于世之辈,现在看来,他们内心似乎无比坚定,远非一般宵小能比。
千重以重刀出名,一把无名铁刀比盗无的更重几分,挥舞起来凌厉异常,甚是威猛。本来在皇宫大内佩戴如此累赘的兵器不妥,但是因为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孔武之力,做禁军统领更让人放心,皇帝特地准他仍然用自己的兵器。
陆小凤见过他对阵闹市中的江湖门派,一刀挥出大有横扫千军之势,所以见他上来便是狠手,挑了一下嘴角,身形一拧,像条鱼一样滑了出去,须臾便到他身后。
不攻,只守。便是他应对千重的法子。
果然,几百招之后,千重白白费了许多力气,却连陆小凤的衣服边儿都没沾上,反而被他弹了好几下后脑勺,甚至头发都被他手上的凤环揪走了一绺。
千重为人冲动有余,沉稳不足,一来二去早就被陆小凤挑起了怒火,僵持之下手忙脚乱,大刀在地上吱吱划过,刺耳异常,地面也被他糟蹋的不成样子。
这样的动静自然引起了御林军的注意,远远地已经听到有跑过来的声音。
千重低估了陆小凤,又被他惹怒,招过来了羽林卫,他收刀就想逃。
一旦落入皇帝手中,后果可想而知。
陆小凤也不拦他,等他收手便也收了内劲,往后面一退站定。